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论文3篇

时间:2022-11-23 09:18: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碳达峰碳中和论文3篇碳达峰碳中和论文  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碳达峰碳中和论文3篇,供大家参考。

碳达峰碳中和论文3篇

篇一:碳达峰碳中和论文

  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评论文章汇编(5篇)

  目录

  1.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22.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众”.....53.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74.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15.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14

  碳中和进程要防激进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JeremyRifkin表示,“一个国家的活力取决于人民是否愿意牺牲部分收入和财富以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安全,从而提高人民的生产力、健康水平和福利。”这句话用以批判现今国际社会上碳中和进程呈现出的激进态势,显得恰如其分。如果一种经济发展是以不尊重人民社会生活幸福度、损害健康和生命权益的,那必将引发一定的社会震荡与矛盾。

  欧盟的承诺是,要在2030年完成自1990年基础上减排至少55%的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欧盟各成员国不断在绿色发展上提速,但过于激进同样是欧盟面临的一大问题。

  虽然欧盟的碳减排目标提出较早,碳交易市场相对完善,但欧盟目前缺乏碳减排的统一政策或法规。决策者们往往杀鸡取卵,不考虑民众实际生活,对人民健康与利益不做考量,为了迎合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与指数,往往激进地去对煤炭发电厂一关了之,这不仅使发电厂与投资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激化社会矛盾,引发民众的抗议情绪,使得碳中和进程反而阻力重重,使决策者离预期越来越远。

  碳中和进程激进会引发两大后果。一是国际化争端。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与德国的争端:2018年,荷兰政府为遵守《巴黎协定》提出将要在2030年前实现全国零煤炭

  的能源供给。为尽快完成此目标,荷兰政府自2018年起强制关停了大量煤电项目及设计煤炭发电的工厂,这样的做法引起利益相关方的强烈不满。2020年初,荷兰政府要求鹿特丹周边的Maasvlakte3煤电厂必须在2030年前关闭。Maasvlakte3由德国能源公司Uniper投资运营,2016年正式启动,服役年限40年,然而荷兰政府强制要求它在2030年关闭也就意味着这座煤电厂的实际运行年限仅有15年,这无疑对Uniper的投资回报造成了影响。因此,Uniper根据《能源宪章》的条令起诉荷兰政府,并要求10亿欧元的赔偿。但事与愿违,荷兰政府驳回了Uniper的请求,并表态关闭前的十年过渡期已经是很好的补偿。近期德国最大的电力供应商莱茵集团同样以违反《能源宪章》为由起诉了荷兰政府,因为荷兰政府同样强制要求荷兰境内于2015年完工的莱茵集团发电厂在2030年前关闭。

  第二个更值得警醒的后果来自于民生。碳中和的激进会极大干扰和影响民众的实际生活。《京都议定书》与《巴黎协定》的制定初衷本为团结世界各国为抑制全球气候变暖作出贡献,但随着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制定碳中和目标后,碳减排在某种程度上演化为一种脱离客观现实的盲目攀比趋势,如果各国间的绿色合作进一步演化为绿色竞争,将对民众利益与整体碳中和目标造成负面影响,也离国际经济碳中和的初心越来越远。一个国家或地区碳中和进程的顺利与成果,不能只看减排数据,更要从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和幸福度中寻求答案。政府应在碳减排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正确

  的发展理念将对减排规划起到积极作用。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相关产业正在快速转型升级,而

  政策与法规也应跟上产业转型的脚步,特别是要在保护居民基本需求的情况下逐步发展绿色产业。各个国家经济发展态势以及情况不尽相同,尽管碳中和是国际经济大势,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应该扎实稳健,以维护和尊重经济稳定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路径,切不可盲目与他国做国际“数据”竞争。

  碳中和时代ESG投资必将由“小众”走向“大

  众”

  近年来,ESG投资逐步脱离“小众”,走进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视野。

  当前全球最受关注的几大长期风险均与气候和环境有关,为此国际社会积极开展相关行动,我国也已承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而ESG投资起源于可持续的社会责任投资,主要涵盖环境、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三个层面。其中“环境”包含低碳、气候变化等目标,涉及碳与温室气体排放等评价因素,与我国的绿色金融理念高度契合。在此背景下,我国也正在加码布局ESG投资支持绿色转型。

  投资者敏锐地捕捉到其中的投资机会。近年来,中国机构投资者愈发重视ESG投资策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国内机构投资者中接近九成对ESG投资策略有所关注,其中十分关注并且进行实践的占比接近20%。

  但我国目前可供投资者选择的ESG产品还比较“小众”。近年来,ESG产品布局明显提速,但存在明显的短板。比如公募基金方面,国内泛ESG基金布局主要围绕主题投资展开,真正ESG产品较少;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发力布局ESG主题

  理财产品,以固收产品为主,覆盖节能环保、生态保护、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权益类产品有待创新。而券商资管旗下的ESG主题产品只有寥寥几只,同样以固定收益类为主,投资方式及产品数量均有待扩充。

  与产品发展进度相“匹配”的是,我国ESG投资同样处起步阶段,投资者入场节奏落后于海外发达市场。这一方面与当前A股市场的ESG评级体系发展仍不完善、ESG可投资性有待验证有关,另一方面也与ESG投资理念尚未普及有关。笔者认为,目前ESG投资有几个大的方面亟待完善。比如建立标准化的投资体系、包括投资工具、评价体系、信息披露的标准化等;ESG评级方面,应结合自身国情对差异化指标进行针对性更新,探索本土化ESG评级等等。

  同时也应看到,还处在“小众阶段”的ESG投资整体向上空间也较大。可以预见的是,未来随着ESG披露体系的完善、经济转型的深入、海外资金等中长线资金加速进场,中国的ESG投资将大有可为,也将逐步走向“大众”。

  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日前明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其中,“先立后破”意义深远,既着眼长远,也要立足当下,需遵循能源转型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一是“先立”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能源效率和推进终端电气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举措,对碳减排贡献度超过70%,其核心在于加速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指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核心特征体现为清洁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友好和开放互动,应推进新能源集中式和分散式发展,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开发;推进新能源发电跨省跨区优化配置,推进能源互联网建设;在发输配售用各环节系统性推进电力系统灵活性建设;推进数字化技术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推进发输配售用一体化建设;推进综合能

  源服务、虚拟电厂、灵活性响应、电动汽车及充电桩、分布式能源等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二是“先立”市场,完善我国碳市场建设。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在立法建设和实务操作上均取得一定成效,逐步形成了全国和区域、一级和二级、现货和衍生品的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体系。接下来将在碳配额分配机制、温室气体范围、市场覆盖行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全球成熟碳市场看,碳交易是碳金融的基础,碳金融是碳交易的方向,两者都是推进绿色技术应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具。为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碳达峰、碳中和中的作用,我国碳市场需要进一步推进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推进金融机构成为碳市场主体,推进碳期货、碳基金等碳金融创新产品示范,充分发挥碳金融在配额价格发现、降低碳市场风险、提高配额配置效率、推进绿色技术发展中的作用,发挥电网平台作用,完善碳配额成本传导机制,形成全社会共担共建共享绿色发展的局面。

  三是“先立”技术,推进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绿色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我国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相比化石能源竞争力仍不足。据测算,绿色溢价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仍将存在,电力行业在2030年左右实现绿色溢价转负,非电能源供应行业则需要更长时间。需要充分发挥碳金融、绿色金融等创新机制,推动

  绿色低碳技术、减污降碳技术等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降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度电成本,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制氢等领域创新应用,进一步提高风光灵活性与可靠性水平;进一步提高云大物移智链等数字技术在存量改造和增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氢能、储能、特高压、碳捕集及利用等创新技术示范及推广;进一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示范,推进绿氢、绿氨应用示范;进一步推进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技术产品化、产业化应用节奏。

  四是“后破”传统化石能源,逐步打破煤电及化石能源主体地位。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占比仍然超过80%,煤炭占比超过55%,化石能源仍在稳定可靠能源供给、保持实体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各区域逐步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全国能源消费逐步进入“总量增加,增速下降”的减速增长阶段,但仍处于碳排放上行阶段。“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电力供给端和需求侧负荷双向波动逐步加大,能源电力供应整体宽松,但局部地区季节性、阶段性偏紧趋势将越发凸显,电价波动也逐步成为常态。在储能、氢能等创新灵活性技术逐步具备竞争力的过程中,仍需煤电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保障区域季节性阶段性电力供需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煤电仍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支撑,一味地、一刀切地去煤化、去煤电化将对能源电力安全可靠稳

  定供应带来较大影响。

  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的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这是中央对当前重点工作的最新部署。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地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行动,但是在“减碳”进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一些地方“减碳”雷声大、雨点小,虚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二是一些地方用力过猛,去煤电“一刀切”,超出了当前的发展阶段,采取的行动不切实际;三是一些地方借碳达峰来攀高峰、冲高峰,发展高耗能产业的冲动强烈。

  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理解不深入不透彻,在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时出现了偏差,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会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减碳”目标的实现,不在于口号喊得多响亮、造的声势多么轰轰烈烈,而是要踏踏实实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调查研究,甚至在没有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没有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情况下,片面强

  调零碳方案或行动,或者不顾自身资源禀赋,就一哄而上实行能源替代,看似力度很大,实际上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不仅会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而且会对经济增长和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近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盲目上马“两高”项目的冲动,有“大上、快上、抢上、乱上”的势头。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不但会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而且会导致碳排放增加速率快,碳排放会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达峰,无疑会让后期碳中和承担更大的压力和代价。

  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是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是生产、消费和生活方式的重塑,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工程,必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处理好发展

  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要重点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也就是先立后破,先把“减碳”的基础工作做好,在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推进“减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责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硬仗。

  有序推进碳中和防范运动式“减碳”

  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近期备受关注的碳达峰、碳中和有了新的指示: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其中对运动式“减碳”及时制止的顺应民心之策,引发广泛关注。

  中国实现碳中和的意义不需赘述,而要有效促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衔接与实现,政府和市场毫无疑问都会扮演各自的角色。各级政府在面对来自高层或上级政府带有考核性质的要求时,有些地方会采取比较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推动目标的实现,有时甚至会过于简单粗暴,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所谓运动式“减碳”,一种是虚喊口号、蜂拥而上,抢风口、蹭热度、追热点;另一种是过度行动,超出了目前的发展阶段而采取不切实际的行动。比如某些地区在没有协调好能源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片面强调零碳方案、打造零碳社区、大搞零碳行动计划,宣传所谓的投资潜力。更有甚者,粗暴关闭碳排放较多的传统企业,影响产业经济供应链。此外,因运动式“减碳”对居民生活碳排放进行行政性干预也时有出现,违背了以人民为出发点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值得警惕。

  换言之,实现碳中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减碳计划”和具体措施,既不盲目,也不激进,需要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目前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还有70%左右,要实现碳中和目标,能源结构转型是绕不开的,要用绿色能源替代如此巨量的煤炭。就能源多元化的结构性思路考量,水电资源开发空间已不大,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还有较大拓展空间,特别是光伏发电,技术进步空间较大,应成为未来发展重点。

  而从碳排放大户看,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大头,总体上是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排放占比在80%左右,且集中在能源、制造、交通和建筑领域。未来,能源领域核心就是推进绿能替代,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现代电力体系,在此基础上推进电气化和电动化。制造业要实现燃料或原料脱碳,交通要在绿电绿氢基础上推进电动化和氢动化,建筑要大力推广节能建筑。目前中国的能效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约40%的差距,减排空间不小。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对所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进行梳理,对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矛盾的现行政策和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保持政府政策和制度与碳减排目标的一致性。同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价格、税收、排放权交易,让绿色低碳价值能够通过市场进行表达和实现,并完善碳减排相关的基础设施、构建更好的绿色金融生态、加强绿色发展国家合作,等等。

  对于居民生活的碳排放,不应对居民用能采取限制性行

  政手段,特别是切忌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可行的举措是,通过激励性的阶梯性电价政策等手段,更好激励居民节约用能,让节约用能更好的居民,能够通过用能权的交易获得补偿和奖励,一举两得。

  总体而言,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平衡好行政手段和市场机制的关系,有序推进,尽可能避免为完成目标采取过于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应该相信,有了好的政策、制度和激励机制,市场主体就会在这个环境下主动作为,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篇二:碳达峰碳中和论文

  碳达峰和碳中和背景下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碳排放的基本特征,并基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发现我国碳中和进程中主要现状有四方面。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面临的现状,通过查阅分析提出了有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的五条对策。

  关键词:碳排放;碳达峰;碳中和

  一、我国碳中和现状

  碳中和指的是国家或者企业通过使用节能减排、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等形式,以抵消自身在一定时间内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当前,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必然会给能源基础设施和环境带来更大压力。为了克服这些挑战,中国制定了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2060实现碳中和的目标。[1](p52)到2030年我国国内生产单位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减少65%;非化石能源约占一次能源消费的25%,比2005年森林蓄积量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时。为了实现“碳峰值”和“碳中和”的目标,我国需要应对庞大且仍在增长的二氧化碳排放基数带来的挑战。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以节能提效为抓手,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转型升级,是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关键举措。[2](p165)

  事实上,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许多缓解碳排放的政策。2007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推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降低能源强度和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的目标。紧随其后的是在NAMA基金会和中国住建部的支持下,“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项目”,以及2015年中国的国家自主贡献计划(INDCs),后者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碳强度降低60-65%(与2005年水平相比),并在2030年左右达到排放峰值。

  基于这些举措分析评估我国碳排放的现状和减排计划的进展,为未来的减碳工作提供基础。

  二、当前我国碳排放主要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碳排放随之相应增加。20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小于9亿吨,人均排放量不到全球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二氧化碳排放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快速攀升。数据表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世纪7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10%,8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5%,9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3%,200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9%,201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3%。与此同时,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有所增加,2000-2013年快速增长,之后趋于稳定。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归因于以化石燃料为基础的能源构成和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工业体系。煤炭作为一种实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能源,[3]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75%。

  从产业结构来看,发电和制造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分别占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4%和38%。相比之下,交通行业、住宅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占我国总排放量的8%、5%和6%。随着技术、能源和经济结构的区域差异,这种二氧化碳排放的行业分布不均,也影响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省际分布不均。如位于产业集群内的省份,如山东和河北,制造业,尤其是在非金属和金属的生产和冶炼中,二氧化碳排放比例更高。化石资源丰富的内陆省份也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然而区域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并不一定具有很强的耦合性。如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分别占2016年全国GDP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3%和4%。但同年他们的碳强度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和73%。相比之下,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更高。如宁夏2017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26吨。这些不发达地区的高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首先,东部沿海省份通过消耗其提供的电力和工业原料,将二氧化碳排放外包给中西部地区。如内蒙古大约一半的GDP来自出口产品,而超过30%的发电量出口到其他省份。[4]因此,由于出口产品所包含的碳排放,中西部地区已经成为净碳出口省份。研究表明,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自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到201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

  增长了30多倍,从上世纪80年代到2000年,年均增长10%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有了显著的提高。自2011年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因此二氧化碳排放增长速度同时放缓,特别是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排放量暂时下降。现下我国经济进入了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保持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成为我国碳排放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在2002年至2005年的年度排放增长中占了近一半的比重。2001年,24%的国家生产二氧化碳排放归因于出口,并在2008年达到峰值。由于我国在2009年开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以及相应的国际消费,所以贸易引起的排放仍占全国总量的相当大的比例。在我国的贸易排放在2008年左右达到顶峰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也在迅速增加,特别是在劳动力和能源密集型行业。我国在全球贸易网络中扮演着制成品需求“管道”的角色,特别是在不断增长的南南贸易(发展中经济体之间的贸易)中。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经常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口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但主要出口机械等制成品。此外,贸易冲突可能导致西方国家在全球高技术产业链上的封锁,这也可能会增加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难度。

  虽然在21世纪初贸易主导了排放,但此后工业、房地产等投资成为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固定资产的资本投资(包括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经济)增长迅速,工业材料(钢铁和水泥)和化石能源(来自煤炭和火电)的消耗也相应增加。[5](p2)2005-2007年和2007-2010年,从全球来看,投资对排放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1%和71%。这种增长和变化可以部分归因于政府的刺激计划和干预措施。以我国为例,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推出了4万亿元的刺激计划,以鼓励全国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2009年粗钢产量、水泥产量和能源消耗分别增长了14%、15%和5%,而2008年分别增长了3%、5%和3%。因此,200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了8.5%,大大高于2008年的3.3%。

  三、我国碳中和现状面临的问题

  我国碳中和面临的挑战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一、从我国工业国情来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我国从碳达峰到实现碳中和之间只有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不仅任务紧迫,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从人均用电量来看,

  我国人均用电量仍处于较低水平。2019年,我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约为经合组织国家的一半,人均用电量约为经合组织国家的60%。二、从我国能源国情来看,我国能源特征为多煤、贫油和少气,发电结构以火电为主,而火力发电中尤以燃烧煤炭的比重突出。根据中国电力发展协会的数据,2019年,火电占中国发电量的72%,电力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0%以上。三、清洁能源发展相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依然不足以弥补常规能源。随着煤电等化石能源的逐步退出,水电在确保电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主要的水电资源已经开发了一半以上,只有雅鲁藏布江流域还有更多的资源有待开发。2010年以来,我国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大幅增长,超过2亿千瓦,占全球的30%以上。然而,我国能源系统中风能和光伏的补贴份额逐渐降低,至2019年分别为2.9%和5.4%。由此导致补贴资金缺口和“弃风弃光”率高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四、我国低碳脱碳技术发展迅猛,但商业化不足。荷兰大型学术出版社爱思唯尔(Elsevier)表示,在与脱碳技术相关的论文数量方面,我国处于该领域的领先地位。而在和新能源相关的学科数中,我国在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氨燃料、二氧化碳回收和封存、纯电动汽车、节能半导体等16个学科中排名第一。但是,脱碳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依然举步维艰。

  四、基于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的五点对策

  为了改善国内的碳排放现状,实现减排目标,我国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或个人等组织形式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CO2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使用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CO2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6](p16-17)达到相对“零排放”。要达成碳中和一般有三种做法:一是透过碳补偿机制,使产生的碳排放量与在其它地方减少的碳排放量相当。如植树造林、购买再生能源凭证。二是使用低碳或零碳排的技术(参见低碳经济)。例如使用再生能源(如风能和太阳能),以避免因燃烧化石燃料而排放二氧化碳到大气中,最终目标是仅使用低碳能源,而非化石燃料,使碳的释放与吸收回地球的量达到平衡而不增加。三是透过碳交易付钱给其他国家或地区以换取其二氧化碳排放权,这可以在减排目标不变的情况下节省碳减排的成本。

  基于我国的国情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现状,提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五点对策:一是提高能源的利用率,重点提高产业部门低碳减排意识和产业清洁技术,提升能源的利用效率,为碳中和提供技术保障;从能源供给结构上,要向更绿色、更低碳方向转型,从能源使用方式上,向更节约、更高效方向转型;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不仅是向纵深推进能源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承诺的主导力量。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7]三是不断优化碳排放核算体系,完善碳会计方法,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和金融工具促进我国碳中和相关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碳排放交易系统,为碳中和提供金融支撑,并不断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四是创新管理方法,在治理客体上从资源治理向“资源-环境”复合型治理转变,在治理方法上从“行业切割”式转变为“跨界整合”式。[8]五是加强国际碳交流与合作,加强能源外交的顶层设计,协调大国间碳中和相关的竞合博弈。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是“隐含碳”的净出口国,承担了大量的转移排放,而同时作为负责人的大国,我国应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等战略机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全球产业生态系统,致力于成为全球能源治理和低碳减排的引领者,推动构建更具包容性、普惠性、低碳性、环境友好型的国际能源新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中心支行联合课题组,白莹,尹雪娜.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碳汇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持路径研究[J].北方金融,2022,(0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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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潇文(1994-),男,河北沧州人,韩国延世大学政经大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2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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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碳达峰碳中和论文

  “碳达峰”和“碳中和”,我们该怎么

  做?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随着各国二氧化碳排放,温室气体猛增,对生命系统形成威胁。“碳中和”意味着一个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时代开始结束,一个新的浪漫时代开始了,一个向非化石能源过渡的时代来临,全球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一个共同的价值观——碳中和。在这一背景下,世界各国以全球协约的方式减排温室气体,我国由此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什么是“碳达峰”和“碳中和”?

  所谓碳达峰,是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历平台期进入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而碳中和,则是指某个地区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指一年)人为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与其通过减排、植树造林等吸收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实现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国内外“碳达峰”和“碳中和”进程

  2020年7月,在欧盟宣布碳中和计划之前,已有30多个国家宣布碳中和目标,包括墨西哥、马尔代夫等,此后中国、日本、韩国接连提出碳中和目标。全球重要的经济体,也就是占全球GDP75%、占全球碳排放量65%的国家开始碳中和。

  我国关于碳中和的提法,是在2020年9月22日首次对外宣示,但实际上,我国对这一问题也早有谋划。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出,到2014年“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再到2018年提出“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2019年10月明确指出“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而且,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我国多次强调将全面履行《巴黎协定》,100%兑现自己的承诺……这些都为碳中和的提法做好了铺垫。

  “碳达峰”和“碳中和”对我国的影响

  不论是碳排放达峰目标还是碳中和愿景,对中国的发展转型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实质上是一场国家之间发展转型的竞赛。

  从挑战看,首先是碳达峰到碳中和的缓冲时间短。与欧洲相比,欧洲大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实现碳达峰,这是一个自然过程,达峰之后经历漫长平台期开始缓慢下降,然后即将走向快速下降,走向碳中和。欧盟承诺的碳中和时间与达峰时间的距离是65~70年。我国则是人为设定了达峰时间表,现在二氧化碳排放仍在攀升。但我国承诺的碳中和时间与达峰时间的距离是30年,意味着达峰之后平台期缓冲时间很短,就要稳中有降,以致快速下降,这是我们的最大挑战。

  其次是单位GDP能源强度、碳排放强度水平较高。数据显示,中国的单位GDP能源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是欧盟的4倍多,中国单位GDP碳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欧盟的6倍多。这很大程度要依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来降低能耗、碳排放水平。

  从机遇看,首先我国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且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将激发更多创新活力,从根本上支撑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

  二是可借鉴国际诸多先进减排经验。过去近30年,国际上积累了有关大气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碳减排、能源低碳发展的诸多经验,包括政策工具、市场设计、技术积累、管理经验甚至前车之鉴等,我国可以充分借鉴,利于缩短实现碳中和的进程。比如,英国伦敦和德国鲁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都用了20多年时间,东德和东欧的大气污染治理因为有了样本参照和技术进步,大概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即时间可缩短一半。

  三是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不断进步。这是文明与技术进步的趋势。以光伏发电成本为例,1990年每千瓦时光伏发电成本约100美元,2000年降低到10美元,2010年降低到1美元,现在的平均水平是5美分,可实现平价

  上网甚至低价上网。从中远期看,低碳技术的成本将会有较大幅度下降,助力我们降低碳排放。

  “碳达峰”、“碳中和”我们该怎么做?

  一是大力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稳步推进水电发展,安全发展核电,加快光伏和风电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同时,推动能源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加快提升能源产业链智能化水平。

  二是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推动钢铁、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

  三是着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继续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着力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

  四是加速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更大力度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规模化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发展,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

  五是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托管等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六是努力增加生态碳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草原、绿地、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和愿景,意味着我国更加坚定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和升级,走上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路径,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也将引领全球实现绿色、低碳复苏,引领全球经济技术变革的方向,对保护地球生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行动,具有非常现实和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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