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划】黄浦区社会面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5 15:30:07 手机站 来源:网络

社会面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5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排查整治城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规划】黄浦区社会面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消防规划】黄浦区社会面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全文完整)



社会面火灾防控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5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排查整治城市火灾隐患的通知》(沪府办〔2015106号)、《中共黄浦区委关于打造城市管理最过硬地区进一步加强城区运行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黄委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城市公共安全消防高风险专项调研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结合本区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消防工作面临形势

作为上海市中心及经济、行政、文化中心所在地,黄浦区近年来一直以发展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为主,发展能级和水平均在全市领先。“十三五”期间,我区商业结构调整将围绕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四新”模式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在源头把控上,消防将面临更多的审核验收、备案抽查、开业安检等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业务。同时,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租”、违法建设、“居改非”等城市管理“顽症”日趋突出,催生火灾隐患。受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个体差异及“法不责众”、“墨守陈规”等传统观念的影响, 消防习惯性违章和动态性火灾隐患仍将长时间存在。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打造城市管理最过得硬地区”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模式,强化源头管控,争取“不增新量、减少存量”,着力推动消防工作由“短期应急”向“常态长效”转型,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素质、社会治理和考核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本区消防安全长治久安。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消防工作考核机制

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精神,参照国务院、本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依托区安委会、消防委联考平台,根据形势变化,于每年年初分类制订区相关委办局、区属集团公司、各街道消防安全履职考评细则,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区人保局(公务员考核)等干部人事机构,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切实推动将消防工作实绩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督促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与实效性。

(二)推行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健全行业消防管理体系,落实消防行业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1)区旅游、商务、体育、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宗等部门要严格依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行业标准,以及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分别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154号)、《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民函〔2015280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8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归口行业、系统以及直管单位消防专项整治,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与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等各项内容,并将消防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2016年,全区重点行业全面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7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未达标的单位进行帮扶;2018年,巩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

2)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应由30%以上的从业人员组建成义务消防队,自主开展日常消防管理、片区宣传教育、设施维护保养、隐患发现整改、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其中,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体育场馆,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高度100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巩固、深化志愿消防队建设,实施正规化、制度化、装备化管理。

3)宾旅馆业、餐饮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加强后厨管理,每季度委托专业机构对油烟管道及厨房灶具进行清洗维保;在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厅油烟罩及烹饪部位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在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采用电能加热设施。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限制人流,以保证安全疏散所需要的人员密度和疏散净宽度。

5)初级商品交易市场内违规住人的“三合一”现象要得到根本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租借周边民宅“居改非”、多产权难以管理等“顽疾”,力争通过产业升级计划,使市场消防安全根本回转。

6)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对相关场所户外灯箱广告牌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将电气线路安装敷设于可燃材料上,并定期做好电气线路检测。

2.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依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督促本区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各类装饰装修工程及房屋修缮工程从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临时用房、脚手架/防护网、施工现场危化品管理、动火作业、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车道与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禁采用非A级夹芯材料的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对于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对不适宜采用不燃材料搭设的房屋修缮工程,应在施工现场落实专人看管及设立警示标志,落实临时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等各项消防应急措施),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3.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

区安全监管局要统筹全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本区加油(加气)站以及学校、医院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区文化局要会同区民宗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依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相关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文物建筑从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机构、消防设施管理、用火用电管理、危险品管理、大型活动管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内容。2016年,率先完成以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主的消防安全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市、区两级文物保护建筑及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程建设。

5.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

区民防办要会同区消防支队、区安全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地下空间室内装修材料不燃、难燃要求,全面整治地下空间电气线路老化、电气设备陈旧等安全隐患,加强各类管线管路安全防护;强化消防安全源头设防,严控地下空间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业态数量,减少地下空间旅馆业存量;严禁设置老年人活动场所与儿童活动场所;对规模巨大、结构复杂、与轨道交通设施连通的地下空间,研究强化针对性的消防管理措施,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畅通疏散通道,降低火灾风险。2016年,关停全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地下生产、仓储、经营性小场所;2017年,完成以生产、仓储、经营为主要使用功能的公用民防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使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三)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能级

根据《黄浦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全面完善住宅小区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职能。

1.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楼道堆物、电气线路老化、电气设备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占用消防车通道、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常态性消防安全隐患

1)在业委会难以组建的老旧小区,试行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有人管理,居民防火公约能落到实处。

2)由永业、南房、黄浦置地三大区属集团公司负责旧改停滞基地的托底管理,保障房屋基本安全。

3)依托区建设管理委牵头的“光明工程”,推动全区老旧小区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及老式木制电表箱的更新改造工作。

4)对因无法落实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共用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小区,视情由街道给予托底保障,确保日常管理运转正常。

2.继续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实事工程建设

1)对已经实施的住宅小区消防实事工程,根据产权属性进一步明确后续保养职责,落实专业管理单位,确保正常运作。

2)由街道自主设定旧改停滞基地消防民生工程,为老旧住宅加装漏电保护器、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灶台防火板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动拆迁基地有计划地改变。

3.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

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行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代理经租”模式,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专业机构盘活住宅小区闲置房源,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保障,或者在部分条件成熟小区试点安装门禁系统、梯控系统,并对照人口信息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把群租人员“挡在门外”,从源头上遏制“群租”蔓延,使小区“群租”现象根本改变。

4.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体系

1)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2)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纳入企业的诚信档案,接受公众监督。

(四)深化消防基层网格建设

1.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融合式发展

在原有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及基层社区消防工作站的基础上,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平安或大联动平台,整合综治、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安监、城管执法、房管、绿化市容等常驻网格力量,履行沿街和居民小区的单位、经营户(含门面店)日常消防监管职责,联动整治(处置)管理辖区“六小行业”,积极处置“三合一”、“居改非”、“群租”、跨门经营、流动设摊、违章搭建等现象,增强消防安全隐患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2016年,全面实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管理。

2.巩固完善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机制

1)由属地街道牵头成立综合治理专班,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责任签约、集中约谈、隐患抄告、联合执法、问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

2)继续推广利用社会中介力量开展火灾防控的新思路,采用第三方评估机制确定隐患区域火险等级,优化整改方案。

3.深化基层消防组织 “微型站”建设

根据公安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以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保证固定消防站用房,按条件配置多功能的小型消防车辆,配齐各类基础消防装备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实施每日24小时备勤,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实现100%建成目标。

(五)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城市消防安全的公序良俗,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依托区新闻办、区文明办拓展消防宣传体系

1)依托区有线电视中心和黄浦报等新闻媒体资源,在重要节点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并常态化曝光火灾隐患和案例,形成以曝光促整改、以案例为警示的舆论监管新模式

2)加强与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区域消防工作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切实建立起移动互联网自媒体宣传新格局。

3)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区学校常设课程以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小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并加强户外消防公益广告的推广。

2.充分发挥消防体验馆的教育基地作用

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进行实地参观体验,通过馆内陈列的人机互动、红外线感应、模拟烟雾等现代化设施,以及分设的应急器材展示、微课堂、游戏屋、报警体验系统、火灾逃生体验、火灾扑救体验、电器火灾实验等体验板块,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群众“就近体验、贴近实际”的消防安全服务需求,并为今后进一步添置体验设备、拓展场地先行试路。

3.纵深推进“三提示”宣传工作

切实做好大型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地标性建筑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主干道沿线商铺户外LED飞屏、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影院、网吧、KTV、宾馆客房等装有开机设备场所的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积极培育试点单位,适时组织现场观摩,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人员密集场所应在首层门厅、各层主入口及营业区、电梯厅、扶梯、收银等候区或导购处应张贴本楼层的安全疏散指示图;在灭火器箱、室内消火栓箱和防火门的显著位置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图文说明;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等重点部位设置警示类、禁止类标识和提示,有户外电子屏、楼宇视频、LED飞屏和广播等媒介的,还要每隔1小时循环播放提示内容。

2)居民小区应通过小区消防宣传橱窗、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小区广播以及摇铃喊话等形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升市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弱势群体消防帮扶关爱

各街道应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制度,依托志愿者队伍加强帮扶。落实对高龄独居和纯老家庭老年人定期上门探望、电话关爱等互助帮扶服务。在冬、夏两季火灾高发季节为独居老人家庭检查电器、燃气设备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借助“安康通”等为老关怀服务援助系统加强对独居老人的应急救援服务。

5.提升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资格鉴定,2016年至2017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分别达85%100%2016年,全区保安人员100%经过消防培训。

(六)推进消防大数据建设和应用

打造GIS消防信息管理平台,力争逐步实现“城市消防设施在线监控、城市火灾风险实时评估、灭火救援预案智能生成”的发展目标。

1.加速构建GIS消防信息管理平台

区公安、消防部门争取与区民防、房管、安监等部门实现数据接入和信息共享,试点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消防”模式。通过对海量的碎片化信息进行大数据整合,做到社会单位底数清,情况明,满足动态实时管理的需要,实现可视化操作,随时对历史数据进行查询和分析。2016年,完成全区重点行业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GIS消防信息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作。

2.推广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

将系统监测数据纳入GIS消防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反映单位消防设施的故障率、故障原因、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帮助消防部门更加及时、形象、客观地了解掌握消防监管所需的信息,实现对建筑消防状态的实时评估,为消防执法监督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16年,依托区政府实事工程,率先完成89幢高层居民住宅的消防物联网工程;2016-2018年,逐步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条线与租赁单位推广安装,并完成区、街道两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物联网远程监测管理系统安装、调试和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机制。完善落实消防工作定期研判、总体规划统筹考虑、考评激励问责等机制,将消防工作成效纳入属地街道绩效考核范畴,与党政干部和领导班子政绩挂钩,让消防安全成为党委政府“想抓要管”的硬任务。

二是健全部门履责机制。制定明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责任清单”,长效运作消防安全前置把关、工作会商、联动执法、资源保障机制,实现管行业、管业务必管消防安全。

三是强化基层落责机制。结合市委一号课题成果落实和《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贯彻,进一步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平安、城市网格化管理以及社区综合管理中心等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将消防管理纳入基层联勤联防队伍职责。

四是完善单位主责机制。深化消防安全“户籍化”、标准化管理,激活企业辐射带动功能,督促单位完善行业消防标准、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纠、责任自负。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借助《黄浦报》、区有线电视中心和区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加强宣传动员和舆论督导,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发动更多的社会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此项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根据任务工作需要,把涉及到的相关消防装备、设施的配备、维保、检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从业人员补贴、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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