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见】萍乡市公路工作指导性意见

时间:2023-05-01 13:06:03 手机站 来源:网络

萍乡市2017年公路工作指导性意见为推动全市公路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特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全市“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意见】萍乡市公路工作指导性意见,供大家参考。

【交通意见】萍乡市公路工作指导性意见



萍乡市2017年公路工作指导性意见


为推动全市公路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特制定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市“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要求和建设“五个新萍乡”的总体目标,不断深化公路各项改革,不断凝聚公路事业发展合力,不断提升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出行建好路、管好路、服好务。

二、思路目标

2017年全市公路工作思路(“五个三”):紧紧围绕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等三个重点;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公路工作的主体作用、交通公路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的支撑作用等三个作用;切实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切实加强资金有效监管、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强力推进中环北路、杨宣公路、明万公路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畅通公路、平安公路和美丽公路。

2017年全市公路工作主要目标:完成“十二五”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续建项目53公里,开工建设“十三五”公路升级改造项目75公里,明月山至万龙山旅游公路6月底全线建成通车,中环北路和杨宣公路年底完成工程总量的60%;打造市级养护示范路165公里,完成国省道服务区和公路驿站等场站建设10个;治污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上级要求之内。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步伐,着力打造畅通公路

2017年全市要强力推进中环北路、杨宣公路和明万公路等项目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53公里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项目续建任务基础上,再开工建设75公里“十三五”公路改造项目,着力打造畅通公路。

1.强力推进中环北路建设。中环北路项目是全市重点工程,采取PPP建设模式,项目全长12.15公里,投资概算136363.91万元。该项目途经安源区、上栗县、经开区,沿线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履行好项目业主和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乡镇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处理好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和推进。项目指挥部要加强调度和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中环北路项目年底完成工程总量的60%,力争实现泥砂路通车目标。

2.着力抓好杨宣公路建设。上栗杨歧至芦溪宣风公路是连通杨岐山和武功山两个旅游风景区,连接赤山和芦溪两个工业园的全市重点项目。线路全长48.846公里,途经上栗县杨岐乡、东源乡、赤山镇和安源区高坑镇以及芦溪县源南乡、银河镇、宣风镇等7个乡镇,计划投资5.7574亿元。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公路建设“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比拼赶超、不拖后腿;相关县区要充分履行好项目主体责任,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项目指挥部要加强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于2017年底完成整个工程量的60%,力争实现泥砂路通车目标。

3.全面完成明万公路建设。明月山至万龙山旅游公路是省道314重要一段,连接我市武功山景区和宜春明月山景区,在我市境内路线全长10.3公里,建成后将对我市乃至全省旅游事业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武功山管委会要继续协助做好公路征地手续办理及村民相关补偿善后工作。公路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在抓紧完善全线公路附属设施建设基础上,加快万龙山大桥建设步伐,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20176月底全线建成通车,力争把明万线打造成一条线型优美、安全便捷、生态环保的旅游公路。

4.继续加大公路升级改造力度。按照萍乡市与省交通运输厅签订的“十二五”公路建设框架协议,我市“十二五”时期共计开工建设设319.174公里升级改造公路,截止2016年底,仍有319国道安源至彭高段、319320国道绕城公路、319国道上栗县绕城公路、229省道南坑至源头段、231省道上栗至六市、232省道陈家塘至南岗口段、308省道长平至荷尧段、312省道上栗至水源段、314省道明月山至黄芽岭、314省道万龙山至张佳坊段等10条计53公里左右公路尚未完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起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公路业主职责,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严禁随意将升级改造公路业主职责下放到乡镇,要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十二五”普通国省道公路升级改造任务。

5.加紧实施“十三五”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各县区列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十三五”升级改造项目库的项目共计9个,其中:湘东区3个,分别是308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至320国道段改建工程、437省道南岗口至白竺段公路改建工程、311省道崇源至源洴段公路改建工程;芦溪县4个,分别是320国道分界埠至江机段公路改建工程、533省道松树坪至坑口段公路改建工程、311省道张佳坊至崇源段公路改建工程、533省道中埠至周家坊段公路改建工程;上栗县2个,分别是224省道桐木至水口山段公路改建工程、309省道水江至东源段公路改建工程。以上项目各县区务必于20176月底前完成工可及初设批复工作。市公路局要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积极做好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的对接,督促指导各县区认真报送项目前期资料,加强建设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6.努力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同时要按照“多元化、低成本、期限长”的融资方针,积极发挥市、县区两级融资平台作用,努力提高银行授信升级和融资额度,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其他融资渠道补充公路建设资金。

(二)提升路况水平,着力打造美丽公路

按照“改革攻坚、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服务提质”的“十三五”公路养护十六字方针,不断深化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公路养护,加强示范路建设,加强治污治超工作,提升公路服务品质,持续深入打造美丽公路。

7.努力深化养护改革。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统一部署和要求,20179月底前全面理顺国省干线公路管养事权。借鉴周边省市养护机制改革成功经验,按照管养分离、养护市场化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促进形成公开透明、开放有序的养护市场。各县区、管委会要通过采取养护道班内部承包、模拟市场化等过渡办法,积极引导基层养护作业单位逐步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转变,鼓励专业化公路养护企业跨县区参与全市养护市场竞争,逐步增强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市场竞争力。

8.大力加强日常养护。市、县两级公路部门要依据《江西省“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按照养护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人性化等“五化”要求,认真制定好适应本地区发展的“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规划。要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抓好公路日常小修保养;以科学决策为引领,全面开展公路预防性养护;以排水整治为重点,全力抓好干线公路综合养护。要坚持建养并重,推进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常态化;坚持安全至上,确保公路桥隧养护管理规范化。要规范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出台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管理办法,有效破解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要求实施时间紧、工期短、施工技术要求高等难题。通过推进“五化”工程,确保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干干净净、整整洁洁、漂漂亮亮。

9.全力打造市级示范路。2017年,全市要按照公路更畅通,行驶更舒适,设施更完善,服务更优质,环境更优美,文化更丰富的工作标准,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319国道萍莲段65公里左右省级示范路基础上,再重点打造165公里左右“畅安舒美”市级示范路。其中,市本级和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及经开区重点打造320国道芦溪江机至湘东老关段51.48公里;安源区负责打造533省道路行至十里转盘11.4公里和533省道城南至桐田7.2公里合计18.6公里;湘东区负责打造311省道麻山至凤凰10公里;芦溪县和武功山管委会负责打造311省道万龙山至新泉28公里;上栗县负责打造308省道桐木至长平38.5公里;莲花县负责打造225省道路口至坊楼18.33公里。至2017年底,全市国省道、市级以上示范路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10.不断提升公路服务品质。按照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和要求,2017年,各县区要加大公路服务设施力度,加强对普通国省服务区、公路驿站、公路观景台、养护应急中心、道班等建设,至2017年底,每个县区力争打造1个具有加油、加水、休息、购物、如厕等功能的国省服务区,1个养护应急中心,1-2个公路驿站,1-2个观景台或港弯式停车带,2个规范化道班,通过硬件建设,不断提升公路服务品质。

11.加大治超工作力度。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全市治超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2017年重点是强化源头监管,突出路面治超,通过管住“车”和“货”两个源头,抓好货车非法改装、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治理三项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严管重罚,形成治超合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在20176月底前形成“一县一站多点”治超格局,确保在2017年将全市治超站点路段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12. 加强公路环境整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抓好以320国道为重点的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公路环境整治过程中,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落实公路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公路污染源治理,清理违章设施,确保各责任路段的路容路貌和环境卫生。要积极借鉴湖南省浏阳市“路长制”工作经验,在上栗县推行“路长制”管理制度。要继续开展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撒落扬尘集中整治,逐步形成治标与治本、治污与治超相结合的长效防治机制,使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道路运输货物脱落、扬撒现象得到根本遏制。要加强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的监管,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严格公路用地审批,确保公路两侧不增新的违章建筑,共同打造320国道为美丽通衢。

(三)加强监督监管,着力打造平安公路

全市各级公路部门要把提高公路安全技术等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加大爱路护路宣传,抓好以生命安全工程为核心的安保工程实施,强化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平安公路新格局。

13.加强爱路护路宣传。结合全市治超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际,以《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西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利用路政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公路法律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入户等“四进”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企业和司乘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信息板、宣传车等手段,广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14.加强公路保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公路法》,加强对公路建筑红线内公路设施保护。按照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地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等“八无”要求,加强公路保护,持续整治以违法搭建、违法采挖、违法堆放、违法占道经营等“四违”为主的易发多发违法行为。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公路法规落实情况的视察活动,对突破公路两旁红线控制区的新建违章建筑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进行处理,依法保护好路产路权。

15.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完善路网运行监测体系、构建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体系的要求,着力抓好市县两级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建设。2017年要进一步完善全市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在国省主要干线公路的重要桥隧、省市际出入口、危险路段或交通量较为集中的路段增设监测点及情报板,加强县区外场固定监测点情报板建设。各县区要依托县区信息分中心,积极对接融入省、市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加大智慧公路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公路应急保障科技水平。

16.确保道路安全。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隧)改造工程和灾害防治工程,以危桥险隧、临崖临水以及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注重从工程设计、实施等源头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2017年,市本级重点完善319320国道安全隐患治理,全年力争完成100公里左右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源区重点抓好水口跨铁路立交桥隐患治理;湘东区重点抓好麻山桥安全隐患治理;芦溪县重点抓好山口岩水库地段地质沉陷和边坡塌陷治理;上栗县重点抓好省道231栗江小桥处安全隐患治理;莲花县重点抓好省道317闪石乡政府门口平交道口安全隐患治理。

四、措施要求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毅力,坚决打赢公路建、管、养、护攻坚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路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是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业,是全市“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重要抓手。公路建设投资大,百姓关注度高,感受直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公路发展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出行的重大事项,意义重大,影响重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公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共同考核。

(二)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路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要创新公路发展方式,努力破解公路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瓶颈;要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人财物支持;要把全年目标任务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部门推进责任、基层单位落实责任等“三个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攻坚、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调度、督导督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年度主要目标任务,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调度和督导工作,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通过督查督导和科学调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区公路工作的督导通报,发现问题要揪住不放,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促进责任落实。要建立公路工作与项目资金支持挂钩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年度主要目标任务作为实现“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各级政府和部门样”的重要抓手,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表彰奖励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区,问责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县区。对重点项目建设好、升级改造推进好、养护及管理好的县区和部门要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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