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宣办发〔2016〕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意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
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宣办发〔2016〕18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协调相关公共文化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明确我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重点,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一)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实施和考评。以协调机制为平台,以安徽省文化建设目标考核为基础,建立健全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考核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二)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政府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现代财政制度,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我市更好地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三)统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惠民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优化提升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高文艺创作水平,打造品牌群众文化活动,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
(四)协调推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建立公共文化人员队伍建设的统筹机制,建立公共文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稳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素质和服务质量。
(五)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研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具体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各种形式的文化志愿服务。
(六)统筹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协调组。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成立宣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联系、指导协调组各成员单位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二)建立协调组会议制度。协调组每年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协调组组长召集并主持,结合重点工作,确定每次会议的具体议程及议题。协调组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由协调组办公室印发各成员单位。
(三)确定联络员。各协调组成员单位推荐一名联络员,由协调组办公室不定期主持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讨论落实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具体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按照宣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成员单位职能,确定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室
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市委宣传部
1.指导党的路线、方针和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
2.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基本指标,并加以实施。
3.落实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外宣传。
(三)市编办
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在本地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剂充实公共文化机构编制。
(四)市发改委
1.把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统筹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五)市教体局
1.指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2.推动市、县(市、区)建设符合标准的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3.深入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六)市科技局
1.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组织实施公共文化领域重大文化科技创新项目。
2.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实施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
(七)市科协
1.推广科普示范基地及科普信息服务。
2.推进科技馆建设并实施免费开放。
(八)市民委
1.将全市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民族工作整体规划和发展战略,推进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千秋畲族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
2.弘扬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推动宗教文化在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中发挥正面作用。
(九)市民政局(老龄办)
1.指导和协调城乡社区文化建设工作。
2.有效保障全市老年人基本文化服务权益(老年人活动中心)。
(十)市司法局
推进文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展演展播,将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参与、依法保障、依法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法治意识。
(十一)市财政局
建立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财政保障机制。
(十二)市人社局
制定完善全市公共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
(十三)市住建委
1.协助规划局制定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
2.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市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十四)市城乡规划局
1.做好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的总体规划。
2.指导和协调制定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
(十五)市农委
组织农业科技、涉农法规、涉农政策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十六)市文明市创建办
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十七)市文广新局
1.落实国家、省相关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加强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惠民项目,指导协调推进全民文化志愿服务。
2.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市旅发委
加大文化与旅游融合力度。整合宣城文化资源,推进建设文化旅游类景点。推进诗词进旅游景区活动。
(十九)市总工会
1.制定推进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改善企业文化设施,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2.指导全市工人文化宫逐步实施免费开放。
(二十)团市委
指导全市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二十一)市妇联
1.推动并指导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逐步实施免费开放。
2.指导妇女儿童文化权益保障工作。
3.参与推进全市妇女文化志愿服务。
(二十二)市文联
1.协调推进文艺工作者生产创作健康向上的文艺作品,不断丰富文艺舞台。
2.组织协调所属的协会和文艺工作者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
(二十三)市残联
1.指导全市残疾人文化权益保障工作。
2.协调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二十四)市广播电视台
1.加强广播电视文化服务能力建设。
2.积极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创建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
3.做好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
(二十五)宣城日报社
1.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信息服务。
2.做好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
3.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