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北银办发〔2017〕18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我区国有和民办市场改造升级,不断深化市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银海区“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北银办发〔2017〕18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我区国有和民办市场改造升级,不断深化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深入开展对市场内部及周边违章建筑的整治,彻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完成市场内停车场、停车位规划安排,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市场内部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市场新型智能化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市场内外“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市场周边乱停放、乱摆卖等乱象进行治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北海市银海区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 昆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杨智军 副区长
副组长:冯光浩 福成镇镇长
伍 洽 平阳镇镇长
梁 锋 银滩镇镇长
郑道富 侨港镇镇长
成 员:蒋扬海 区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罗均琪 区卫计局局长
林超霞 区商贸旅游局局长
彭海金 区安监环保局局长
王义河 区食药监局局长
黄 克 区城管局局长
刘宁宁 区农水局局长
杨明功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海锋 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徐文浩 银海工商分局局长
魏建强 银海区国土分局局长
邹 震 银海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包雄文 福成镇人大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郑宪胜 平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 滨 银滩镇副镇长
石秋碧 侨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善秋 广西农垦国有三合口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黄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国有产权市场整治(侨兴市场、福成综合市场)
对国有产权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一是全面整治市场周边非法小广告、跨门槛经营、乱搭乱建等市容乱象;二是整治市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放问题,维护交通设施和完善消防设施;三是对市场内亮证亮照经营进行检查、规范;四是定期开展灭鼠灭蟑除“四害”工作;做好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来源及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侨港镇党委及政府、福成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安监环保局、银海工商分局、银海区消防大队
(二)民营市场综合整治(年年丰市场、北艺市场、新世纪农贸市场、贵兴市场、贵盛市场、九州家园疏导区、南京路疏导区、四川路花鸟市场、兴海市场、杭州路便民市场、广东南路便民市场、明基市场、沙湾村临时安置点、云南路疏导区、港口路市场、龙潭路市场、灵北市场、南万码头市场、宁海福海市场等)
1.加强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区食药监局负责督促市场方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督促市场方建设食品安全宣传栏;统一食品安全宣传标识;督促市场方建设LED显示屏以定时公布信息;监督市场方落实亮证经营、规范经营;监督市场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检测室建设工作的通知》,2017年9月份完成快检室建设。二是各镇党委及政府对镇区范围内市场临街违法建筑、停车场等存在问题进行排查,要求市场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出整改方案。三是区城管大队、区“两违”整治办对市场内、疏导区违法建筑,停车位等存在问题进行排查,督促市场方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及政府、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两违”整治办、三合口农场
2.改造升级市场摊位、消防、通风、排水和监控等设施。
市场垃圾、排水、排污改造由市场方负主体责任,纳入“门前三包”由各镇党委及政府监管。消防部门对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市场方做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方面的升级改造工作。工商部门推进天眼工程建设,建成市场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对市场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实施智能化监管。
牵头单位:各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银海区消防大队、银海工商分局、区农水局、区卫计局、区安监环保局
(三)建设一批疏导区(银滩回建区疏导区、四川南路疏导区、江苏路综合市场等)
开发建设新市场:一是落实市场建设资金的,争取拨款新建专业市场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二是落实新建市场用地供应和建设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银滩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区住建规划局、银海区国土分局、银海工商分局
(四)整治规范市场
1.治理乱摆卖,违法建筑乱象。
一是区城管执法大队、各镇党委及政府结合本辖区市场周边环境情况,与市场管理方协同巡查,防止影响市容的乱摆卖等行为反弹。二是区城管、食药监、公安、交警、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开展市场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顿市场周边违建、乱摆卖、乱停车等乱象。各辖区城管中队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市场周边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区城管大队、区“两违”整治办按市场设置功能进行排查,对违法乱搭建要求市场方自行恢复,督促经营者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四是旅游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市场周边环境情况,施划一批停车位。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银海公安分局、旅游区交警大队、区“两违”整治办、银海工商分局、银海区消防大队
2.落实“门前三包”。
市场临街商户实际使用范围(包括市场方已转让、已出租的临街铺面、空地)或原属于市场规划内的范围的区域,门前三包责任由市场方负责,纳入各镇党委及政府监管督促范围。
牵头单位:各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食药监局、银海工商分局
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工商部门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对市场内经营户完善档案;负责办理经营户的准入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督促经营户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依法查处短斤少两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服务机构履行职责。二是食药监部门监督经营户落实亮证经营、规范经营、公示健康证明。三是卫计部门负责对市场内及周边定期开展灭鼠灭蟑除“四害”工作,加强对市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四是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家禽家畜源头管理。
牵头单位:银海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各镇党委及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市场建设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对建设提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资料收集上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治任务、时间进度,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市场建设提升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此次整治活动的资料,每周一上午及时将上周的整治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提升办”。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发挥大众治理平台作用,确保区城管执法大队投诉电话(0779-3201505)、区食药监局投诉电话(12331、0779-3228867)全天畅通,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按计划推进市场建设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