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法】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30 19:54: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办法】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乡镇办法】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范文推荐)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社区。

二、考核方式

对各社区采取日常检查、季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根据工作情况需要合理分配分值。

三、评分标准

各项工作未达到要求酌情扣除分数,扣完为止;单项工作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按分值实行连日累计扣分,上不封顶。

四、考核内容

(一)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培训教育(10分)

食品药品安全专题会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2.5分。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信息档案资料整理完善,建立台账(15分)

缺少完整的工作方案、应急措施及每季度专项会议纪要、影像资料等,酌情扣分;缺少排查记录,一次扣3分,未建立台账,直接扣除15分。

(三)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30分)

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存在谎报、瞒报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分;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已退出市场的,未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更新信息,一次扣2分;

(四)幼儿园、学校周围有无小摊点(10分)

每发现一次幼儿园、学校周围存在小摊贩经营情况,扣3分。

(五)配合执法(20分)

经通知后,未按时配合、参加上级部门执法活动,一次扣5分;或未经允许而擅自离开的,一次扣10分。

(六)其他工作(15分)

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临时性工作,一次扣5分;未按时参加会议、活动,一次扣3分;经通知后未参加会议、活动,一次扣5分。

(七)食品药品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被区级或区级以上部门、媒体曝光的一次扣除20,罚支书、主任、主管各1000元,并给予诫勉谈话;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被区级以上部门、媒体曝光的,直接扣除100分,给予支书、主任免职警告,主管免职处分。

以上各项工作,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或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谎报、隐瞒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网格化责任人责任。

五、加分项目

1、单项工作被区级及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5分。

2、全年工作能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完成规定时间内的工作任务,加5分。

3、季度内未被镇及镇级以上部门发现或查处一起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加3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

2、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镇政府对各村综合目标考核中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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