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武隆县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7 16:00:07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9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武隆县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武隆县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



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9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建设施工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四季度建设施工领域事故防控的形势和特点,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加大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和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提升建设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技能素质;着力实现水利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和道路交通涉及的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建设施工领域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县所有房屋、道路交通、水利和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领域。县城乡建委牵头负责房屋建设类、县交委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类、县水务局牵头负责水利工程类、县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其他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按责任范围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重点。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整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情况。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重点整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的清单情况。四是集中整治高处坠落事故隐患:重点整治3类作业环节(即:临边与洞口作业、攀登与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突出整治三类违规行为(即: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行为、未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行为、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未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的行为)。五是集中整治危大工程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六类危险性较大工程(即:基坑或桩基支护、土方或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水下工程中的爆破工程),突出整治五类典型违规行为(即:施工作业前未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未经验收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六是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整治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七是建设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情况。重点整治施工现场用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情况,用电设备是否有专用开关箱,用电线路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外电线路是否满足最小安全距离等情况。八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整治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等情况。九是滑膜、爬模、翻模、挂篮等安装、拆卸、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整治是否有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和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管;挂篮行走是否设置有限位和防倾覆装置,挂篮作业面是否设置有安全护栏和防护网;在挂篮未就位锚固前,对确需进入挂篮检查、观察的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超过2人。十是预制梁、板运输、架设落实专人指挥和统一协调情况。重点整治T梁存放、运输、安装过程中是否按规定采取可靠的防倾覆措施,T梁堆放是否违规超过两层;T梁桥未完成横隔板钢筋焊接、不能确保T梁稳定前,严禁在梁上运梁、架梁;梁、板运输设备是否设置防止构件倾覆、滑落和紧急制动装置;架桥机的纵、横移轨道是否使用材质坚硬的垫块支垫,轨道两端是否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梁、板临时支座设置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十一是隧道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隧道施工进洞100m后,是否安装有机械通风设备进行供风;隧道开挖面至二次衬砌之间,是否设置直径不小于700mm、壁厚不小于8mm的钢管救生通道,且每隔58米是否设置有一处便于开启的活动门,在平常情况下活动门是否按规定落实关闭措施。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161021日—31日)。

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层层召开动员会,扎实抓好宣传发动,研究提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工作机构,落实经费和人员,量化考核措施。启动安全隐患大排查,造册登记、厘清责任,制定隐患整治措施,按照全县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及时启动整治工作。

(二)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16111日—2017115日。)

1. 自查自纠2016111日—1231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按照行业标准、施工组织计划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严格按照“五落实”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消除。各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要全过程跟踪督促落实,对跟踪督促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加以解决,密切掌控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报县政府安委办(联系人:刘侗;电话:77721677;邮箱:40104010@qq.com)。

2. 督促检查。(201711日—15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范围内的建设施工项目逐一开展检查验收。对自查自纠不彻底或流于形式且隐患问题突出的建设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未能按时消除的隐患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督促建设业主、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县政府安委办要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等单位对各乡镇、县级行业安全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总结验收评估2017116日—31日)。

在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集中开展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县政府安委办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等单位,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分乡镇、部门、县属企业3个类别评比推荐工作成效“好、中、差”等次,对每个类别排位的最后3位提交县委、县政府约谈警示、通报批评;因工作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发生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于2017125日前报县政府安委办。

四、严明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武隆县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政府安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相应成立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督促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细化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要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研究提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长效机制,严把“两防”等事故防控关。要严格执法,对集中开展建设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隐患较大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各乡镇政府和县级行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舆论引导,指导和督促建设施工项目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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