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6篇)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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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6篇)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6篇)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

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6篇)对新时代人民政协经济委员会履职工作的几点规律性认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思考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关于建立健全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研究关于加强基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几点思考

政协工作主题理论材料汇编(6篇)

对新时代人民政协经济委员会履职工作的几点规律性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中聚焦经济领域协商议政的工作机构,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经济思想、新发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组织委员围绕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资政、广泛凝聚共识,取得了丰富履职成果,在创新实践中形成了一些规律性认识。

更好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是根本保证

高质量发展是践行***经济思想的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实践要求,也是经济委员会履职的主题主线。xx届全国政协以来,我们牢记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全面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在筑牢助推高质量发展思想政治基础上取得了深入人心的积极成效。一是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助推高质量发展责任担当更加自觉。坚决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政协党组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履职全过程,教育引导经济委员会、经济界、工商联界委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理论武装不断加强,助推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持续提升。联系专委会的副主席每季度主持召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与委员深入交心谈心,分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分党组成员开展专题导学,持续以党的创新理论、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委员以“跟进学”强化“跟着走”。三是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日益巩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全国政协党组请示报告,分党组书记向全国政协党组作年度书面述职。制定实施分党组会议工作规则,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负责机制,推动了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比如,在碳达峰碳中和调研中,我们多次深入实地、走进企业,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针对能源型地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共性问题,就发展现代能源经济、推进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新型工业化、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提出举措,汪洋主席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关于调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式的建议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中得到体现,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我们在创新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政治是经济工作的灵魂和统帅。讲经济必须以讲政治为引领,把“凝聚起来和落实下去”置于要务上来,把遵守规矩和遵循规律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生动呈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经济委员会工作,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向同行,始终与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大众同频共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跟得上趟、承得了重、有所作为。

更好谋求高质量发展良策,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关键所在

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通盘考虑、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十三届全国政协以来,我们通过搭建各类协商平台,深入开展广泛多层次协商,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交出了令人满意的“高分答卷”。一是坚持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定位,推动实现“真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助力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成效显著。我们连续两年牵头承办相关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x场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项报送xx多篇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的系列政协信息,就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的许多意见建议被“十四五”规划采纳吸收。我们邀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起草组、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的相关同志参加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就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协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改善中长期预期、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等许多意见建议直接吸收到相关文件之中,较好发挥出决策咨询作用。二是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重要原则,推动实现“多协商”。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力有序有效。20xx年,我们组织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提出了编制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20xx年再次就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进行专题协商,并应邀推荐部分协商委员全程参与规划编制。20xx年承办了全国政协首次智库研讨会,再次组织委员与规划编制咨询委员会深入协商,精准聚焦规划条款出实招、献良策。从建议编制规划到参与规划制定,再到跟踪推动落实,连续协商建言,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作出了典范。三是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实践要求,推动实现“善协商”。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调研企业近xxxx家,形成了系统全面的调研报告,并就工业电价偏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涉企检查频次过多等突出问题与有关部委进行深入协商,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职能转变办建立了涵盖xxx个营商环境问题的工作台账,逐项销号落实。在平台经济发展信心不足的情况下,我们聚焦“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组织专题协商会,就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数字经济治理等协商建言,传递出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xxxx多家媒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点击浏览量近xxxx万次,为引导社会预期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在创新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就是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为委员、专家和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开展广泛多层深入协商搭建平台,广纳群言、广集众智,使政策建议更加符合规律、顺乎民意、合乎实际。只有这样,新时代人民政协经济委员会才能通过协商更好集思广益、推动发展,在参与改革、服务发展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更好汇聚高质量发展力量,不断扩大同心圆是着力重点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唯有不断为自身发展凝心聚力,牢牢把住发展的主动权、主导权,才能战胜一切风险挑战和矛盾困难。xx届全国政协以来,我们切实担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努力找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在为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上发挥了独特作用。一是做好委员思想政治引领,“重要阵地”得以巩固。通过联合开展调研、共同组织协商议政活动、建立界别联系制度,强化了与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合作共事,履行了凝聚共识的政治责任。组织开展党外委员专题视察,促进委员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举办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面向委员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筑牢团结奋斗思想基础。二是面向社会广泛凝聚共识,“重要平台”更聚人气。通过举办“凝心聚力话发展,政协委员谈经济”媒体见面会,组织委员集中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经济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推动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共识,两场见面会共有xxx多家媒体参与宣传报道,阅读评论量累计xxxx多万次,获得社会广泛好评。三是深入一线联系界别群众,“重要渠道”不断拓展。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xx大厦、xx产业园等委员所在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组织委员深入xx大厦xx余家民营企业之中,面向一线经营管理代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引导界别群众科学客观认清经济形势、正确全面了解经济政策的基础上,汇聚推动高质量发展正能量。

我们在创新实践中深刻认识到,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扩大同心圆,就是要以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感召人,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不懈奋斗的理想追求凝聚人,以党坚守初心使命矢志不渝的精神风范团结人,为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厚植社会基础、汇聚磅礴伟力。只有这样,新时代人民政协经济委员会才能更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

更好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效能,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是基本支撑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肩负着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重任。xx届全国政协以来,我们坚持把“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落实到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上呈现出有目共睹的长足进步。一是用好网络互动平台载体,委员协商议政时空得到拓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围绕重点协商议政活动和经济领域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见证改革开放”“数字经济”“中国现代化发展”等xx期读书活动,共有近xxxx名委员参与讨论,线上交流发言x万余条,线下考察座谈xx多次,形成了委员思想进步、能力提升、履职尽责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二是把好调查研究质量关口,委员资政建言水平得到保障,工作作风不断改进。调研组长负责制全面落实,组长主持撰写调研报告,调研组成员提交书面材料,实现了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当。在试点的基础上,部分委员积极开展自主调研,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作为”,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清洁能源、推动东北振兴、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等一批高质量调研成果,得到有关领导同志批示,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三是做好日常联系管理服务,委员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发挥,履职热情不断激发。先后有x名表现突出的委员荣获“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激发了委员履职积极性。加强建言成果跟踪反馈,对于重要批示意见建议及时做好组织学习交流,激发了委员履职主动性。

我们在创新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广大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创造者,是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主力军。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政协委员是基本盘。必须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引领委员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在积极参与和日益熟悉政协履职工作的方式方法中,成长为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行家里手。同时,要着力拓展委员履职载体平台,并建立完善履职考核评价机制,让委员真正感受到“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自觉增强责任感和获得感。只有这样,新时代人民政协经济委员会才能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不断提升效能,作出更大贡献。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舞台上的“主角”。委员的主体作用不是抽象的,而是要通过具体的工作和载体来体现。履职为民是政协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根本要求。因此,委员要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履行委员职责。政协组织更要丰富载体、激励引导,为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只有这样,人民政协的整体履职水平才能不断提升,社会影响才会越来越大。下面就基层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为主题谈些粗浅的思考。

一、充分认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性

一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建设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源泉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社会主义各种力量的大团结、大联合,特点是组织上具有“广泛代表性”、政治上具有“广泛包容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各界别协商产生的代表——政协委员。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只有在履行职能工作中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才能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才能巩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让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政协这个平台,广泛有效参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对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有利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更有利于党政科学决策。

三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力量

政协委员是政协的主体,政协履行职能主要是通过委员履职来实现的,委员是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都离不开委员的参与,委员作用发挥的程度和质量,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效果。为此,必须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才能提升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

二、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面临的问题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协委员从推荐产生、学习提高到履职服务等各个环节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主体作用的发挥。

一是委员素质参差不齐。政协委员推荐一般由组织、统战部门负责,管理则由政协负责,因界别代表性与广泛性的需求限制,推荐与管理上的脱节,使委员素质难以得到保证。部分委员履职意识淡薄,缺乏主体参与意识,甚至滥竽充数,被动成为“挂名委员”;
有些杰出人才,忙于自身工作,成为“花瓶委员”;
有的只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参加几天活动,成为“临时委员”,甚至有当了一届委员连个面都没见着的。个别来自农村、企业的委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限,妨碍了民意的真实反映,使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素质和能力在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

二是履职支持重视不够。在政协任职的领导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多,工作中存有够用就行的想法;
各专委会职位依然被考虑作为老领导、老同志的临退照顾岗位,对界别、小组活动等难以起到好的组织引领作用;
部分党政干部轻视政协和政协委员的作用,认为政协委员是“组织安排”的兼职工作,顾虑“官员”与“委员”的角色冲突,缺乏认真履职的内在动力;
也有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错误地认为,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提提案建议是找麻烦,对协商答复流于形式,严重挫伤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三是知情平台搭建不足。政协组织委员参加活动,除常规性的政情通报、学习培训和由专委会组织的小组活动外,极少有普通委员能参与外出考察、专题调研、座谈交流等重要知情活动,总是首先考虑政协常委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委员参加。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现场质询等履职平台更是鲜有耳闻。

四是考核奖励机制不全。虽然政协在破解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建立了相应的委员履职考核奖励机制。但在考核过程中,考核标准过于呆板,未对考核对象作区别对待,奖励办法还是沿袭老套的单纯物质奖励做法,毫无刺激,缺乏新意,难以起到激励管理作用。

三、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对策建议

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既要做好本职工作更要履行好委员职责,要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委员的自身价值,从而有效地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确保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有实力

严格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在安排、协商政协委员时,既注意各界别、各群众团体参加政协组织,还考虑委员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力求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同时特别注重个体素质,力求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热心于政协事业、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代表加入政协组织。

一是完善委员推选制度。利用政协组织换届契机,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委员推荐机制,使推荐出的人选既有代表性又能当代表,既想当委员,又能当好委员。要创新委员人选的产生办法,在科学分配各界别政协委员名额后,探索政协组织共同介入,与组织、统战等部门一起把关,并安排相关群众共同参与等方式,使委员产生更科学,代表性更强。政协党组要在政协委员产生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一,牵头换届选举中委员人选确定工作,提出新一届政协常委人选的建议。第二,对本届需要在新一届继续留任的委员提出主导意见。新进委员由政协办公室、统战部、组织部联合考察,力争在源头上确保新一届委员的整体素质。第三,随着基层形势的变化以及民生工作重要性的凸显,适当增加基层委员数量,从而更加体现政协组织的人民性,更好地发挥政协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抓实委员学习培训。坚持系统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的做法,着重对换届后产生的新委员进行政协性质、地位、职能和履职要求的培训。与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各类会议、调研视察、民主监督和委员活动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有主题、有目的地组织学习,开展讨论,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要适应新形势,不断拓宽知识领域,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法律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履职基本功,力求发现问题领先一步,分析问题见解独到,解决问题办法科学。

三是搭建知情明政平台。科学策划编排每年的活动安排,各专委会和每个委员都有基本均等的机会参与各类知情明政履职活动,使年度活动既有常规性,又有特色性。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每年邀请政府相关领导作政情通报,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等互动形式,接受委员问政咨询,听取委员意见;
完善调研视察制度,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方式,让委员了解本地实情、学习外地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在比较中思考,逐渐提高委员履职实力。同时,利用好“有事好商量”平台,推进委员深入基层参与协商议事,尽力让每一位委员充分深入到最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为更好履行委员职能奠定基础。

(二)加强联系,增进感情,确保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有心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委员与政协的关系好比孩子与娘家的关系。孩子出门在外走着一条创业之路,所走的路是否宽广、留下的脚印是深是浅,直接影响着娘家的整体形象。而娘家的门始终对着这条路敞开着,随时欢迎孩子来看看、坐坐、聊聊,要让孩子感觉到娘家坚固厚重的门是一种依靠,一种荣耀。只有真正把委员当成孩子一样看待,委员的主体地位得到切实尊重,才会在委员的心中树立起主体意识,也只有把政协真正当成娘家的委员,才会把政协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所以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基础在委员,关键在政协。建立“主席联系专委、专委联系界别、界别联系委员”机制,加强政协领导班子走访委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在委员做出成绩、遇到困难、产生烦恼时,给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领导予以亲切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打下感情基础,做到既有心又有力。

(三)延伸职能,突出骨干,确保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有主力

为适应新形势对政协组织的要求,加大政协工作职能向基层延伸,将委员按地域分布情况划分组建街道(镇)委员履职小组。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大培养中坚力量,主抓骨干分子(包括语言写作较差但熟悉掌握大量基层一线信息的委员),要赋予参政议政积极分子适当的“权利”——利于调查研究、撰写信息、提案等。要改变激励机制与方式方法,如:履职考核得分前十名委员无条件留任,从而激发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要鼓励培养骨干分子不光在自身领域成为专家,更应成为社会活动家,全面深入地敢于讲真话、实话和心里话,确保打造一支强大的政协履职主力队伍。

(四)丰富载体,创新服务,确保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有活力

坚持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委员履职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真正让他们站在前沿,担当主角。

一是多层次召开会议。除开好政协例会外,还要根据情况,召开不同规格、不同层次的座谈会、通报会、小组会等。探索调整全会委员分组,打乱界别分组讨论方式。在闭会期间举办专业性较强的“研讨会”、“座谈会”和参与面较广的“评议会”、“委员论坛”等,增加委员建言献策的机会,并不断创新会议方式,活跃会议气氛,丰富会议内容,凸显会议成效。

二是组织好调研视察。委员进行调研视察,是委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和批评,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注重安排职能对口、主题契合、专业性强的委员参与相关活动,多层次、更广泛地提出意见建议,为促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贡献委员智慧。统筹安排常委会、主席会议、专委会、界别小组等调研视察活动,基本做到每位委员机会均等并积极参与。

三是撰写高质量提案。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方式。充分利用有关新闻媒体和政协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定期向政府各部门征集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背景资料,综合梳理出提案参考题目,供委员选题参考。鼓励委员在知情明政的基础上,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发展大局,认真撰写提案,务求实效。

四是深入开展民主监督。由政协组织统一安排一定数量的政协委员担任部门特邀监督员,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和部门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评议,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形成监督报告。通过不断实践和科学调整,成为各界群众监督评议政府工作的有效力量,促进行政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也锻炼了这支队伍,使其既有责任、有权力,也有义务、有作为。

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思考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政协委员协商议政是指政协委员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书面或口头建议形式,为执政党、政府和其他国家机关在各个领域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和水平作为衡量委员履职尽责、建言献策成果的重要标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政协机构和体系在实际运行中的作用和成效。有鉴于此,如何有效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已成为当前政协事业发展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意义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推进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的基础。提高政协履职能力,核心是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而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是委员履职尽责的现实选择,是推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力保障,有利于政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20xx年xx月,党中央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对坚持好人民政协制度、发展好人民政协事业作出战略部署,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政协的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同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导省、市、县(区)三级政协加强联动协作。在20xx年x月召开的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汪洋主席提出新时代市县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定位和要求。这为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对政协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有利于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推动政协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迈出坚实步伐。

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是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路径。人民政协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是一个高智力结构的人才库、智囊团。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政协委员在工作中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更好地建言献策,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广泛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就贾汪区来看,20xx年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先后围绕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推动贾汪泉文化保护和利用、推动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商、开展重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xx篇,提出意见建议xxx条,得到区主要领导签批xx次,为区委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是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必要举措。政协委员通过视察调研、协商座谈、建言献策等协商活动,并通过不同渠道敦促责任部门办理落实,有力推动协商成果高效转化落实。例如,xx市贾汪区进一步完善“有事好商量”协商机制,实现了镇村、界别协商议事平台全覆盖,指导政协委员深度聚焦党政工作要事和民生改善实事精选议题专题协商议政、调研视察,开辟了政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崭新途径。20xx年以来,贾汪区共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xxxx次,达成共识xxxx个,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xxxx个,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政协离自己很近,委员就在身边”。

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既有利于政协委员协助党政部门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安定人心,又能更好地团结动员各阶层和各界人士凝聚力量促和谐。例如,自去年x月份以来,贾汪区政协系统全面开展“两在两同我先行两包两联建新功”活动,推动委员下沉、提升联系群众能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分别包挂x-x个乡镇和若干个界别,xxx名委员按界别分为x个组,每名委员联系x个村(社区)基层协商议事室,联系x-xx名界别群众,建立沟通交流关系。截至目前,共收集意见建议xxx条,发现问题xxx个,形成社情民意信息xxx条,为民办实事xxx件,切实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效能。

二、政协委员在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总书记和汪洋主席对人民政协工作,特别是对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的总要求,各级政协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对政协委员的管理服务水平,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以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质效均有进一步提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但在工作中仍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政协委员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主动性不强。部分政协委员存在“重荣誉、轻履职”的心态,把当上政协委员作为拓展人脉的途径,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主动性不强,甘于当挂名政协委员、“哑巴”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政协委员知道撰写提案是“规定动作”,基本能够完成,但部分政协委员对于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等“自选动作”选择性忽略,对老百姓盼望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关注度不够。

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提升的质量不高。部分政协委员或由于思想认识问题,或由于工作岗位所限,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提案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一些深层次的、政策性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不多、建议空泛不具体,难以“参政参到点子上”。部分委员在履职时间方面有时不能保障,政协委员一般是来自于各个社会阶层的骨干和精英兼任,当履职活动与岗位工作存在冲突时,多数情况是牺牲政协活动时间,影响履职质量。

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应用成效不彰。一方面,部分政协委员参加各种协商会议、撰写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没有经过精心准备,缺少调查研究,多数是人云亦云,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对于政协委员经过认真思考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及时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是否落实等情况向提出意见建议的政协委员通报,导致提案办理成果落实同样没有针对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言资证质量和相应成果落实,影响政协委员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导致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政协委员对履职要求理解不深、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约束管理机制不完善等三个方面。

政协委员对履职要求理解不深。部分人员一直以来都是政协委员的人选,所以就顺理成章再次成为政协委员,并错误地认为政协委员就是对各行各业的佼佼者颁发的荣誉头衔,干好自己原单位的本职工作,就是在政协履职。部分政协委员在当选之前仅仅知道政协是一级组织,是参政议政的地方,没有意识到加入政协队伍后,还需要注重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没有全面深入地做到“懂政协”,继而难以发挥“会协商、善议政”的应有职能。

政协委员的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部分政协委员片面地认为听从招呼、参加既定活动就是在履职,被动等待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对于各项活动不善选择,能来就尽量来,参加活动前不做或很少做准备工作,不了解活动内容,从不或很少主动发言,即使发言也因为事先不够重视、没有准备,想到哪说到哪,建言资政的质量很低,长此以往,不仅浪费了会议发起方和参会人员的时间,更破坏了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整体形象。

政协委员的约束管理机制不完善。对政协委员的管理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特别是在委员的日常管理和履职管理方面,缺少具体的制度激励和约束,导致部分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履职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造成委员管理“有章可循”,但“无法可依”的局面。政协委员的监督考核工作多停留在内部,考核工作缺少一定的公开化、透明化,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完备的考核评价体系,导致考核工作多流于形式。

四、提高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对策建议

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负其责。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是政协立信之本、立言之要、立行之基。作为政协委员,要注重自身建设,多举措、多途径、全方位持续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履职水平夯实基础。

进一步优化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是政治组织,委员是政治身份。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推选政协委员人选时,在注重其代表性的同时,更需要注重其政治上的先进性,目的是将政治素养高、协商议政水平高、群众基础好、作风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代表吸收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代表界别群众发声。政协党组可以根据政协委员的实际表现和履职情况,按照程序落实好对于拟提名人选提出意见的责任。同时,不断优化政协委员队伍整体的界别代表性,确保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数量均衡。对于那些当选政协委员后履职热情不高、履职能力长期较差、意愿不强、不尽职尽责的,可以先通知本人并给予口头批评,如仍不悔改则将个人表现情况通报其本职单位,如还不悔改则按照相关程序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进一步强化政协委员履职为民担当作为意识。切实加强各个界别的政协委员对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等学习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引导委员增强学习主动性,多读书、读好书,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珍惜委员荣誉,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引导政协委员始终把群众所盼所想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应邀请相关专家为政协委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帮助委员将其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转化为建言资政能力。例如,贾汪区围绕人民政协理论、提升建言资政能力、经济政策解析等主题,举办政协讲堂和委员培训15次,有效帮助委员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

进一步激发政协委员履职动能。建立健全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制度和优秀政协委员评选办法,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对履职突出和有特殊贡献的委员进行褒奖,释放正向激励效应。在政协委员换届时,表现优异者在符合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推荐继续留任,推荐为政协常委人选,树立起见贤思齐的正确导向,引导广大委员从“跟着走”到“抢着干”、从“要我履职”到“我要履好职”的深度转变。在这一方面,贾汪区政协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加大履职考核力度,通过制定《委员管理若干意见》《委员履职评议办法》《贾汪区政协机关内部管理六项规定》,利用“掌上履职”APP等平台,对委员出席会议、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履职活动进行量化评分,促进委员协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政协更好地履职尽责作出了有益探索。

五、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应该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紧扣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安全稳定“三件大事”,增强政治意识、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把握政策红线,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把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贯穿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广泛深入学习,补短板强弱项,苦练内功强本领,提出更多建言资政的“金句子”,工作创新的“金点子”,高标准做好“委员作业”,交出新时代合格的“委员答卷”,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更多有益参考,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新征程中展现政协委员新担当新作为。

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实现国家治理方式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对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新时代、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关键在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高素质政协队伍,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因此,要对当前政协委员队伍的现状有个清醒的认识,多措并举,有的放矢地解决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政协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协委员的准入条件宽泛,界别代表性不足

各级政协委员主要通过协商推荐产生,以界别为单位开展活动。政协委员的资格条件实际上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xx条已予以了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在政协换届过程中,有些界别和推荐单位往往只从党派、年龄、职务、业务能力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考虑政协委员人选,忽视被推荐人的思想素质、参政议政的意愿和能力这些最为重要的因素,这种遴选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协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些政协委员界别的安排也不够合理,例如将党政机关人员安排在经济界、社会科学界,将本属医药卫生界的医生安排在科技界,这就造成界别的代表性不强。有些委员对于所在界别的事情知之甚少,甚至所在的界别和自己从事的工作毫无关系,委员无法围绕界别特点参与会议讨论、开展调研活动或撰写相关提案,在界别小组中显得格格不入。

(二)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履职的意愿和能力

部分委员只关心自己的本职能工作和具体业务,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所应具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没有自觉履职的内在动力,不深入联系人民群众倾听呼声,不愿意参与调研和撰写政协提案,也不积极反映社会民意信息,仅仅满足政协委员的头衔,“在其位却不谋其政”。还有些委员虽然是各界的知名人士,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流,但由于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理论学习不够,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了解不够,参政议政的能力差,对撰写政协提案、反映社会民意信息等基本工作有心无力,提不出真知酌见。

(三)放松学习和要求,没有发挥社会模范带头作用

一些政协委员不注重自己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培养,平时不学习、不思考,对政协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出学习、调研活动参与意愿小、积极性不高,将政协委员身份看成与人交际炫耀的资本,在单位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好高骛远,喜欢发表一些奇谈怪论,在周围的群众心目中形象不佳。特别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一些政协委员在通过手机微信、互联网平台转发消息时,不注意评估消息来源的可信度,有时候未免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而其周围人的基于其政协委员的身份又真假莫辨。极少数政协委员把委员身份当成“保护伞”,借助委员身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黑涉恶,攫取不正当利益,对社会风气造成了破坏。

二、新形势下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政协组织的基本“细胞”,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民主协商职能的发挥,要通过政协委员的活动来实现。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是改善政协工作的关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时代要求。围绕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高素质政协队伍,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群众路线,完善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提高委员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一是要把好委员素质关,实现委员人选资质的规范化。政协委员来自人民群众,但又不同于一般的人民群众,他们是各界人民群众的优秀代表。在政协委员的推荐过程中,界别的代表性是前提条件,政治上的先进性是必备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先进性意味着被推荐的委员不仅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事业,委员的政治素质比一般群众要硬,而且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比一般群众也要突出。以往的委员推荐,往往只强调界别的代表性,而忽视委员先进性,造成被推荐的委员缺乏政治、社会责任感,缺乏投身政协活动的热情,不能够很好地代表界别群众履行委员职责。

二是把好群众关,实现推荐工作的民主化。要坚持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吸收、挖掘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政协工作。利用报纸、网络和一定范围内的会议、通知通告等方式对推荐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组织调动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拟推荐委员的政治表现、品质性格、业务能力、社会影响力等个人情况,进行广泛地酝酿、讨论和提名,切实把委员推荐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使真正有代表性的高素质人才脱颖而出。

三是把好程序关,实现遴选过程的透明化。政协委员产生的程序一般包括人选推荐、初选、审查评价、组织考察、公示和常委会通过。要严格推荐提名工作纪律,公开遴选政协委员的条件和程序,各推选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后提出委员初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对新提名的委员人选,由各级党委牵头,政协党组、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进行联合考察,坚决避免以领导指定、暗箱操作等不公开的方式遴选委员。

(二)坚持与时俱进,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委员的知识储备和参政议政能力

各级政协组织一要着力抓好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学习制度化。政协章程明确规定学习是政协委员的一项基本任务,学习是提升委员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作为政协委员的管理机关,各级政协组织都要将委员学习纳入政协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年都要对委员学习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制定好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委员集中培训、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集体学习都要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按时、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和学习。

二要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实现方法灵活化。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界,需要学习了解的内容大到国际形势、党和国家方针、路线,下到本省、市、县区的发展任务、社会状况、民生民情,如果都只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或者坚持面面俱到,不仅会让委员时间上、精力上承担不了,也会让委员感到枯燥疲倦。因此在学习时间的安排上要尽可能短,在学习内容的选择上要有选择,在人员范围的组织上要尽可能以界别为单位,让委员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工作安排选择适当的学习培训组群。

三要利用好各类学习培训的载体和平台,实现手段多样化。首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学习教育优势,包括各级党校、本地的高等院校等,利用学校的教育、信息、服务等资源开展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其次是积极借助新媒体、信息技术,在互联网、手机平台开展学习培训,为政协委员学习创造时空上的便利。三是要采取“请进来辅导、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让委员到群众中学习、到实践中学习,提高委员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三)坚持服务引导,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一是要切实保障委员的知情权利。政协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方式,为委员履职搭建知情平台,让委员知晓上情,体察下情,熟悉内情,了解外情。要协调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定期向委员寄送相关文件、信息资料,通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让委员直接获取第一手材料,为参政议政创造便利条件。

二是要引导委员始终把联系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切入点。***总书记讲,“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取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政协组织要规范和激励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引导委员到群众去,心系群众冷暖安危,关心民生疾苦,多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执政党和群众之间架起联系沟通的桥梁,为党执政争取民心、赢得民意,最终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是要对委员反映的问题跟踪落实,及时回应。委员提交的报告、提案、社会民意等各类意见、建议,都是参政议政行为,各级政协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对委员提交的政协提案,都要及时审查,决定立案的要转送有关部门并限期处理,决定不予立案的,要和委员沟通交流,予以说明。对于委员反映的社会民意信息,要加强跟踪,委员有反馈要求的要及时反馈。此外,政协组织要对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既不能让委员反映的问题是石沉大海,也不能让承办单位对委员敷衍塞责,挫伤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四)坚持量化管理,完善考评机制,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效率和效能

一要坚决落实和开展委员履职的“五个一”活动,即要求委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会议、提供一条社情民意、撰写一份提案、参加一次视察、提交一份调研报告(或为贫困弱势群体献一份爱心)等,明确委员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作为对委员参与政协工作的基本工作要求和硬性指标,要求委员在一定期限内必需完成,以压力传导动力,增强委员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将委员出席会议、参加各项活动、大会发言、撰写提案、调研报告、反映社会民意等基本情况进行记录汇总,作为考核评价委员履职的重要依据,并定期进行通报。年终开展委员述职活动,委员就个人全年学习和履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政协机关以供考核,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委员自我认知、自我管理,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要对委员履职效果适时进行评价。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总体考核评价,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定期按照一定的比例,评选出年度优秀大会发言、政协提案、社会民意信息,评选出优秀政协委员和界别(活动)小组,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激发委员履职的热情。

四要加强对委员的考评结果的运用。将委员考核结果录入委员履职档案,向委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反馈,以一定形式在政协系统内通报,并作为下届委员遴选的依据。对在任期内无故不履行委员基本义务,连续考核不称职的委员,给予告戒谈话、警告直至劝其退出政协组织,并通知原推荐的界别、党派、单位,重新推选政协委员,形成进出政协组织的闭环。

(五)坚持社会参与,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委员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一要明确监督主体。政协委员有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其不应只是监督的主体,也应该是监督的客体。现阶段,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但对政协委员监督缺乏明文规定,应尽快出台文件明确监督政协委员的主体。对政协委员的监督,原推选的界别、党派、团体和单位责无旁贷,各级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党政机关也应履行监督主体职责,除此之外,也要积极吸收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政协委员进行社会监督。

二要明确监督内容。要围绕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出委员的行为规范,将委员工作能力、个人道德、作风问题纳入监督的内容,对委员参与政协活动的履职行为、履职水准进行监督,对委员在闭会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等进行监督,不但要杜绝委员的不作为、不会作为,更要杜绝委员的胡作为、乱作为,向社会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明确监督方式。仿照人大代表述职的方式,实行政协委员向推选的界别、党派、团体和单位述职制度,接受群众评议。建立政协委员接待(联络)室,定期开放,既密切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委员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又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各监督主体根据职责权限,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告相关部门或自行进行处理,形成对委员监督的合力。

关于建立健全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研究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是各个界别的精英分子。***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cc周年大会上指出,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专门设置了委员章节,对委员的条件、职责、权利、义务等作了明确规范,提出了新时代委员队伍建设新的更高标准。如何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政协委员队伍,建立健全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必要性显得十分重要。

一、建立健全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重要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当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与活力的制度之一。近年来,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巩固发展,人民政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政治协商会议发挥了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政协委员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重要职责,委员履职质效的好坏,直接关系政协的形象,决定着政协工作质量的高低。目前,由于政协委员产生机制泛化,约束力不够,出口不畅,现行政协委员退出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少数政协委员不能很好地履责,出现“荣誉”“挂名”“哑巴”等委员,与“一届政协委员,一身政协情缘”要求存有差距。有的政协委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写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中被动应付,存有代写、抄袭等现象;
有的综合素质不高,学习提高意识不强,既不会说、也不会写,没有能力参政议政,更谈不上提交有质量的报告提案了;
有的不能按照要求下沉到社区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活动,还美其名曰不添乱子;
还有的把政协委员资格当成一种的资本,参加活动不积极,参政议政不上心,偶尔参加组织活动,到处发朋友圈显摆等等。存在这些问题的委员虽然是少数,但产生的负能量不小,不仅浪费了极为宝贵的政治资源,还影响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使命的整体水平。

二、政协委员退出机制不健全原因分析

政协委员退出机制不健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顶层设计不够完善。从政协委员的入口机制看,政协委员主要由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通过协商产生;
获得提名的委员往往是根据其名气、成就大小,比如明星、名人、有影响力的企业家、专家学者等,这样的选拔,缺乏严密科学规范且行之有效的资格审查机制有的甚至属于被动接受邀请参政议政。当选后,则主要通过各级政协履职,存在“选人的不管人”“管人的不选人”的“两张皮”现象。因此,个别委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职责认知不准确、履职能力偏弱、履职形式单一等问题,只满足于“听听报告、画画圈、投投票”,知情、明政、议事能力不强,对闭会期间活动不了解、不参与、不发挥作用,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些委员把政协委员当作一种荣誉或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履职行为出现偏差在所难免。一些党派委员甚至存在全局观念较差、发表不当言论等情况。

二是监管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政协委员考核评议机制不够完善,监督责任主体不明,监督形式、内容、程序及程序措施等也缺乏具体规定,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不参加会议、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三不”委员不在少数。政协章程对不履职委员提出警告、自动辞去、责令辞去、撤销资格等四种退出方式。实际工作中,监管起来考虑各方面因素较多,监管作用苍白无力,久而久之形成监督和管理的信息盲区,处在虚化状态,影响了退出机制的作用发挥。

三是信息分享不够及时。政协政协委员来自各行各业,任期内退出涉及其履职情况、身份认定、动态管理、联络服务等多个方面,需要组织、统战、纪检监察、政协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但目前各单位信息系统共享不够,存在条块分割现象。组织部、统战部、政协等负责提出委员退出建议的单位无法及时掌握影响代表委员资格的有关信息,因此无法及时提出退出建议。

四是操作程序不够简便。政协委员任期内退出在程序上一般要经过提出建议、调查核实、讨论研究、报请批准等诸多步骤,看似程序严谨、合规合理,但实际操作门槛过高,需要消耗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难以满足个性化现实需要。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协都在不断探索不同情况下的委员退出机制和方法,对履职能力差或不履职委员进行调整,但尚未形成统一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人民政协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键在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只有探索建立政协委员任期内退出机制,打破代表委员“终届制”,才能把真正优秀的人才吸收到政协组织中来,及时把那些不履职,不尽责的委员剔除出委员队伍。通过强化约束和监督,畅通“出口”,形成委员队伍的“一渠活水”,塑造勤勉尽责、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利益的良好形象。

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退出标准。政协委员由于其是来自不同界别,有其独特的特殊性,确定政协委员退出的要综合考虑并妥善提出委员退出的具体标准和条件。在不能违反《政协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提出切合实际的委员退出的政治标准、道德品行标准、履职尽责标准。同时,要发挥全过程民主平台优势,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和组织全方位对委员实施民主监督,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民主促进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经组织提醒、教育或者函询、诫勉没有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政协委员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使其退出。

二是要健全退出机制,拓展退出渠道。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完善,其目的是净化优化政协委员队伍,提高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推动政协功能实现最大化。《政协章程》第29条明确了警告、自动辞去、责令辞去、撤销资格等四种退出方式。从实践看,仅有这几种退出方式是不够的,还需要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建议总结全国各地政协委员退出机制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把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制定出台兼顾地方灵活性和整体原则性的全国性规范指导文件,为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有力遵循。根据委员的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明确提出函询、诫勉谈话、警告、任期届满退出、到龄退出、工作调整退出、自动辞去、个人请辞、常委改任委员、无法正常履职退出、责令退出、违法违纪撤销资格等xx种“退出”的方式和渠道。委员退出后,要规范使用、复出问题进行跟踪,对因家庭困难、身体不适应等原因不愿继续担任委员的,采取自愿原则。

三是要明确退出依据,简便退出渠道。现行委员退出,一般是由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分别就党内、党外委员人选分别提出,征求政协党组意见汇总后,由党委组织部门代表党委进行考察,然后召开党委常委会审查同意,最后经政协常委会协商通过的。特别是在委员退出的考核考察工作中,多由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人员来完成。但委员日常更多接触的是政协组织,政协组织对委员的各方面情况更为了解和掌握。因此,在对委员退出的考核考察中,应该充分借鉴干部考察的的成功经验,适当吸收政协组织的党员干部参与到委员退出考察中来,这更有利于保证委员退出考严考实、合情合理,让退出委员心服口服。要紧紧牵住政协委员履职考核的“牛鼻子”,政协委员履职单位要建立健全委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标准,采取月评分、季讲评、半年总结、年度综合考评等方式建立委员履职档案,详实记录委员的是履职尽责情况,并采取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通报,作为委员退出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定期汇集共享政协委员相关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政协委员履职数据库,让政协委员对照红线进行自我对标,确保政协委员真正出得服气、出得合理。建立政协委员年度集中调整退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政协全会前1个月内确定退出人员,补充新委员,不断实现委员队伍的“血液更新”。

四是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应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和政协党组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纪检部门承担监督责任。要扩大政协委员履职监督面,完善政协委员群众监督、政协监督、媒体监督的多元监督渠道,使委员多发诤言直言,汇聚合力,保证各项事业正确的发展方向。对称职委员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搞好人主义,不避重就轻,及时淘汰责任感不强、履职热情底、履职能力差的“荣誉”“挂名”委员,保持委员队伍的先进性。对推进委员退出工作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问责机制。建议党委或政协党组,根据委员队伍实际情况,适当提出委员的退出比例同时,对积极主动作为,履职成效好的委员,在向委员所在单位反馈意见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营造争先创优、优胜劣汰的良好环境。

关于加强基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几点思考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源头活水。基层政协委员特别是县(市)区政协委员,分布基层各个行业,与群众联系最为紧密,他们履职质量的高低、发挥作用的大小、工作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各级政协工作的成效以及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一、当前基层政协委员履职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对政协工作了解不深,履职本领不强。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会发言等,是政协委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学识涵养构成、工作方式方法等综合能力的体现。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和委员职责了解不够深入,对为什么当政协委员,当了委员要干些什么,怎么干,还存在模糊认识。

1.履职内容不明。个别基层委员认识有偏差,认为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是自身价值的社会体现,没有认真理解掌握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义务。甚至个别委员认为履职就是参加会议,其余职责一片茫然,不知履职如何开展。

2.履职方式不当。有的对民主监督理理解不够,想监督又不知监督谁,知道监督谁,又不知如何监督;
有的对监督有想法,在相关会议上“发牢骚”,在微信朋友圈“转消息”,自以为是地进行监督。

3.履职能力不足。个别来自企业和社区的政协委员,长期未从事过调研和写作,想调研而又不知道怎样调研,想写提案而又找不到题材,即使写了调研报告或提案,也杂乱无章,主题不突出,内容不具体,问题没有针对性,无法立案。

4.履职动机不纯。个别基层政协委员,以自我为中心,只反映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有的提案局限个体问题,只反映某亲戚或某朋友的利益问题;
有的没有调查研究,对一些社会面上的共性问题或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视而不见,只字不提。

(二)对委员位置摆的不正,角色意识不强。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委员身份主动或被动忽视,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是一名好委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群众对委员的深切期望,也不清楚政协章程赋予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能积极反映百姓的呼声,依法依章行使职权。

1.以“太忙”为借口。少数党政机关委员,由于本职工作多,压力大,以此为借口不撰写提案或反映社情民意。个别工商界的委员,挤不出时间,占不起时间,忙于自己的生意或经营管理,几乎忘了政协委员的身份。

2.以“不熟”为幌子。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界别,一些委员撰写的提案往往集中在自己熟悉的领域,这无可厚非。但个别基层政协委员,以对其他领域不熟为由,只提自己界别或工作领域的问题,老生常谈,撰写的提案或反映的社情民意内容泛泛,质量不高。

3.以“不会”托词。一项工作干得好不好,除了工作态度和业务技能,还有其它因素存在。基层政协委员本身来自基层,文化修养、眼界视野等参差不齐,加上个人情况异同,对待政协工作的态度也是有所差别。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于提案调研、社情民意撰写,以“不会”托词,通过“与别人合署”蒙混过关。即使偶尔参加相关专委组织的活动,也是凑合应付,不管质量和效果。

(三)对委员责任缺少担当,内生动力不强。个别基层委员只满足于政协委员的政治身份,把委员身份当作是“政治待遇”,履职意识淡化,工作缺乏主动性。

1.甘当挂名委员。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开会坐角落,怕发言。若轮到自己发言,避而不谈,如被点名发言,也只是象征性讲两句。即使要求撰写提案或建议意见,也是轻描淡写、只言片语,没有深入的调研和思考。

2.唱唱表面赞歌。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和分组讨论中,特别是有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场时,在不得不发言的情况下,人云亦云,只唱赞歌,不敢反映问题,指出尖锐矛盾。

3.担心麻烦缠身。个别基层部门政协委员有畏难情绪,害怕提出的提案又转交给本部门办理,担心“内部流转”给自己添麻烦;
同时撰写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提案或意见建议,有后顾之忧,所以干脆不写不提,避之不及。

二、基层政协委员履职不力的原因分析

(一)委员产生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委员履职能力不足。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既不同于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不同于党政机关的委任制,而是协商邀请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个别基层单位和行业部门推荐委员时,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由单位领导个人直接决定人选。有的委员在界别中缺乏代表性,甚至缺乏民意基础,致使少数委员素质不高,缺乏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约束机制不够刚性,消弱委员履职实效性。《政协章程》对严重违反章程规定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决议的情况,除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委员资格的处理规定外,对委员不履职现象没有刚性约束。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政协加强对委员履职刚性管理意见不一。一种看法认为不能过于刚性,对履职差的委员进行处理总有些“伤感情”,会因此失去一些朋友,与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精神相悖;
一种看法认为要加强委员履职刚性约束管理,出台相关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实施量化考核评价。但从考核内容看,更多的是考核“量”,如参会次数、大会发言次数、撰写提案和社情民信息条数等,但对提案质量、是否立案、成果运用等不作刚性考量,难以真正提高委员履职的实效。

(三)提案重办理答复轻落实反馈,影响委员履职积极性。一些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提案办理制度,存在“走程序”、“走过场”、“虎头蛇尾”或“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使得提案办理质量和成效得不到保障。对难于办理的提案,采取逃避或者干脆沿用老套路、老办法,重答复、轻落实。一些委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调研撰写的提案、深思熟虑的意见建议,最后被轻飘飘的处理,没有得到落实,自身价值被否定,影响了积极性。

三、新时代加强基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严把入口,打好委员履职的先天基础。人民政协是庄严的政治组织,政协委员是荣誉更是责任。把好政协委员的准入关,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基础。注重从源头上把好委员的“入口”关,坚决把“不合格”委员拒之门外。完善委员产生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协和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等共同组成的委员推荐、协商、审核工作班子,把各党派、各界别、各团体中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并热心政协事业、有较强参政议政意识和议政能力的优秀人士筛选出来,保证政协在组织上拥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对民主测评满意率低、谈话考察群众有意见、征求各方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有举报的推荐人选,坚决取消当选资格。对于当选委员后履职意愿不强、热情不高的,不尽职尽责的,以及没有履职能力,一律不得继续推荐为政协委员人选。

(二)强化培训,提升委员履职的意识能力。作为政协委员,不仅要学习政协的基本知识,更要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党委认识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要引导政协委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加强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习惯。举办“同心”讲堂,及时开展新任委员培训,明确学习重点、学习要求,落实部门、落实责任,根据不同对象进行精准培训,不搞“大水漫灌”。既要重视理论灌输,也要重视业务需求,围绕如何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提案、收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等进行专题培训。邀请老委员谈履职,与新任委员互动,“现身说法”,帮助新任委员了解政协工作和委员履职要求。

(三)政治支持,创造委员履职的良好条件。地方党委要全力支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努力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最佳条件。完善党政领导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党政领导批办反馈制度、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汇报,有效引领政协始终围着中心大局转、盯着大事要事干,切实把政协力量汇聚起来,让政协效能释放出来。强化要素保障,基层政协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与本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统战、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委员履职时间和经费保证规范性文件,明确委员履职范围、履职时间概要、经费用途等,哪些履职内容委员工作单位应无条件予以支持和准假,哪些活动可以使用委员经费,解除委员正常履职的后顾之忧。

(四)畅通渠道,建好委员履职的服务平台。帮助委员更好了解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级国家机关开展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让委员知情明政。建立和完善向委员通报工作制度,组织政协委员调查视察、民主评议,建立“委员工作室”、创建“委员之家”等,让委员通过多个渠道进一步熟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邀请有关党政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基层政协委员列席政协各专委会议、活动。基层政协各专委主动与相关单位、相关企业对接,组织相关界别政协委员参与调研视察。建设完善智慧政协平台和掌上履职移动端,拓展学习管理、提案管理、履职活动管理、网络议政管理、远程协商等功能,为委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数字时代履职新平台。

(五)量化管理,保障委员履职的实际效果。政协委员履职主要通过视察、调研、撰写提案、提交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委员履职情况的好坏,事关政协组织的形象、地位及职能的履行,应对委员的义务职责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必要的考核办法,将“虚”的指标变成“实”的任务进行对标管理。制定完善委员管理办法,建立委员考核档案等,将委员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和活动情况,撰写提案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情况,参加公益事业及扶贫助困情况等进行考察量化,由专门委员会个体记录掌握,并通过信函、手机短信及微信平台等择机向委员通报,使委员身在政协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履行职能变被动为主动。对长期不出勤、不出力、不出谋、不出席活动的“四不出”委员,及时启动诫勉谈话和退出等机制。

(六)典型引领,营造委员履职的良好氛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各个界别树立委员履职的先进典型,引导鼓舞全体委员见贤思齐,一花引来万花开。建立健全委员工作室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在各个界别设立委员工作室,统一制作刻有委员姓名的金色牌子,集中授牌并颁发证书,统一悬挂,使之成为委员履职的大平台、政协工作的好抓手、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在每年政协全会上安排优秀政协委员做履职事迹报告。加大对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报道履职成果,展示新时代政协委员新样子,切实营造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人文关怀,激发委员履职的热情干劲。地方政协机关是政协委员的娘家。要关心政协委员的工作和生活,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委员和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围绕畅通建言渠道、强化精神激励、给予政治关心、保障委员权益、实施人文关怀、开展走访慰问等方面,制定具体明确的关爱举措。政协领导和政协机关要带着感情与委员交往,真诚交往,以心交心,让委员愿进政协门、乐做政协人、爱干政协事。建立主席接待日制度,及时了解委员所思所想和实际需求,定期走访委员困难企业,协助解决生产、供销和用工方面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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