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武隆县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27 16:06: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持续反弹的势头,根据十三届县委第125次常委会和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武隆县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武隆县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推荐)



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持续反弹的势头,根据十三届县委第125次常委会和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于20161020日至20171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针对营运车辆、农用车、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容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普遍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并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守法率达95%以上;电动车“不超员、戴头盔、靠右行”守法率达95%以上;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有牌证、车况良、不超载、不违法载人”守法率达95%以上;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161020日—25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1025日—2017125日)。按照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126日—31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车型。在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客运车、货运车、非营运车和道路超限治理等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对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等车型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二)强化农用车、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交安办对第四季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综合施治、疏堵结合,采取执法处罚、现场劝导、路面管控、责任倒查和惠民政策并举等措施,严肃查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反弹。二是县公安局、县农委和各乡镇政府集中清理拖拉机、农用车在市外办理注册登记情况,规范拖拉机、农用车的安全管理;严查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无牌无照、安全技术状况差、违法载人、客货混装、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开展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制组织违法驾驶员参加学习。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年度目标的通知》(武隆安委发〔20169号)要求,进一步明晰责任,清单管理、严明纪律,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会商确认、治理、联合验收。以通客道路、农村道路、6米以上高路堤、临水临崖和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开展道路安全隐患联合动态排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车辆通行安全。二是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农村道路重点车型及其驾驶员,建立辖区重点机动车驾驶员统计表、重点机动车辆摸底情况表等工作台账,规范化录入农村道路信息系统。采取干部包村、包路段、包车辆的“三包”措施,实行车辆、驾驶员“一盯一”管理模式。

(四)强化道路安全管控。一是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要组织各公巡中队,针对近期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等出行特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专项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会同乡镇政府和农机安全责任部门,突出对节假日、逢场天、上班高峰、上学放学以及农村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开展早查、午查、夜查行动;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型、重点驾驶人员实行严防盯守,并将毒驾、酒驾纳入重点打击范畴,确保路面执法管控到位。二是县交委要组织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载货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等车型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三是各乡镇派出所要认真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各乡镇派出所每周至少要安排3天时间上路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发挥乡镇“六位一体”、村(居)委“七位一体”安全监管机制作用,针对当前各时段乡镇、村、组道公路的交通流量,每天组织执法人员上路,开展路检路查,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各乡镇政府要全部启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上路劝导工作,严把交通违法行为“出村关”“出组关”。

(五)强化现场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文明整治、人性化监管,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性问题,综合考虑、稳妥处置,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防止因执法不规范、态度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不会做群众工作引发群众投诉和负面舆情甚至群体性事件发生。在路面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检查警示标志标牌和安全防范措施,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路面检查站,严防执法人员受到伤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隆县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县公安局分管交通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交委、县农委、县安监局、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安会交通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相应成立道路交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一是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在农村道路、居委、村组,县交委负责在客运站场、驾校,县公安交巡警大队负责在国、省、县道公路的醒目位置,组织悬挂、张贴、喷涂、设置集中整治宣传标语。二是各乡镇政府要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乡镇和村组干部、民警上门对有车农户逐户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召开村组会、院坝会、下乡走访、学生家长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等“五进”活动,通过短信、电视播报、村组广播等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三是由县交安办牵头,组织媒体围绕集中整治行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和整治效果的报道。四是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以LGD显示屏、宣传专栏、工作通报等为阵地,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播放频率,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范围。

(三)严格督查追责问责。在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交安办每月要组织12次由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督查检查组,深入到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对道路交通“百日”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每月30日前将当月督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并纳入2016年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因工作被动、措施乏力、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安办给予通报批评、警示约谈、黄牌警告等处理;对情节严重甚至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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