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保劳动合同,菁华1篇【完整版】

时间:2023-03-20 15:42:03 手机站 来源:网络

社保劳动合同1第1篇社保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期: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社保劳动合同,菁华1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社保劳动合同,菁华1篇【完整版】

社保劳动合同1

第1篇社保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期: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托代理人

  经济类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通讯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况

  第二条乙方性别年龄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新疆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第五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按以下条款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第九条甲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加点工作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征得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甲方部分工作岗位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实行。

  第十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休息、休假权利。

  甲方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安排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以下条款确定: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定额,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每月元或按执行。

  七、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当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六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具体标准为:

  第十八条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二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九、竞业保密限制和培训服务约定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竞业保密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服务约定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十、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乙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依法向当地人民提**讼。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社保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

  现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联系电话:

  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别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开始时,同其他单位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同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竞业限制义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甲方无涉。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需满足职工手册中规定的以及以下的录用条件:

  ①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等较疾病;②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和记录;③提供的身份证、简介等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④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⑤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⑥符合录用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符合甲方的劳动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若甲方录用乙方后,发现乙方隐瞒上述录用条件中①②③事项的,视为乙方欺诈,甲方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试用期内,若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职工手册中对相关工作岗位有要求的,则需符合)是:

  ①

  ②

  2、乙方在上岗前对甲方的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已约定的工作岗位)已全面了解,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内根据工作需要、规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可以对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职务)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服从,不再另行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3、工作地点: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若遇甲方经营地址、办公场地变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无需另行协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时制度按标准工时工作制确定,若甲方依法审批综合或不定时工时制后,

  按审批后的工时制执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决定加班。3、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乙方转正后的基本工资为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相应调整),加班加点工资以慈溪市最低工资为基数计发。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每月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中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社保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费用,乙方应当予以核对,若有异议应当在接收当月工资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上述全部工资报酬每月实际发放金额一般

  。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4、如乙方的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可相应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乙方依法缴纳,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乙方如违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处罚。

  3、乙方毁损或遗失甲方财物,依市场价格赔偿。

  八、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应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乙方的教育与培训。

  (二)乙方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三)除本条第(一)项约定的正常教育与培训外,甲、乙双方可就乙方脱产或由甲方出资参加的培训学习,签订专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九、其他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愿承诺解除合同会提前三个月通知

  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关任务,由于对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离开的;

  2、掌握甲方商业秘密,调离原工作岗位未满六个月的;

  3、担任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

  4、从事财务、购销、设计开发工作的。

  十、商业秘密保护

  (一)、商业秘密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标准、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对上述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密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5、乙方在聘用终止时,应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资料(包含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个人的笔记与复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规定,即可被扣发报酬和福利,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知晓本协议甲方的上述商业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承认承担保密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仍同意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四)、乙方违甲方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未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或提出申请后未办妥离职的相关交接手续,均按私自离岗处理并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一)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若属于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已经就之前劳动

  合同履行期间的工资(含加班加点工资)、福利待遇、报酬等所有费用结算完毕,互不拖欠。如有误差,互不相找。

  (三)乙方确认:

  1、乙方承诺本次签订劳动合同系乙方自愿提出与甲方签订本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乙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甲方已经将该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愿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当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项变更事宜,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依据本合同首页乙方所述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将视为已经送达。

  3、签订本劳动合同时,乙方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并同意遵守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其他附件一起,与劳动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项

  1、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第3篇社保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动法》、⊥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计时或岗位工资,工资额为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元/月。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条中明确。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______元。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国家和地方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不得上岗作业。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培训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第4篇社保劳动合同

  甲方:深圳市民政局

  乙方:(社工机构名称)

  丙方:(用人单位名称)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工作者为共青团深圳市员会(即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目的

  第二条 服务群体

  第三条 服务内容

  第四条 购买人员数量

  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名

  第五条 服务标准(注明此标准是每人量还是全部的量)每名社工专业工作服务指标量,不得低于该名总工作量的70%。

  第六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丙方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名社工,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社工为丙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所提供的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原则上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考试证书,或者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等)本科(含

  本科)学历以上;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确需上岗的,可以聘为“社工员”(不得超过用人单位使用社工总数的20%),且购买经费及社工员的工资薪酬与注册社工应有区别(具体按照社工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为丙方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为丙方相关工作出谋划策;

  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丙方的管理制度。

  2、甲方统一督促乙方提供的社工要具备120个小时的培训时间(20小时民政部门基础培训、100小时机构培训),并在合同期内全部完成,乙方保证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

  3、乙方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第七条 服务期限、试用期及面试

  本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止。机构应尽快安排社工上岗,若在合同有效期内缺岗一个月以上的,经核实将按实际缺岗时间扣除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

  社工的服务试用期与社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得累计计算。社工的试用期工资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计算,与本合同的试用期无关。

  新上岗社工需由乙方严格把关,丙方无需再对其面试。若社工与丙方要求不符,丙方可在试用期内要求乙方调换。

  第八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资助金额:按照7万元/人/年的标准,资助写人民币 元 (¥元)。(拟增加部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资金拨付:

  (1)社工岗位服务经费的80%为“社工服务资助经费”( ¥元),乙方在20xx年3月底前一次性提供甲方该部分资助经费的《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甲方将分一至两次拨付给受托银行托管并按月拨付给乙方。

  (2)社工岗位服务经费的20%为“社工服务费”(¥元),乙方需提供予甲方该部分费用的合法税票,甲方于20xx年3月底前拨付60%,即¥元;10月底前拨付40%,即¥元。

  第九条 劳动条件

   乙方社工按照丙方正常工作时间提供社工服务,并结合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每周须达到35小时工作时间。回乙方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与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社工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工作总时间应保持一致,原则上为7小时/天、35小时/周(但工作时间40小时/周内不视为加班,且因工作岗位特殊需错时上下班的,不宜与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段保持一致)。

   丙方应保证乙方社工正常的作息时间和休假,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乙方社工同意并另行给予加班补贴的前提下进行,或者安排补休。因社工工作地点在用人单位,原则上其请休假以用人单位批复为准;在不违社工机构人事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社工经用人单位批复即可请假,但应同时电话或传真告之社工机构,并尽快报社工机构登记完善有关备案手续。

  丙方在使用社工前,应明确社工服务地点。如果需要外派到深圳市以外的地方工作,也需要明确告知该社工需要到异地的具体地点、异地保险的购买、从事的社工服务内容等,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报甲方备案。

  到20xx年12月底前,允许社工每周有半天的集中督导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香港督导商用人单位和社工机构后相对固定下来。

   各用人单位应对见习督导的相关工作予以实际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加强对所在单位一线社工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条 考核管理

  1、丙方每季度对乙方提供的社工进行考核。在丙方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含试用期内),如乙方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丙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社工15%以上),丙方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双方发生争议的,甲方应予协调。

  2、乙方负责社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配合丙方对社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

  3、乙方应对派出的社工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能力的.不断提升。

  第十一条 责任划分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拨款。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拨款,造成重影响的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

  (3)若乙方未按照协议将款项全部用于该服务开展,包括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拨款,乙方应返还未按规定使用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本协议时,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服务资助款项。

  (4)具体履约过程中如乙方和丙方发生争议,甲方应承担协调处理的职责。

  (5)丙方若不当使用社工,或丙方让社工所作工作超出社工专业服务范畴的,甲方在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后,有权直接调换该社工岗位。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取甲方拨付的款项时,需提供给甲方正式的票据;

  (2)乙方要严格按要求将代收代付的资助款项使用于社工工资薪酬、社工服务活动开展以及社工办公经费等。对于款项的20%经费部分,乙方可用于机构的管理经费,包括场地租金、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员工培训、水电费和日常行政开支等。如不按要求使用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拨的款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社工或解除合同并向甲方和丙方索要违约赔偿金:

  ①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②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③丙方对社工工作要求违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④丙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社工的。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因乙方社工故意或重过失给丙方造成损失,丙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丙方应尊重乙方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3)丙方应合理使用社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专业作用,防止社工行政化倾向。

  合同延期:

  本次社工岗位的合同是往年合同的延续,但在下列情况下除外:①对机构进行的年度评估中,未达A级标准的机构的所有社工岗位应重新进行统一招投标;②用人单位强烈要求更换社工机构的(经社工主管部门核实理由充足的);③市或区社工主管部门经过评估认为要调整具体社工岗位的(但原则上要从新增社工岗位中进行对等补充)。

  若出现以上情况,则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者视情况可重新签订合同。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该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绝对不能挤占、挪用资助资金,乙方如果发生任何违约行为,除按前述条款约定返还项目款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资助社工服务款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

  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三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甲乙双方指定的资金监管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5篇社保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法范文

篇一: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法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 (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2、

  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个人%;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3、

  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服务业%,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重庆比例为%)

  以北京22岁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试算如下:

  个人缴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8%=32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2%+2=82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2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

  1、 养老保险金:4,000 x 20%=800元

  2、 医疗保险金:4,000 x 10%=400元

  3、 失业保险金:4,000 x %=60元

  4、 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5、 工伤保险金:4,000 x %=20元

  6、 生育保险金:4000 x %=32元

  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

  1、 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假设不考陇资调整,到张小姐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约有119,040元,假设社会*均工资仍然为4,000元,则张小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000 x 38%+ 119,040/139=2,376元。

  2、医疗保险金: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xx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金: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1)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因工死亡待遇: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5、 生育保险金: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每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每月4000元。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检查费最多1400元,难产2100元,顺产19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会常务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篇二:⊥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

  第一讲⊥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

  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万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1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条款

  (一)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条。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2)试用期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许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是每月900元。即两个80%,一个最低。

  2、如果约定培训的要遵循以下4条。

  (1)培训项目。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上岗前的教育、训等培训不算。

  3(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于培训该劳动者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共3项。

  (3)可以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时间双方协商。

  (4)劳动者违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约定金的方法是将用人单位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分摊到服务期内,劳动者服务时间差几个月支付几个月分摊的培训费作为违约金。

  3、如果约定保密条款的,要遵循以下6条。

  (1)保密的内容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2)保密的时间是双方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违保密约定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作规定,应由其它相关法律来调整。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

  (3)竞业限制的人员。只有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约定竞业限制。

  (4)竞业限制怎么制定。一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最多2年,二是竞业限制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三是不许自己开办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企业。

  (5)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不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义务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的条款。

  4(6)劳动者违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多少,法律没作规定,双方商定。

  五、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

  这一讲主要遵循以下3条。

  1、对工资数额和支付的要求。要双方协商一致,但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目前是每月900元。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竿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对增加工作时间的规定。如果需要加班,每周最多允许加1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果需要加点,一般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时,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不论加班还是加点,必须通过工会与职工协商,每月总数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点的,按150%付给工资。休息日加班的,能补休的要补休,不能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资。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概念。解除是在合同履行当中停止履行。终止是出现以下情况劳动合同结束:合同已到约定期限,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5篇三: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的社会保险费怎么算?

  我的月工资为1490,基本工资是1200,满勤200,膳食补贴90,现在我已经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里并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8个半月,现在我发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请问这怎么算,概多少?满意的我加分

  满意答案

  好评率:100%

  楼主你好.如果按你的工资1490元作为基数购买的话那么具体费用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元(8%) 单位月缴费元(12%)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元 (2%) 单位月缴费149元(10%)重特病个人每月1元 单位每月元(%)

  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元(%)单位月缴费元(1%) (失业保险是按20xx年比例,如果按20xx年比例的话,那么个人缴费就是元(1%),单位缴费是元(2%))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单位月缴费元(%) 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单位月缴费

  元(%) 个人每月缴费就是元单位每月缴费就是元

  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8个月的话 那么个人缴费就是元单位缴费是元 回答完毕谢谢采纳!

  篇三: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法

  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 “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 (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

  2、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个人%;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

  3、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服务业%,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重庆比例为%)

  以北京22岁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试算如下:

  个人缴纳部分:

  1、养老保险金:4,000 x 8%=320元

  2、医疗保险金:4,000 x 2%+2=82元

  3、失业保险金:4,000 x %=20元

  4、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

  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

  1、 养老保险金:4,000 x 20%=800元

  2、 医疗保险金:4,000 x 10%=400元

  3、 失业保险金:4,000 x %=60元

  4、 住房公积金:4,000 x 12%=480元5、 工伤保险金:4,000 x %=20元

  6、 生育保险金:4000 x %=32元

  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

  1、 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假设不考陇资调整,到张小姐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约有119,040元,假设社会*均工资仍然为4,000元,则张小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000 x 38%+ 119,040/139=2,376元。

  2、医疗保险金: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xx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金: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1)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因工死亡待遇: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5、 生育保险金: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每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每月4000元。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检查费最多1400元,难产2100元,顺产19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会常务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篇三:**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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