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11篇)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_ 确城综执〔2015〕16号关于印发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机关各股室、各执法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_
确城综执〔2015〕16号关于印发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机关各股室、各执法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5年3月26日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一、健康教育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1、制定健康教育,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同时,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健康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防疫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保护能力。
3、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4、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文体等健康教育活动,参与活动人员出勤率达100%。
5、参与学习人员应准时参加,认真听讲,积极献言献策,带头投入健康教育工作中。
6、开展工间操活动和体育锻炼,提高职工身体素质。7、积极配合县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二、职工健康生活方式激励制度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更好地关心和爱护职工,积极促进单位员工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活动,鼓励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健康生活方式。
2、每年专项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激励职工参加健康生活方式的费用,促进职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的习惯。
3、每两年安排职工进行体检,主要体检指标为:体重指数、血压、血脂、血糖、肝肾功能正常,无脂肪肝,其他重要指标要求达标。
4、根据体检结果,结合全年未请病假,未因病住院治疗(外伤除外)等情况,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先进个人评选,将健康生活方式先进个人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的先进事迹在单位进行展示,供职工借鉴学习。并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办公楼卫生管理细则1、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对安监局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安监局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安监局良好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楼卫生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从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办公楼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运行,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细则规定的各个事项,从而推动全局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每周五下午下班后为局办公楼清洁扫除日,办公楼各股室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
4、股室卫生环境。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办公桌、椅、茶几、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及墙面、地面保持洁净,无灰尘或杂物;
门窗及阳台玻璃洁净明亮。5、公共卫生环境。办公楼内外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由各责任股室负责。①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②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③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④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⑤卫生间内外卫生环境的管理。
⑥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⑦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⑧责任股室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尽职尽责,不留下卫生死角,真正成为办公大楼的美容师。6、办公楼周围环境。办公楼周围卫生环境由保洁员负责。7、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每月由办公室牵头,按照县级文明单位和卫生达标有关规定,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进行1次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予以公布。四、机关卫生检查评比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分片包干卫生责任制,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要求1、局内各股室的室内卫生,由各股室负责;公共部分包括会议室的卫生,由责任股室负责清扫保洁。2、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室内垃圾随时清扫,做到物品整洁有序,摆放得体,窗户明净,地面清洁,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3、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要求及标准:每天下午必须打扫一次,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手纸入篓,大小便池干净,无明显异味,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4、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平时要定期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整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户明净,无烟头杂物。(二)检查评比方式1、坚持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每天上班前打扫卫生,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全面大扫除,办公室定时进行检查。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五下午的大扫除,检查中发现缺席的以缺勤论处。3、机关卫生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检查、评比。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月底,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各股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4、节假日卫生清扫检查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无烟管理制度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3、办公室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烟。4、不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局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5、设立禁烟监督员,对在办公室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6、所有职工需对外来人员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无烟区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六、控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维护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和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如下控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杜绝火灾事故和减少环境污染。(二)控烟规定与管理责任1、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控制吸烟,以大局为重,服从领导,带头遵守禁烟规定。2、办公场所可吸烟区暂定为厕所、办公楼门前,其他任何室内区域均为禁烟区,禁烟区域内24小时禁止吸烟。烟头必须彻底熄灭后放入垃圾袋(箱)。严禁乱丢乱扔烟头。3、禁烟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其管理和劝阻工作的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所辖禁烟区的责任人;每位干部职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4、各责任人有义务在禁烟区内带头遵守,严于律已。5、外来人员在局办公场所禁烟区内吸烟的个人,接待人员有义务给予劝阻,特殊人员仅可在接待室吸烟。(三)奖惩1、在禁烟区吸烟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批评。
篇二: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促进职工健康规章制度
【篇一: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编制: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审核:批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和依据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5职责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5.2安管办职责: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门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4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7.2.1预防措施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篇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组员:第三条分工和职责。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监部、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第四条职业健康设施,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第五条职业健康保障措施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2、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1)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2)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3)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第六条医疗卫生保护措施医疗保证措施:卫生保证措施: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环境卫生保证措施: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积
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食堂卫生保证措施: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第七条职业病防治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3)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4)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5)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6)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篇三: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切实履行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职责和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规范管理、明确管理内容措施、方法与程序,全面实现公司管理目标,保障国家企业财产与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和谐平安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守和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及行业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围绕公司的方针目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各级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工作。3、公司上下要全面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要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把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落实到位。4、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4.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就是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与消防设施等。4.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措施,就是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污染、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4.3认真落实好职工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就是为宣传普及安全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教材、图书、资料、展图、业余学校和训练班等。5、坚持常态化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安全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学习掌握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5.1按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分类进行施教。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针
对性要强,保证法规的符合性,能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水平与保障能力。5.2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委培、专项安全讲座、三级教育、转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与安全员资格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四新应用操作技能培训、班前班后教育、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会议,现场观摩会与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标语、条幅、宣传展板、安全知识问答竞赛等。6职业健康安全检查6.1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管理者与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查企业与项目部安全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查隐患是检查施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找出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环境与管理缺陷,并组织整改;查整改是检查过去已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合格,隐患消除就据实消号,否则继续整改,直到隐患根除;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企业内部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严肃处理、制定和落实了防范措施。6.2检查组织形式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公司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进行,公司每季末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到每个项目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综合大检查,综合管理部每月对项目部进行一次检查,各车间由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每周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每月下旬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价,逢节日前另外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6.3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负责或组织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亦应作出相对应的处罚。7各项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重大危险监控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8应急救援与应急响应部门间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质设备器材准备,成立应急救援队,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响应,防患于未然。9职业健康安全费用管理与使用各部门应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与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项目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好费用登记台账,按期上报,公司与财务应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按时拔付到位,确保专款
专用,适时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分析或调整。10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整处理条例》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单位负责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应说明事故现场相关的情况,保护好现场,防止毁灭证据,积极开展伤员援救,配合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或接受处理,落实好事故整改与防范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小。
篇三: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健康规章制度】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健康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健康规章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
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三、术语及定义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
1
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四、职责和管理要求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
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
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2
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
3
篇四: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促进职工健康规章制度
【篇一: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编制: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审核:批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
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
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
法规,
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
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
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
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
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
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
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
并妥善安置。
5.4各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
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
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
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
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预防措施
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
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
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
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
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
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
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
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
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
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
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
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
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篇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
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
业病、地方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三条分工和职责。
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
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监部、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为
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
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
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条职业健康设施
,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
活环境。
(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
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
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
(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
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
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
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
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
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第五条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
正常使用;
(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
(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
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
(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
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
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
2、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
(1)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
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
度进行质量管理;
(2)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
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3)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
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
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
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
第六条医疗卫生保护措施医疗保证措施:
卫生保证措施: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
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
的疫情信息,及时向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
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
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
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
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
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
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积
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
消毒、杀虫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
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
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
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
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
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
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
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
工的抢救;
(3)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
病者及时隔离治疗。
(4)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
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
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
(5)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
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6)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
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
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
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篇三: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切实履行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职责和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规范管理、明确管
理内容措施、方法与程序,全面实现公司管理目标,保障国家企业
财产与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和
谐平安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守和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及行
业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围绕公司的方针目标,结合实际
创造性地开展好各级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上下要全面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负责人、
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要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把
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落实到位。
4、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4.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就是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
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与消防设施等。
4.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措施,就是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
防毒、防污染、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
4.3认真落实好职工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就是为宣传普及安全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基
本知识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教材、图书、资料、展图、业余学校和训练班等。
5、坚持常态化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安全责任感、
紧迫感和自觉性。学习掌握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普及
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
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5.1按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分类进行施教。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针
对性要强,保证法规的符合性,能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水平与
保障能力。
5.2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委培、专项安全讲座、三级教育、转岗培训,特种作业人
员与安全员资格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四新应用操作技能培训、班
前班后教育、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会议,现场观摩
会与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标语、条幅、宣传展板、安全知识问答
竞赛等。
6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6.1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管理者与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
查企业与项目部安全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查隐患是检查施工作
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找出人
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环境与管理缺陷,并组织整改;
查整改是检查过去已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合格,
隐患消除就据实消号,否则继续整改,直到隐患根除;查事故处理
主要是检查企业内部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严
肃处理、制定和落实了防范措施。
6.2检查组织形式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公司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进行,公司每
季末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到每个项目进行职业健康
安全综合大检查,综合管理部每月对项目部进行一次检查,各车间
由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每周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每月下旬进行一次
综合检查评价,逢节日前另外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
6.3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负责或
组织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亦应作出相对应的处罚。
7各项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重大危险监控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8应急救援与应急响应
部门间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应急预
案并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质设备器材准备,成立应急救援队,适时组
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响应,防患于未然。9职业健康安全费用管
理与使用
各部门应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与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项目安
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好费用登记台账,按期上报,
公司与财务应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按时拔付到位,确保专款
专用,适时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分析
或调整。10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整处理条例》和公
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相关人员
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单位负责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
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应说明事故
现场相关的情况,保护好现场,防止毁灭证据,积极开展伤员援救,配合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或接受处理,落实好事故整
改与防范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小。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
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
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克
人生就像一部书,每个人都在书写着自己的故事,书写着生命中曾承载的苦辣酸甜和正在经历的风霜雪雨。不管这部书的情节精彩也好,简约也罢,我们都必须字斟句酌,用心构思。只有这样,认真写好人生的每一个章节,才能把握生命的主旋律。
人生也像一条河,有谁不是在风里行舟,雨中穿梭。昨天还在逆浪而行,今朝依然奔奔波波。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气馁,更不敢稍有停歇。只有这样,才能穿越人生的风浪,踏平生命的坎坷,从而抵达理想的彼岸,收获人生累累硕果。
人生还像一盘棋,我们每个人俨如上帝手中的一枚棋子,贫富贵贱难预料,生老病死不由己。楚河汉界今犹在,谁见君王卷土来?是啊!人生苦短,岁月蹉跎。在不老的时光里,我们每个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当你走过半生,蓦然首,你会发觉:转眼间,我们便告别了葱茏的年华,跨过了中年的门槛,走进了枫红菊艳的时节。
好好活自己,就要力求营造一个“小天地”.人生需自渡,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自己的人生,黯淡与精彩完全由自己去书写,去掌舵,去布局。红尘如梦,亦真亦幻;人生如戏,亦悲亦喜。当曲终人散时,不过是乐者自乐,歌者自歌;伤者自伤,痛者自痛。
篇五: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促进职工健康规章制度4
促进职工健康规章制度【篇一:职工健康管理制度】编制: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审核:批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和依据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
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
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
法规,
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
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
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
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7.2.1预防措施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
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
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
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
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和长远
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
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
自动化、连续化。
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
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
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
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
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
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篇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
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
业病、地方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三条分工和职责。
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
篇六: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编制:审核:批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目的和依据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义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职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管办职责: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
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
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
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预防措施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
护用品并监督使用。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职业卫生管理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
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
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一、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
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日内进行申报(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进行申报。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内容:、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部组织安全生产部配合讲解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预案等。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实施主要内容:车间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预案、事故案例等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以上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目标值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以上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学时目标值。、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目标值。、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目标值、公司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目标值为。、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内容参照三级教育中车间、班组教育内容。、工人因病、事假、探亲等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教育内容与三级教育中车间、班组教育内容一致。
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内容为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其他安全活动等。
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二、基本要求、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公司领导、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各车间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生产车间、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根据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二、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
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六、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一、总则、劳动保护用品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应严格按照保护品标准发放、领用严禁乱批滥发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业务由生产部负责临时性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生产需要的实际情况由领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呈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人事部发放执行。、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保证质量做的安全、适用、美观、大方购进时要进行检查、鉴定对安全用具要保证安全可靠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准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低劣的防护用品。、各部门所需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经审批后按计划购买。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要有专人负责并建档登记。、特殊的专用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靴、高压手套和防毒面具安全带等必须妥善保管认真维护保养按规定进行检验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以旧换新。
、职工自觉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爱护节约和合理使用防护用品新进厂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一律凭人力资源部调令领取本工种应使用的防护用品调配令或通知单上工种不详不发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如丢失一律不再补发如因工损坏有可靠证明可补发或提前更换对虚报冒领无故损失或变卖防护用品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职工因病、事、产、伤、休养等休工或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手套、口罩休工或脱离生产岗位超过半年者工作服、各种防护鞋等护品一律顺延使用时间。
、职工调离出厂应到人事部办理出厂手续交回最后一套工作服。、公司内部调动工作要按新岗位的护品标准办理交补或转交手续应交还而拒不交还的防护用品根据使用年限由发出部门负责进行扣款发出部门不办或扣款手续扣发各部门负责人的奖金。职工退休、离休时个人的劳动保护品不再收回。、职工因工去严寒地区工作需用防寒护品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有生产部购买。、凡在易燃易爆、灼烫及产生静电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生产管理人员可按下列原则发放防护用品。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车间生产管理型工程技术人员发给与本车间主要工种工人相同的防护用品。
短期顶岗或临时参加劳动及其他非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参加劳动工种发给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管理人员参加生产劳动所需要的防护品可参照同工种工人发放标准使用但不得高于工人的发放标准。
来公司帮助工作的外单位人员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一律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发放或借用。
临时工及来公司实习培训人员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一律按合同规定办理。
职工因工致残过需要的防护用品由综合办按标准规定发放。二、发放和使用、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驻外工作、出差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各部门要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管理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每月底由各车间上报公司人事劳资部人事部整理后报有关领导批准由生产部采购。
、车间主要负责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审核和监督其发放和使用情况生产部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财务室对未经各级安全部门批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予拨款和报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三、配备和着装标准、进入生产现场根据车间需要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女工进入车间不准穿裙子从事特殊工作的女工必须把长发盘至工作帽中。、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不得穿高跟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四、洗理用品的管理发放标准为肥皂每月各半块(条)洗衣粉每月一袋毛巾每年二条。七、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定期邀请泰安市卫生
局卫生监测站对主要场所进行粉尘测定。、定期进行粉尘分散度的化验分析并有记录备案、应按规定进行
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采集的个体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要按规定时间送检。
、粉尘测定仪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仪应按鉴定周期规定进行鉴定。
、积极配合泰安市卫生局劳动卫生监测站及集团公司职防所对我公司有毒有害因素的监督、监测工作。
、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是否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职业危害因素的变化规律及影响范围工人健康状况与劳动条件的关系等内容进行评价。
八、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
立的劳动合同。、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九、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部门兼职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在分钟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集团安全生产部。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
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人事劳资部按照集团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十、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电气、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检查记录保存完好、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篇七: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
编制:审核:批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1
5职责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5。2安管办职责: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门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
5.4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7.2.1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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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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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7.2.3职业卫生管理7.2.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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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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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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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一、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
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二、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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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
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
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
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
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内容:
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部组织,安全生产部配合讲解,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预案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实施,主要内容:车间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预案、事故案例等;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以上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目标值为10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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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教育。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以上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目标值100%.
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目标值100%。6、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目标值100%7、公司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目标值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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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内容参照三级教育中车间、班组教育内容.9、工人因病、事假、探亲等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教育,内容与三级教育中车间、班组教育内容一致。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10、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内容为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其他安全活动等.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二、基本要求1、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2、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3、公司领导、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5、各车间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生产车间、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根据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
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
管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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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
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三、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
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六、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1、劳动保护用品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应严格按照保护品标准发放、领用,严禁乱批滥发,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2、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业务,由生产部负责,临时性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生产需要的实际情况,由领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呈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人事部发放执行。3、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保证质量,做的安全、适用、美观、大方,购进时要进行检查、鉴定,对安全用具要保证安全可靠,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准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低劣的防护用品.4、各部门所需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经审批后按计划购买.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要有专人负责,并建档登记.5、特殊的专用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靴、高压手套和防毒面具安全带等必须妥善保管,认真维护保养,按规定进行检验,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以旧换新。6、职工自觉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爱护节约和合理使用防护用品,新进厂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一律凭人力资源部调令领取本工种应使用的防护用品,调配令或通知单上工种不详,不发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如丢失一律不再补发,如因工损坏,有可靠证明可补发或提前更换,对虚报冒领,无故损失或变卖防护用品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7、职工因病、事、产、伤、休养等休工或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手套、口罩,休工或脱离生产岗位超过半年者,工作服、各种防护鞋等护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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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顺延使用时间。8、职工调离出厂,应到人事部办理出厂手续,交回最后一套工作服。9、公司内部调动工作,要按新岗位的护品标准,办理交补或转交手续应
交还而拒不交还的防护用品,根据使用年限由发出部门负责进行扣款,发出部门不办或扣款手续,扣发各部门负责人的奖金。职工退休、离休时,个人的劳动保护品不再收回。
10、职工因工去严寒地区工作,需用防寒护品,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有生产部购买。
11、凡在易燃易爆、灼烫及产生静电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生产管理人员可按下列原则发放防护用品.12。1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车间生产管理型,工程技术人员,发给与本车间主要工种工人相同的防护用品。12.2短期顶岗或临时参加劳动及其他非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参加劳动工种,发给所需要的防护用品。12.3管理人员参加生产劳动所需要的防护品,可参照同工种工人发放标准使用,但不得高于工人的发放标准。13。来公司帮助工作的外单位人员,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一律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发放或借用。14。临时工及来公司实习培训人员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一律按合同规定办理。15.职工因工致残过需要的防护用品,由综合办按标准规定发放。二、发放和使用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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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3、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4、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驻外工作、出差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5、各部门要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管理和采购1、劳动防护用品每月底由各车间上报公司人事劳资部,人事部整理后报有关领导批准,由生产部采购。2、车间主要负责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审核和监督其发放和使用情况,生产部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3、财务室对未经各级安全部门批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予拨款和报销。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三、配备和着装标准1、进入生产现场根据车间需要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女工进入车间不准穿裙子,从事特殊工作的女工必须把长发盘至工作帽中。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不得穿高跟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四、洗理用品的管理发放标准为肥皂每月各半块(条),洗衣粉每月一袋,毛巾每年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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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定期邀请泰安市卫生局卫生监测站对主要场所进行粉尘测定。二、定期进行粉尘分散度的化验分析并有记录备案。三、应按规定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四、采集的个体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要按规
定时间送检.五、粉尘测定仪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仪应按鉴定周期规定进行鉴
定。六、积极配合泰安市卫生局劳动卫生监测站及集团公司职防所对我
公司有毒有害因素的监督、监测工作。七、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是否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职业危害因
素的变化规律及影响范围,工人健康状况与劳动条件的关系等内容进行评价。
八、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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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九、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部门兼职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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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集团安全生产部。
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3。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人事劳资部按照集团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5。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十、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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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电气、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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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确城综执〔20__〕16号关于印发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机关各股室、各执法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__年3月26日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一、健康教育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健康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健康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工作。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同时,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健康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防疫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保护能力。
3、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4、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文体等健康教育活动,参与活动人员出勤率达100%。
5、参与学习人员应准时参加,认真听讲,积极献言献策,带头投入健康教育工作中。
6、开展工间操活动和体育锻炼,提高职工身体素质。7、积极配合县卫计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二、职工健康生活方式激励制度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更好地关心和爱护职工,积极促进单位员工形成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建立健全健康生活方式的激励活动,鼓励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健康生活方式。2、每年专项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激励职工参加健康生活方式的费用,促进职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的习惯。3、每两年安排职工进行体检,主要体检指标为:体重指数、血压、血脂、血糖、肝肾功能正常,无脂肪肝,其他重要指标要求达标。
4、根据体检结果,结合全年未请病假,未因病住院治疗(外伤除外)等情况,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先进个人评选,将健康生活方式先进个人与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的先进事迹在单位进行展示,供职工借鉴学习。并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办公楼卫生管理细则1、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干部职工对安监局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安监局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安监局良好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楼卫生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从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办公楼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运行,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细则规定的各个事项,从而推动全局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每周五下午下班后为局办公楼清洁扫除日,办公楼各股室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
4、股室卫生环境。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办公桌、椅、茶几、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及墙面、地面保持洁净,无灰尘或杂物;门窗及阳台玻璃洁净明亮。
5、公共卫生环境。办公楼内外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由各责任股室负责。
①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②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③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④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⑤卫生间内外卫生环境的管理。⑥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⑦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⑧责任股室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尽职尽责,不留下卫生死角,真正成为办公大楼的美容师。6、办公楼周围环境。办公楼周围卫生环境由保洁员负责。7、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每月由办公室牵头,按照县级文明单位和卫生达标有关规定,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进行1次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予以公布。四、机关卫生检查评比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分片包干卫生责任制,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要求1、局内各股室的室内卫生,由各股室负责;公共部分包括会议室的卫生,由责任股室负责清扫保洁。2、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室内垃圾随时清扫,做到物品整洁有序,摆放得体,窗户明净,地面清洁,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3、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要求及标准:每天下午必须打扫一次,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手纸入篓,大小便池干净,无明显异味,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4、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平时要定期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整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户明净,无烟头杂物。
(二)检查评比方式1、坚持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每天上班前打扫卫生,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全面大扫除,办公室定时进行检查。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五下午的大扫除,检查中发现缺席的以缺勤论处。
3、机关卫生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检查、评比。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月底,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各股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情况。
4、节假日卫生清扫检查由办公室另行通知。五、无烟管理制度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3、办公室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烟。4、不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局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5、设立禁烟监督员,对在办公室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6、所有职工需对外来人员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无烟区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六、控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维护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和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如下控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杜绝火灾事故和减少环境污染。(二)控烟规定与管理责任1、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控制吸烟,以大局为重,服从领导,带头遵守禁烟规定。
篇九: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健康规章制度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三、术语及定义3.1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3.2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3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四、职责和管理要求4.1职业病防治委员会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常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环保办公室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4.1.2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4.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4.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4.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4.2.5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4.2.6会同行政人事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____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4.2.8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4.2.9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____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1发生职业性中毒事故时,作业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监测。
4.2.12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各职能部室职责4.3.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4.3.2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4.3.3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____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____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4.3.6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____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公司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公司员工健康规章制度(三)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2.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职业健康档案,其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健康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
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4.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5.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6.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7.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及使用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8.按照____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邀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9.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或防护措施。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立即向健康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____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12.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13.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让所有现场操作人员了解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业危害及检测结果。
篇十: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人事劳资部按照集团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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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5职责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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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
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5.2安管办职责: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
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门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4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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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申报,接受监督。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
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7.2.1预防措施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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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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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7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7.2.2.9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7.2.2.10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7.2.3职业卫生管理7.2.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7.2.3.2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7.2.3.3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7.2.3.4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7.2.3.5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7.2.3.6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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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7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8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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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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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
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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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2、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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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二、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四、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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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一、基本内容:
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部组织,安全生产部配合讲解,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预案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实施,主要内容:车间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预案、事故案例等;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以上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目标值为100%。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
3、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中层及中层以上人员)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
以上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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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
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目标值100%。6、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参训目标值100%7、公司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目标值为100%。8、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内容参照三级教育中车间、班组教育内容。9、工人因病、事假、探亲等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复工教育,内容与三级教育中车间、班组教育内容一致。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10、其他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内容为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其他安全活动等。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二、基本要求1、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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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2、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
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公司领导、主管安全的部门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4、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5、各车间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生产车间、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根据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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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二、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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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制度
一、总则1、劳动保护用品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应严格按照保护品标准发放、领用,严禁乱批滥发,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提高标准。2、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业务,由生产部负责,临时性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生产需要的实际情况,由领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呈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人事部发放执行。3、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保证质量,做的安全、适用、美观、大方,购进时要进行检查、鉴定,对安全用具要保证安全可靠,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准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低劣的防护用品。4、各部门所需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经审批后按计划购买。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要有专人负责,并建档登记。5、特殊的专用防护用品,如高压、绝缘靴、高压手套和防毒面具安全带等必须妥善保管,认真维护保养,按规定进行检验,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以旧换新。6、职工自觉遵守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爱护节约和合理使用防护用品,新进厂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一律凭人力资源部调令领取本工种应使用的防护用品,调配令或通知单上工种不详,不发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如丢失一律不再补发,如因工损坏,有可靠证明可补发或提前更换,对虚报冒领,无故损失或变卖防护用品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7、职工因病、事、产、伤、休养等休工或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手套、口罩,休工或脱离生产岗位超过半年者,工作服、各种防护鞋等护品,一律顺延使用时间。8、职工调离出厂,应到人事部办理出厂手续,交回最后一套工作服。9、公司内部调动工作,要按新岗位的护品标准,办理交补或转交手续应交还而拒不交还的防护用品,根据使用年限由发出部门负责进行扣款,发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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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不办或扣款手续,扣发各部门负责人的奖金。职工退休、离休时,个人的劳动保护品不再收回。
10、职工因工去严寒地区工作,需用防寒护品,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有生产部购买。
11、凡在易燃易爆、灼烫及产生静电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生产管理人员可按下列原则发放防护用品。12.1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车间生产管理型,工程技术人员,发给与本车间主要工种工人相同的防护用品。12.2短期顶岗或临时参加劳动及其他非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参加劳动工种,发给所需要的防护用品。12.3管理人员参加生产劳动所需要的防护品,可参照同工种工人发放标准使用,但不得高于工人的发放标准。13.来公司帮助工作的外单位人员,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一律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发放或借用。14.临时工及来公司实习培训人员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一律按合同规定办理。15.职工因工致残过需要的防护用品,由综合办按标准规定发放。二、发放和使用1、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2、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3、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4、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驻外工作、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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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5、各部门要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二、管理和采购1、劳动防护用品每月底由各车间上报公司人事劳资部,人事部整理后报
有关领导批准,由生产部采购。2、车间主要负责人根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审核和监督其发放和
使用情况,生产部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3、财务室对未经各级安全部门批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予拨款和报销。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三、配备和着装标准1、进入生产现场根据车间需要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女工进入车间不准穿裙子,从事特殊工作的女工必须把长发盘至工作帽中。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不得穿高跟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四、洗理用品的管理发放标准为肥皂每月各半块(条),洗衣粉每月一袋,毛巾每年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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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定期邀请泰安市卫生局卫生监测站对主要场所进行粉尘测定。二、定期进行粉尘分散度的化验分析并有记录备案.三、应按规定进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四、采集的个体呼吸性粉尘、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样品要按规
定时间送检。五、粉尘测定仪和个体呼吸性粉尘测定仪应按鉴定周期规定进行鉴
定。六、积极配合泰安市卫生局劳动卫生监测站及集团公司职防所对我
公司有毒有害因素的监督、监测工作。七、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是否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职业危害因
素的变化规律及影响范围,工人健康状况与劳动条件的关系等内容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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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报告卡;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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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部门兼职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2.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集团安全生产部。3.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3.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人事劳资部按照集团制度、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4.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5.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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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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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2、明确职业危害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一般性、专业性)及检查周期;3、明确职业危害检查内容(包括对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环境、职业危害标志、职业危害设施、工艺、电气、设备、仪表、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检查内容);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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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
放到原位。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5)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
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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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我局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
P> 52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委培专项安全讲座三级教育转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与安全员资格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四新应用操作技能培训班前班后教育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会议现场观摩会与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标语条幅宣传展板安全知识问答竞赛职业健康安全检查61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管理者与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促进职工健康规章制度
【篇一: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编制: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审核:批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和依据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3定义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4机构设置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5职责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5.2安管办职责: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5.3人力资源部门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4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7.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7.1.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7.2.1预防措施7.2.1.1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7.2.1.2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7.2.2.1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7.2.2.2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7.2.2.3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7.2.2.4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7.2.2.5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7.2.2.6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篇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严格遵照集团公司的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员工生活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施工现场粉尘及有害气体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劳动保护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止职业病、地方病发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副组长:组员:第三条分工和职责。党委书记是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为主管部门,主抓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工作。安监部、工程部、经营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职业健康提供防护和保障。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指导,以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第四条职业健康设施,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给员工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2)、在生活房屋、办公室内安装空调或风扇及取暖设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3)、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锻炼身体;(4)、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员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5)、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6)、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员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第五条职业健康保障措施1、劳动保护措施
(1)接触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有害、危险施工环境的作业职工,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以确保正常使用;(2)加强机械保养,减少施工机械不正常运转造成的噪音;(3)对于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内运输机械行驶过程中,只许按低音喇叭,严禁长时间鸣笛;(4)对经常接触有噪音的职工,加强个人防护,佩带耳塞消除影响;(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劳动保护装备工作,根据每个工种的人数以及劳动性质,由物资部门负责采购,配备充足而且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同时加强行政管理,落实劳动保护措施。2、劳动保护装备要符合以下要求:(1)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审核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对于未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路用劳动防护用品许可证制度进行质量管理;(2)施工人员必须分工按规定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并配戴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闲杂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3)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方面的检查,对漏配、缺配劳动保护用品的施工人员,责令补发劳动保护用品;对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累教不改的人员,将采取罚款、停岗等措施予以惩罚。第六条医疗卫生保护措施医疗保证措施:卫生保证措施:全面负责医疗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监测监督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对项目内出现的疫情信息,及时向卫生机构报告。对内规范管理、对外加强协调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内外卫生防疫工作环境;夏季发放防暑药品,防止中暑。冬季发放防寒防冻药品,防止冻伤;春秋两季是传染病、病毒性疾病高发季节,医务人员将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切断蚊蝇等传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环境卫生保证措施:工地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卫生清扫人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尤其是职工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装入垃圾箱并及时运往指定的垃圾场;积
极开展爱卫活动,消除蚊蝇孳生源,开展灭鼠防鼠活动,同时抓好消毒、杀虫工作。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食堂卫生保证措施:设立食堂卫生监督机制,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对食堂工作人员实行委外职业培训,学习食品卫生有关的规范和法规;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自身的清洁、卫生;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对食品制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加强食品的采购和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采购人员必须具备较丰富的食品卫生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掌握食品优劣的标准。注意质量的好坏,特别是水产品和肉类,一定要新鲜,对腐败变质的食物一律不能购买,采购动物制品时,必须有动物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第七条职业病防治措施:(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众卫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关职业病管理与疾病防治的规章制度。(2)各单位配备应有的设施。负责职工的疾病预防及事故中受伤职工的抢救;(3)强化施工和管理人员卫生意识,杜绝疾病的产生,对已患传染病者及时隔离治疗。(4)有针对性地进行职业病的检查,发现病情时,及时进行病情分析,寻找发病根源,加强和改进施工方法及工艺,消除发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对特殊工种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施工操作。及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检查正确使用。(5)做好对员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6)加强施工运输道路和防尘工作。搅拌站和预制场内的行车道路,均采用砼硬化处理,对粉尘较多的进场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砾等材料铺设路面,以减少由于行车造成灰尘增多,指派专人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维护,并用洒水车经常洒水,保持道路湿润,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粉尘飞扬。
【篇三: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切实履行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职责和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规范管理、明确管理内容措施、方法与程序,全面实现公司管理目标,保障国家企业财产与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和谐平安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守和执行国家与地方政府及行业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围绕公司的方针目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各级职工健康安全管理工作。3、公司上下要全面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要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把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落实到位。4、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4.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就是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与消防设施等。4.2认真执行职业健康措施,就是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污染、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4.3认真落实好职工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措施,就是为宣传普及安全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教材、图书、资料、展图、业余学校和训练班等。5、坚持常态化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安全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学习掌握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5.1按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作业人员分类进行施教。教育内容要结合实际,针
对性要强,保证法规的符合性,能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水平与保障能力。5.2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委培、专项安全讲座、三级教育、转岗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与安全员资格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四新应用操作技能培训、班前班后教育、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会议,现场观摩会与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标语、条幅、宣传展板、安全知识问答竞赛等。6职业健康安全检查6.1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管理者与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查企业与项目部安全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查隐患是检查施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标准,找出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环境与管理缺陷,并组织整改;查整改是检查过去已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合格,隐患消除就据实消号,否则继续整改,直到隐患根除;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企业内部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整改、严肃处理、制定和落实了防范措施。6.2检查组织形式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按照公司职能部门(综合管理部)进行,公司每季末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到每个项目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综合大检查,综合管理部每月对项目部进行一次检查,各车间由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每周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每月下旬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价,逢节日前另外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6.3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负责或组织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亦应作出相对应的处罚。7各项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重大危险监控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8应急救援与应急响应部门间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质设备器材准备,成立应急救援队,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响应,防患于未然。9职业健康安全费用管理与使用各部门应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与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项目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做好费用登记台账,按期上报,公司与财务应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按时拔付到位,确保专款
专用,适时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分析或调整。10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整处理条例》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单位负责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时应说明事故现场相关的情况,保护好现场,防止毁灭证据,积极开展伤员援救,配合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或接受处理,落实好事故整改与防范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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