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张家口市万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01 19:30:07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张家口市万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为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张家口市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张家口市万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张家口市万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张家口市万全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

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张家口市万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二级响应启动后,或根据区政府关于应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有关要求,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

挥:谢彦宏(局长、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闫建军(主任科员)胡永刚(副局长)

 员:任永平(主任科员)詹玉芳(主任科员)李永久(副局长)李树林(副局长)贾俊明(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102室),联系电话:42221124233289

工作职责:做出启动《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响应级别的建议和决策;核查灾情,收集汇总,会商评估,发布灾情;组织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争取中央、省、市、区救灾资金;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向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和区政府报告灾情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召开灾情会商评估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评估灾情形势,提出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组织指导乡、村开展抗灾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决策指示。指挥部下设紧急救援综合组、灾害信息组、物资保障组、救灾捐赠组、灾民安置组、审计监察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每组工作人员46名。

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1.紧急救援综合组

 长:闫建军

副组长:苏庆春

 员:杜月亮、任占江、郝宴城

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保障股(104室),联系电话:4233289

具体职责:负责指导灾区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各项应急措施及工作建议的制定与实施;安排调配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综合汇总灾情、救灾及捐赠等工作总体情况,向各级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报告,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指令,协调督促各组工作;组织召开救灾综合协调会,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对灾区的紧急救援过渡性安置、三孤人员救助安置、遇难人员善后处理和亲属抚慰,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检查督促灾区灾民生活应急安排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规范使用。

2.灾情信息组

 长:贾俊明

副组长:施艳英

 员:张晨晨、温学玲、杜志欣、刘

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102室),联系电话:4222112

具体职责:负责按规定时间收集掌握灾情信息,汇总各项灾情数据,包括灾害初报、续报、核报;组织人员实地核查灾情,对灾害程度做出初步分析评估;组织召开灾情损失评估会商会议;编发各类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快报;向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省、市、区政府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会同区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灾情;应急工作结束后,指导灾区或统一组织区灾情会商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向区政府报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物资保障组

 长:李树林

副组长:乔文殿

 员:田硕累、刘昱青

办公地点设在优抚股(203室),联系电话:4231973

具体职责:负责灾区急需救灾应急物资的调运,及时解决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急需;与受灾乡镇保持不间断联系,掌握灾区对各类救灾物资的动态需求;协调救灾应急资金的申请拨付,救灾物资的采购、调配和运输,掌握救灾物资调运和分发的动态信息,视情况商有关部门启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供应协议程序,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灾民安置组

 长:任永平

副组长:裴天玲

 员:郭琴琴、张晓玉、冯雪峰

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保障股(104室),联系电话:4233289

具体职责:赴灾区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查看灾民生产生活情况,了解灾民生活需求,组织灾区民政等有关人员对需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救助对象,掌握需救助的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组织安排对灾民进行慰问;组织指导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救灾捐赠组

 长:李秀林

副组长:闫晓娟

 员:于 平、王  涛、张丽杰

办公地点设在财务股(307室),联系电话:4231972

具体职责:负责全区救灾捐赠工作,协调受理捐赠事宜。提出呼吁市内外救灾援助的对策和建议,向全区社会各界发出救灾捐赠倡议;起草拟定救灾捐赠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设立捐助热线电话,公布接收捐赠的单位地址、银行账号;举办各种形式的捐赠仪式,接收省内外救灾捐赠款物;接待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者和有关人士,解答接收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组织指导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活动;分配和公告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审计监察组

 长:胡永刚

副组长:贾向怡

 员:倪佳频、杨春风

办公地点设在民宗股(201室),联系电话:4222068

具体职责:负责救灾款物接收、计划分配和发放情况的全程督导检查工作。协调配合区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程跟踪监督工作。

7.宣传报道组

 长:李永久

副组长:王玉芳

 员: 柳玲玲、王桂涛

办公地点设在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4226881

具体职责:负责制定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方案,组织召开新闻单位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救灾工作情况,审核发布内容;接待新闻媒体记者,组织新闻记者对灾情、救灾工作及捐赠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协调区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开展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公布灾害信息,反映救灾工作动态及感人典型事例;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后勤保障组

 长:詹玉芳

副组长:田海平

 员:田元高、杨

办公地点设在社会事务股(101室),联系电话:4233263

具体职责:负责调配开展救灾工作的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制定救灾值班日程和值班人员安排计划;调配救灾车辆;安排一线工作人员生活;慰问一线工作人员家属;安排各组办公运转的其他后勤保障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组建13人应急抢险工作队,胡永刚副局长任队长,名单附后。

二、保障措施与机制

1.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机制

根据有关专业部门发布的某一行政区域内,具有发生自然灾害的风险,并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民众基本生活,急需应对的情形;在《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前,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气象、地震、水利、农牧、林业、国土等有关减灾委成员单位召开自然灾害预警会议,分析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灾害级别,向预发地发出灾害预警,向区政府提出防灾减灾建议。

发出灾害预警后,社会保障股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和跟踪灾害发生过程。接到重大灾情信息报告后,根据灾害的损失程度,即时提出启动《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建议,经主管局长复核,局长审定后,由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报请区政府作出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响应级别的决定。

2.启动救灾应急指挥机

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后,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迅速启动救灾工作领导指挥机制,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全员参加灾害救助工作。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应急措施,明确救灾工作重点、各组分工、责任人及具体任务;召开救灾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救灾工作指导思想以及应急时期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和要求。12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一切休假,手机保持畅通,随时听候工作安排;救灾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灾情信息系统保证与灾区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34级应急响应时,紧急救援综合组及社会保障股实行24小时值班,安排值班员,灾情信息系统保证与灾区的畅通,以备急需,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3.启动24小时零报告机制

《张家口市万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民政部门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30分钟内上报灾情信息到区民族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对灾害发展变化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即时反馈。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接到重大灾情报告后,迅速将灾情报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人员死亡10人以上的(含10人),同时报民政厅救灾处,并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实地核查灾情。在灾情稳定之前,乡镇民政部门每日上午830分前上报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灾害变化趋势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区灾情信息组每日9时前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实行灾情追踪监测,灾情信息组要利用张家口市万全区乡镇灾害信息员通讯资料,每两小时直接与灾区灾害信息员联系一次,随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全部灾情信息要通过民政部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和编发《救灾工作快报》等相关灾情文字材料,逐级上报。报灾分网上报灾、传真报灾、电话报灾。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报灾信箱:wqmzjbzg@126.com;电话:42332894222112

4.启动灾情会商评估机

张家口市万全区灾情会商评估领导小组由区民政、财政、农牧、水利、气象、林业、地震、国土等11个区直灾害信息管理部门组成,坚持重大灾害即时会商和定期会商相结合联席会议制度。遇有重大灾情,由灾情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召开灾情会商评估会议。评估受灾程度,分析预测灾情发生、发展变化趋势和灾区需求,研究制定抗灾救灾措施对策,会商评估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综合各部门意见及时形成会商评估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为各级领导指挥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5.启动救灾物资调配机制

在调动受灾地储备物资的基础上,对全区救灾储备物资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启动救灾物资协议单位应急供应机制,根据与厂商签订的救灾物资应急供应协议,向灾区紧急调运急需物资;救灾物资缺口较大的情况下,迅速请示区政府紧急拨付救灾专款,购置救灾物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适时建议区政府以减灾委名义向市民政局,兄弟市、区通报灾情,呼吁开展国内救灾援助。

6.启动车辆临时调配机制

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属各单位所有车辆随时待命,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三、抗灾救灾工作总结

救灾应急响应结束后,救灾应急指挥部尽快组织各工作小组对抗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宣传报道组根据各组总结情况,起草拟定全局救灾工作总结,及时召开局机关和属各单位救灾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和经验,对抗灾救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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