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

时间:2023-04-28 08:12: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精神,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

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辽政发〔201513号)精神,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创新机制体制,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阜新创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产业,服务发展。紧紧围绕阜新产业集群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从服务就业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努力培育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

2.优化结构,统筹发展。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形成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新格局。     3.产教融合,特色发展。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互补,打造品牌专业,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需求,做优高等职业教育、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做大职业培训,中高职有效衔接、职普沟通渗透,产教深度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阜新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规模结构更加优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0所;全市中高职学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3万人。重点建设1所市属高等职业学校,2所以上国家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所标准化职教中心。

2.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实现校均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实训设备总值800万元。50%以上职业院校成为数字化校园。建设一批服务地方产业,特色鲜明的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市级品牌专业;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研究型、专家型、领军型的卓越教师团队;双师结构教师比例达60%以上。

3.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富有活力的多元办学体制;建设一所东北最大的示范型社区继续教育中心;打造一个省内最先进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重点培育一批辽西高水平的产学研结合的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累计开展各类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及城乡社区教育100万人次;为经济社会培养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10万人。就业率平均达95%以上。

二、优化布局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一)做优高等职业教育

按照高等职业院校设置和建设标准,紧紧围绕服务区域产业升级,密切产学研合作,打造精品专业、课程和精英教师团队。完善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职培养制度,支持中高职有效衔接办学。支持阜新高专争取进入20所省级重点建设改革发展示范校行列。

(二)做强中等职业教育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建设标准,支持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特色化、现代化建设,支持第一职专进入省级30所重点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行列;支持2所中等职业学校争取进入65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行列。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现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支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围绕“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及涉农类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三农”开展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围绕阜新产业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社会认可度高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三)做大职业培训

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利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城乡继续教育培训网络等资源,以适应产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目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在职职工、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大规模开展各种形式继续教育、职业培训及城乡社区教育。到2020年,累计进行各种培训100万人次。

三、创新机制体制,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一)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支持阜新高专为理事长单位的区域职教集团建设,争取进入重点建设15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行列。整合区域内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职业教育资源,支持龙头企业或品牌专业学校牵头组建凸显产业特色的多样化职教集团,如玛瑙、皮革、化工、焊接、畜牧兽医等专业。支持各职业学校加入省内外职教集团。制定校企合作的支持政策,实现学校与企业招生、招工同步,教学生产一体,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机衔接。

(二)完善职业学校治理结构

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调整、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评价和聘任、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学校领导相互兼职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实行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

(三)建设“双师”素质教师队伍

根据职业教育自身特点重新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根据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解决引进有实践经验专业教师的待遇问题,打造“专、兼、聘”三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制定相关政策吸引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将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严格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严格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实践。支持在职优秀教师到国内外学习深造。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在教师职称评定、师资培训、评优等方面社会力量举办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学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学校把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鼓励企业开展在职职工培训,鼓励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到2020年,我市大中型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要达到85%以上。

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

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将职业精神、德技双馨、重视传承、生态环保等理念融入教育过程,打造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校园文化。

(二)扎实推进专业教学改革

全面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模式改革。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弹性学制”、“学分制” 等教学管理制度和“导师制”、“分层教学”等教学方式。支持玛瑙、皮革等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

对接区域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企业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体现教学过程、生产过程、技术研发过程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依托职业教育集团,打造一批中高职院校充分共享的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大中型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厂中校”特征的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

(四)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

整合地区、院校信息化教学资源,推动互联网模式下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资源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网络环境建设,集中打造阜新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应用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教师队伍素质。到2020年,50%以上职业院校建成数字化校园。

五、强化组织保障,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成立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编制、教育、人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阜新市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科学编制和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完善投入机制

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地方教育附加费用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多方筹措资金扶持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高职专业建设、专业技能大赛和外聘兼职教师。落实省政府制定的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职业院校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其他办学主体举办的职业院校参照公办职业院校标准执行。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助政策。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阜新职业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和项目支持。

(三)强化督导评估

建立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县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开展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将督导情况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将第三方机构评价作为重要参考。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建立职业教育表彰奖励制度,对优质办学单位、优秀专业教师、优秀毕业生给予奖励。设立职业院校优秀专家(校长)和教学名师津贴制度。支持开展大型校园文化节、职业教育活动周、毕业生创业就业洽谈会、优秀毕业生励志报告会、技能开发创新、技能训练月及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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