【法制制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区长学法制度

时间:2023-04-27 08:18:01 手机站 来源:网络

人民政府区长学法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制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区长学法制度,供大家参考。

【法制制度】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区长学法制度



人民政府区长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精神,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区政府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区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学以致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区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专题学法与自学等方式进行,每季度专题学法一次,时间半天。每年专题学法活动安排不少于4次,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自学法律每月不少于一部法律或法规,自学时间不少于6小时(一天)。

三、区政府领导干部专题学法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廉政、保密、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

(四)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

(五)区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参加学法的区政府领导干部范围是:区长、副区长、区长助理;应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其他区领导;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区政府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法。

五、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年度制定,由区政府法制办拟订,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区府办、法制办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区政府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专题学法的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

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学法制度,并将学法制度报送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八、本制度自20153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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