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总结】中山渔政支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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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2016年,在省渔政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和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渔政支队扎实推进渔政队伍建设、渔政基础管理、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海洋与渔业执法等中心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总结】中山渔政支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水利总结】中山渔政支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在省渔政总队和市委市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和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渔政支队扎实推进渔政队伍建设、渔政基础管理、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海洋与渔业执法等中心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 队伍建设方面

1、认真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提升队伍士气和形象。协助拍摄的微电影《极速前进》在全市第二届远程教育微电影、微视频观摩交流活动中荣获一等奖。11月初在全省渔政海监队伍体能队列礼仪比武活动中,支队获得优秀组织奖及团体总分第七名的较好成绩。

2、积极落实执法人员出航补助标准,协调解决了自行组织的海上执法行动和内陆水域执法行动出航补助经费来源。积极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我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出航补助和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制订了《中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出航补助标准及发放制度》,并以局名义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请示,市政府于68日批复同意参照省局制定的标准自20161月起对随执法船(艇)出海从事海洋与渔业执法任务的一线执法人员及船员发放出航补助,2016年度该项经费按相关程序申报立项并在支队年度财政预算相关科目中调剂支出,2017年起将该项经费纳入支队年度财政预算。目前,支队已以局名义制订下发《中山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出航补助标准及发放制度》,并做好了2017年该项经费预算的编报工作,2016年该项经费的审核发放正在按程序进行。

3、全方位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开展,展示队伍良好形象。深入挖掘新闻信息资源,深化与行业媒体、主流媒体的合作,在中山日报开设“渔政”公益宣传专版、专栏,在中山电视台滚动播放渔政公益广告。截至1220日共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0篇,其中国家级(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14篇、省级16篇、市级40篇,在中山日报刊发1个整版的“焦点”新闻和10则公益广告,播放450次渔政公益电视广告。全年被省海洋渔业厅网站采用信息28条、省渔政总队网站采用信息48条,年度信息宣传工作量化考核得分在全省25个支队级单位中排名第三。向市政府专题报送的专项工作总结获焦兰生市长、高瑞生副市长批示。通过广泛深入的信息宣传工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方位展示了海洋渔业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4、认真开展党建工作。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成果;在理想信念、反腐倡廉、担当作为方面加强了学习;加强了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落实 “三会一课”等制度。今年党支部发展一名新党员。

5、加强执法督察。按照总队的部署,重点对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庸作为、懒作为等“五为”人员进行督察,同时组织对队伍建设、落实自由裁量权、“两法衔接”、重大事项会决制、大型执法现场、下乡惠民服务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察。

6、加强基建和装备建设。一是积极推进横门大队基建项目建设。从现实需求出发,在政策环境大框架下主动作为,加强与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在不同场合多次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推动尽快启动横门大队值班执勤点及执法船艇停泊码头建设工作。二是加强执法船艇及装备建设。内陆50吨级执法船“中国渔政44142”已经完成建造并于1027日正式完成竣工验收,目前由大冲口大队管理和使用。该船投资200万元,船长24.98米、宽5.10米、主机448千瓦,航速约32km/h。同时,计划使用历年结余执法经费新建7.5米、航速38节的快艇(船名:中国渔政44145)1艘(预算投资40.5万元),目前已经完成招标,正在建造中,将于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另外,购置救生衣106件交付各大队、中队执法人员使用。三是加强执法船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船艇管理制度,按照“一船一档”、“一艇一档”建立档案,加强船艇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船艇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执法船艇实时处于适航备航状态。

(二)渔船渔港监管方面

1、落实渔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积极开展渔船、渔港及渔业水域安全检查行动。一是积极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渔港及渔港水域安全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截至1130日,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十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禁渔及休渔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市安委办指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等共6次专项行动,主要对渔船的船舶证书、船员持证和船体、机电、救生、消防、灯光、信号、船牌标示、适航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安全设施及职务船员配备等行为。行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335人次,执法船艇46艘次,检查渔船835艘次,修造船厂2间,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均为渔船灭火器超出有效使用期限),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是大力宣贯《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办法》于101日实施后,支队迅速开展宣贯工作,于10月中旬邀请省总队渔政处相关专家前来为全市渔政执法人员授课,专题讲解《办法》出台的背景及相关条文细则;随后,利用下乡受理休(禁)渔补助、油补及渔船年度检验的机会,向全市渔船 船东和船员派发《办法》小册子及相关宣传资料,并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对《办法》进行全方位的解读。三是举行渔港渔船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支队于725日联合公安、消防、边防、社区、休闲旅游公司等相关部门出动80余名工作人员和2艘快艇、1辆消防车,在横门渔港举行2016年伏季休渔期渔港渔船消防安全演练,全面提升了渔港渔船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认真开展渔业船舶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艘休闲渔船为我市渔业船舶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对象,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监管职责。

2016年内,渔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渔船安全生产事故。

2、日常渔政渔港监督工作方面:一是做好休(禁)渔各项工作,巩固休(禁)渔成果。我市今年共有禁渔渔船502艘、禁渔渔民868人,休渔渔船676艘、休渔渔民1353人。为落实休(禁)渔管理工作,支队积极加强宣传发动工作,悬挂横幅48条,派发休渔旗680面,刊发媒体报道6篇、专版1个。二是认真开展2016年度渔业船员安全培训,提高渔业船员安全意识。休(禁)渔期间共举办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班8期,邀请渔船安全专业教授进行授课,对1258名船主和船员进行了认真的签到、登记、盖章。三是进一步完善渔船、渔业船员档案管理。积极整理和规范船员档案,为方便查阅档案,将船员档案合并成一个档案号,并将船员档案录入系统。四是做好E信通平台发送工作。今年以来截至1130日,通过E信通平台发送危险天气预警、渔业柴油补贴申请、休(禁)渔、年审签证等信息共计209449条。

(三)海洋监察方面

加强用海项目监管,深化海砂开采用海监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岛保护执法。截至1130日,共开展海监巡航154次,航时624小时,航程4270海里;陆上检查34次,共出动执法船艇154艘次,执法车167辆次,执法人员1509人次,检查用海项目6个,全部进行了登记造册。

海砂开采用海监管:截至1130日,共参与省总队部署的珠江口海砂开采轮值任务11,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98 人次,海监9027快艇18次,执法快艇15艘次,累计航行134小时,检查珠江口4家企业采砂船66艘次。另外,按照省局部署,支队还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和海(河)砂流向排查整治行动。

用海单位执法检查:对用海单位海域使用权证期限和使用范围进行了检查,发出检查通知书3份。

海洋倾废执法检查:查处广州市宏鸿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倾倒废弃物案,该公司“南通856”干货船、“粤广州货2633”运泥船未取得海洋倾倒许可证倾倒废弃物,支队于523日对该案进行会审。目前,该倾废案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海漂垃圾和海上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8月底以来,在市政府领导牵头下,强力推进海漂垃圾和海上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通过早发现,加强调查研究;早报告,加强沟通协调;早行动,加强执法巡查和宣传教育,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收效良好,截至1130日,全市共出动船艇405艘次、出动执法人员 1397人次,检查船舶1589艘次,查获涉嫌未经批准运输淤泥船舶2艘,制作现场笔录2份,询间笔录3份,外来船只在我市水域非法运输倾倒垃圾的现象基本杜绝。

(四)渔政执法方面

截至1130日,支队渔政船共出航107天,出动执法快艇553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984人次,检查渔船488艘(其中外省籍“三无”船舶16艘)、没收鱼网具49张、蓄电池8个、升压器28台,扣押“三无”机动船8艘,清理滩边罟3030米。休渔期查获“三无”电鱼船2艘,2名当事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结渔政执法案件3宗,罚没金额47000元。其中1起电鱼案没收电鱼工具1套罚款3000元;1起销售禁用渔具案,没收电鱼机312台、定位伸缩杆3720 套、带电线竹竿抄网560套,没收违法所得26000元,罚款8000元;1起水产品案罚款10000元。

1、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继续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加强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持续保持打电高压态势,对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和交界水域,加强执法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和密度。支队积极发动基层各方综合执法力量,组织各镇渔政中队联合公安、边防、海事开展“护渔”专项联合执法行动6次,深入开展“护渔2016”系列专项行动、珠江禁渔和南海伏季休渔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等专项行动,其中与江门支队联合开展为期2天的中江两地交界水域珠江禁渔期联合执法,共查处违法渔船25艘次、收缴刺网25张(约2500米)。

2、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强辖区苗种场、养殖场的执法监管,积极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抽样检测、阳性追溯、案件查处。今年以来截至1130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执法车辆32辆次,对76个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配合局渔业科及相关单位分批采集监督抽检样品共125个;117个样本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合格,8个样品超标,其中2个鱼苗超标的进行销毁处理;4个超标样本水产品所在的4家养殖场经无害化养殖后复检合格;还有2个样本超标的依法对该养殖场作出了1万元罚款并销毁水产品10公斤。

3、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检查。重点加强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场及市区、镇区的食店、酒楼、水产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对本市所有申办《驯养繁殖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登记造册,掌握本市饲养、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情况。今年以来截至1130日共出动执法车辆25次,执法人员268人次,检查场所121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放生。支队47日接群众电话,在南朗水场接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活体一尾,体长90CM,重约5KG。接收后送往我市水生动物救助站(叠泉生态园有限公司)进行暂养。为了让大鲵有更好的生存和生活环境,54日赴河源大鲵保护区内对该大鲵进行了放生。

(五)渔船检验方面

1、做好常规性船检工作。加强对渔业船舶检验监督工作,开展全市渔船集中检验,今年以来截至1130日,共检验渔业船舶1192艘。

2、切实做好休闲渔船的检验管理工作。19艘休闲渔船严格按检验程序把好检验质量关,针对休闲渔船的特点对一些安全设备和设施增加了检验配置要求,近期对所配置的38个气胀式救生浮进行集中送检。

3、部署开展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力量对已装船使用的海洋渔船救生、消防和通导设备质量进行了大抽查,并按照要求做好检查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产品检验及监督执法工作档案。

4、加强在建公务船的建造检验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截至1130日,受理了全市在建的11艘公务船的检验申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规范监督船厂提高建造质量,对检验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船厂进行整改,确保船舶建造安全。

5、开展海洋渔船救生浮集中送检工作。为方便渔民群众完成救生浮检修,由救生筏站到集中点收浮检修,共检修使用有限期将届满的气胀救生浮530只。

(六)服务渔民方面

1、贯彻落实油补调整政策,做好2014年、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及2016年度休(禁)渔补助发放相关工作

2014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方面,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原公示并发放的2014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中包含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助预拨资金,支队按要求重新核算并进行2014年度应发放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公示,其中1098艘渔船多发4005200.24元。目前正有序开展追回1098艘渔船多发油补资金的工作。

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发放方面:今年是油补政策调整实施的第一年,实行渔船油价补贴的申报、审核与发放工作相分离,明确由镇区负责本辖区捕捞渔船油价补贴申报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油补申报工作,支队组织全市有渔船的14个镇区开展了渔船油补软件业务培训。按照《2015年度油补工作方案》的部署,支队对各镇区全程进行指导、监管和支持,顺利完成了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的受理工作。经过严格审核,目前已经进入资金公示阶段,争取在春节前将2015年度油补资金发放到渔民账户中。

2016年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发放方面:已按程序完成了中山市2016年度休()渔补助的受理、审核、补助资格公示及补助资金公示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符合中山市2016年度休()渔补助申请资格的有1139艘渔船,共2206名渔业船员,补助资金总额296.7万元。其中,包括由火炬区财政负责发放的33艘渔船47名渔业船员的补助资金5.93万元。截至1130日,我局已将2016年休(禁)渔补助资金发放到渔民农商银行的个人账户中,圆满完成了我市2016年休(禁)渔补助工作。

2、继续开展好渔业船员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业务

截至1130日,全市1171艘渔船2263位渔民参加政策性渔业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渔民自付部分缴纳保险费819670元,市财政补贴597430元,保险金额达5.478亿元。今年以来,渔民发生意外事故4宗,结案4宗(理赔金额158000元)。

3、配合做好2016年渔船年审签证和规费征收工作

协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在相关渔村、渔政大队及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点,办理渔船年审签证、规费征收等相关业务。

(七)内部管理方面

1、积极落实重大事项会决制。截至1130日共召开25次支队班子会,研究各类议题68个,提交局党组研究议题31个。对各科室、大队提交的各类议题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2、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调研等政务工作。先后做好了总队2015年度工作考核、河北省渔政处调研、市人大调研、及珠海、番禺等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的迎检协调工作,做好省对我市20152016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省海洋与渔业局渔船安全生产督查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3、按照规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积极协调通信运营商解决横门大队、大冲口大队电脑终端对接市局OA系统项目建设问题,结合两大队实际情况制订了综合解决方案。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派员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培训班,认真开展支队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组织修订《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防台、渔船渔港安全及海难救助应急处置预案》,制订出台《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领导及内设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配合市审计局的审计,对2015年部分资金预算执行率作了情况说明;配合市局做好原局长陈伟伦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执行年度预算,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采购工作;认真落实局车辆货币化经费管理办法,做好每月车辆货币化经费的报批和申领工作;做好2017年度财政预算工作。

5、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结合支队实际,确定并申报了6个绩效管理考核指标,目前正在积极跟踪落实。

二、2016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建设方面。一是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业务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人员不足的问题凸显,影响业务工作开展。新形势下各项工作开展越来越规范,要求越来越严格,支队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现有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执法、值班、应急抢险压力较大。随着今年新建造的“中国渔政44142”正式投入使用,我市渔政执法船艇的船员配备数量严重不足,不符合省有关执法船艇职务船员配备要求的问题更加凸显,急需增加雇员编制,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解决“中国渔政44141”船的驻守问题。四是队伍文化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基层大队文化生活较为贫乏,学习氛围不浓。五是横门大队值班执勤点及执法船艇停泊码头建设亟待列入议事日程。大队2010年起租赁的南朗镇横门社区居民楼离租赁期满之日已不到四年,目前横门渔港规模小、泊位紧张,无法满足执法船艇停泊需要,必须尽快启动横门大队值班执勤点及执法船艇停泊码头建设工作,确保支队正常履职和各项便民服务工作的延续性,解决支队、大队的后顾之忧。

(二)执法方面。一是外省籍“三无”电鱼船逃避执法、暴力抗法问题依然突出,执法难度仍然相当大,大力清理外省籍“三无”电鱼船的有效方法仍有待探索。二是渔政中队整体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各中队执法人员对常用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不够熟悉,理解不够透彻,执法检查、快艇驾驶技能等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滞后。由于我市没有设备完善、具备资质的水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样后必须送往广州、珠海、东莞等有资质部门进行检验,检测结果反馈时效性较差,导致质量安全监控与执法工作十分被动。四是我市部分水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者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办证经营意识不强,违规经营现象仍然存在。

(三)渔船基础管理方面。一是我市船舶建造企业承接公务船舶建造的业务量日益增加,但我支队缺乏船舶建造专业技术人才,公务船舶的建造检验管理存在一定难度。二是渔民群众更新改造旧船的积极性不高。近年来作业区域的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渔业资源日益衰退,渔民群众的收入不断下降,一部分渔民群众抱着转产转业的观望心态,生产积极性不高,不重视自有渔业船舶的保养,给渔船捕捞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三、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 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一是认真开展党建工作。按照省总队、市委市政府及局的部署扎实开展好各项专题教育活动,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按照既定的学习计划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二是加强执法督察。按照总队的部署,重点对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庸作为、懒作为等“五为”人员进行督察,同时组织对队伍建设、落实自由裁量权、“两法衔接”、重大事项会决制、大型执法现场、下乡惠民服务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察。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心理辅导和政治思想工作,引导大家正确面对新常态、适应新常态,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按照总队、局的部署,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船员队伍管理,组织全体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争取全部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五是认真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出航补助标准。六是继续加强信息宣传,通过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刊播新闻、专栏信息和公益广告,积极报送微博、信息和新闻稿件,加强信息调研和网络舆情应对;拓展宣传方式,在局的统筹下通过微信平台与网络新媒体合作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加强与市民、渔民的互动。七是探索内部人员管理新模式。探索对内设科室大队的设置进行重新设计,使内部分工更加合理,人员调配更加顺畅,将更多的执法力量充实到执法一线。

(二)执法方面:一是继续加大“打电”执法力度。巩固执法成果,对外省籍“三无”渔船予以持续打击。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商请省总队或市法制局安排有执法业务授课经验的讲师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加强各镇渔政中队的案件办理培训工作,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中队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三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努力探索水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禁药品、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阳性样品案件的处罚力度,依法办理超标样本案,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四是继续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及相关知识。五是进一步加强装备建设。做好中国渔政44145快艇建造监管,于2017年上半年尽快投入使用,增强基层执法装备力量。六是海洋监察方面:按照上级部署参与珠江口海砂开采轮值任务,组织开展海砂开采及使用监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和海(河)砂流向排查整治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日常海岛巡查任务;继续推进海洋倾废执法检查和海漂垃圾和海上违法倾倒垃圾专项整治。

(三)渔船基础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船检工作:加强对渔业船舶的检验监督工作,部署2017年全市渔船集中检验;继续争取总队支持,加强对在建公务船的建造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船厂监管与巡查,杜绝违规非法建造和改造渔船行为的发生;开展渔船救生浮集中送检工作;开展渔船船用产品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加强渔政渔港监督工作:做好珠江禁渔、南海伏季休渔安全监督,巩固休禁渔成果;继续做好渔业船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渔业船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做好2016年休()渔补助及2015年度渔业油价补助申报、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做好台风期间预警预报及信息数据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渔船及船员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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