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内丘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01 08:42: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内丘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在文化活动中心周边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为进一步理清职责,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内丘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内丘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内丘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在文化活动中心周边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为进一步理清职责,彻底解决示范区内建筑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特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区范围

东起京广铁路,西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起表山、寺上、程村,北至北外环。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出重拳,用重典,明确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全面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内建筑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以切实降低城区空气污染指数,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示范区内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和《邢台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逐项落实、逐项整改,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24小时专人看管;重点建筑施工现场要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 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凡达不到15条措施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四、责任分工

(一)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施工企业是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是治理施工扬尘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扬尘治理纳入文明施工重要内容,建立扬尘治理考核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实施检查、考核。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围挡作业,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用混凝土硬化;

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及时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保证无土方裸露;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载货厢体封闭或遮盖,防止沿路遗撒;

施工现场设垃圾存放点,做到集中堆放、覆盖到位、清运及时;施工现场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灰料加工区密闭作业;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主动停止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活动;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杂草,不在施工现场露天焚烧;对员工集中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题培训,让每名员工熟知施工现场“十三个必须”和“十个严禁”;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按照预警等级迅速启动相对应的应急措施予以响应直到预警解除。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是落实现场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文明施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负责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负责制定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督促落实到位;负责启动应急措施响应,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

()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负责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组织协调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导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督促落实扬尘治理网格化,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扬尘治理责任人员,做到制度上墙、人员上墙,承诺上墙,接受公众监督。

(三)监理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对施工企业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五条措施》实施监管;负责把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制定监理细则;对造成施工扬尘的行为,负责及时制止,不服从管理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局安监站扬尘治理责任

负责对示范区内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的扬尘治理实施综合监督检查;负责巡查,监督检查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及局分包人员落实《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内建[2014]32号)情况;负责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查验;负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负责向局稽查大队移交。

(五)局稽查大队扬尘治理责任

负责对造成扬尘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具体实施局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负责记录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以及所给予的行政处罚;负责建立台帐,如实记录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以及所给予的行政处罚,如实记录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被县以上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情况,应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分别统计上报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六)局扬尘治理分包领导、分包人员责任

局分包领导是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监督所包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各方主体和局分包人员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局扬尘治理分包人员是做好施工现场和拆迁工地扬尘治理行政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所包项目工程实施直接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责任各方主体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敢查敢管,发现企业不按要求落实措施、管理不到位的,向局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负责协调有关股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视情况责令项目工程全部停工或局部停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施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区污染整治直接关系到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后),局各股室,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务必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示范区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管人员要具体抓,切实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细化落实方案

各施工工地要认真制定本工地的落实方案,明确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严格考核问责

对因施工扬尘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施工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对不整改或逾期不达标的,责令停工整改,记入不良记录,对造成污染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处罚,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上报,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治理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被县有关部门通报的,根据《中共内丘县委办公室、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问责的通知》(内办发字[2013]13号)要求,对有关人员实行问责。             

                                                  201541

推荐访问:内丘县 扬尘 大气污染 【住建方案】内丘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