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银海区“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9 20:42:03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北银办发〔2017〕18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我区国有和民办市场改造升级,不断深化市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银海区“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银海区“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完整)


“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北银办发〔201718号)的要求,大力开展我区国有和民办市场改造升级,不断深化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深入开展对市场内部及周边违章建筑的整治,彻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完成市场内停车场、停车位规划安排,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市场内部管理,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市场新型智能化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市场内外“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市场周边乱停放、乱摆卖等乱象进行治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北海市银海区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蒋      区委常委、副区长  

杨智军    副区长

副组长:冯光浩    福成镇镇长

     平阳镇镇长

     银滩镇镇长

郑道富    侨港镇镇长

 员:蒋扬海    区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罗均琪    区卫计局局长

林超霞    区商贸旅游局局长

彭海金    区安监环保局局长

王义河    区食药监局局长

     区城管局局长

刘宁宁    区农水局局长

杨明功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海锋    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徐文浩    银海工商分局局长

魏建强    银海区国土分局局长

     银海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包雄文    福成镇人大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郑宪胜    平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银滩镇副镇长

石秋碧    侨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善秋    广西农垦国有三合口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黄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国有产权市场整治(侨兴市场、福成综合市场)

对国有产权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一是全面整治市场周边非法小广告、跨门槛经营、乱搭乱建等市容乱象;二是整治市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放问题,维护交通设施和完善消防设施;三是对市场内亮证亮照经营进行检查、规范;四是定期开展灭鼠灭蟑除“四害”工作;做好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来源及销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侨港镇党委及政府、福成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农水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区安监环保局、银海工商分局、银海区消防大队

(二)民营市场综合整治(年年丰市场、北艺市场、新世纪农贸市场、贵兴市场、贵盛市场、九州家园疏导区、南京路疏导区、四川路花鸟市场、兴海市场、杭州路便民市场、广东南路便民市场、明基市场、沙湾村临时安置点、云南路疏导区、港口路市场、龙潭路市场、灵北市场、南万码头市场、宁海福海市场等)

1.加强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区食药监局负责督促市场方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督促市场方建设食品安全宣传栏;统一食品安全宣传标识;督促市场方建设LED显示屏以定时公布信息;监督市场方落实亮证经营、规范经营;监督市场方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检测室建设工作的通知》,20179月份完成快检室建设。二是各镇党委及政府对镇区范围内市场临街违法建筑、停车场等存在问题进行排查,要求市场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做出整改方案。三是区城管大队、区“两违”整治办对市场内、疏导区违法建筑,停车位等存在问题进行排查,督促市场方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及政府、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两违”整治办、三合口农场

2.改造升级市场摊位、消防、通风、排水和监控等设施。

市场垃圾、排水、排污改造由市场方负主体责任,纳入“门前三包”由各镇党委及政府监管。消防部门对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市场方做好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方面的升级改造工作。工商部门推进天眼工程建设,建成市场内部视频监控系统,对市场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实施智能化监管。

牵头单位:各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银海区消防大队、银海工商分局、区农水局、区卫计局、区安监环保局

(三)建设一批疏导区(银滩回建区疏导区、四川南路疏导区、江苏路综合市场等)

开发建设新市场:一是落实市场建设资金的,争取拨款新建专业市场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二是落实新建市场用地供应和建设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银滩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区住建规划局、银海区国土分局、银海工商分局

(四)整治规范市场

1.治理乱摆卖,违法建筑乱象。

一是区城管执法大队、各镇党委及政府结合本辖区市场周边环境情况,与市场管理方协同巡查,防止影响市容的乱摆卖等行为反弹。二是区城管、食药监、公安、交警、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开展市场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整顿市场周边违建、乱摆卖、乱停车等乱象。各辖区城管中队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市场周边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区城管大队、区“两违”整治办按市场设置功能进行排查,对违法乱搭建要求市场方自行恢复,督促经营者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四是旅游区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市场周边环境情况,施划一批停车位。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银海公安分局、旅游区交警大队、区“两违”整治办、银海工商分局、银海区消防大队

2.落实“门前三包”。

市场临街商户实际使用范围(包括市场方已转让、已出租的临街铺面、空地)或原属于市场规划内的范围的区域,门前三包责任由市场方负责,纳入各镇党委及政府监管督促范围。

牵头单位:各镇党委及政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食药监局、银海工商分局

3.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工商部门负责督促市场开办方对市场内经营户完善档案;负责办理经营户的准入登记、变更、注销等手续;督促经营户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依法查处短斤少两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服务机构履行职责。二是食药监部门监督经营户落实亮证经营、规范经营、公示健康证明。三是卫计部门负责对市场内及周边定期开展灭鼠灭蟑除“四害”工作,加强对市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四是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家禽家畜源头管理。

牵头单位:银海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局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各镇党委及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市场建设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对建设提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资料收集上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治任务、时间进度,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市场建设提升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此次整治活动的资料,每周一上午及时将上周的整治开展情况报送至区开展“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市场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提升办”。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发挥大众治理平台作用,确保区城管执法大队投诉电话(0779-3201505)、区食药监局投诉电话(123310779-3228867)全天畅通,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按计划推进市场建设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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