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巢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30 20:24: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巢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巢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巢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完整)



巢湖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皖商建[2014]19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示范市项目为抓手,依托供销社、邮政、农网服务网络以及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商品交易网上网下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升级版,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与电子商务“三示范”(示范市、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推进机制及政策措施。

整合资源、扩大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流通资源和电商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推动流通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促进企业利用现有企业流通网络,建立电商服务站点,发挥第三方配送作用,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积极推进流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结合我市现有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资源优势,以巢湖特色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发展为亮点、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的发展模式,带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至2016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发展基础提升:

电商(网商)企业数量增长50个以上,增长率50%以上;

从业人数增长500名以上,增长率50%以上;

电商平均网络销售额增长10万元以上,增长率50%以上;

人均网购额增长1000元以上,增长率50%以上;

人员培训3000人以上(政府人员500人,农业企业100家,合作社50家,农民2000人)。

发展环境完善:

建立区域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1-2个;

建立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共同配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降低20%以上;

建立农村服务站,乡镇100%,村达85%,具备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取送货、家电维修、售后服务等功能。

发展效果明显:

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30个以上;

新增电子商务就业500人以上;

网络零售额占社消零售额10%以上;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1亿元以上;

特色与典型被省级主流媒体报道2次以上;

制定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化1-2项以上。

四、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成立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1、市领导组: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负总责,建立工作机制,协调、监督电子商务各项工作落实,制定出台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方案及扶持政策等。

2、市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重点按省商务厅要求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市镇两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村服务点建设与运营、电子商务聚集区建设及人才培训,推动各实施项目按要求完成。

3、市委组织部: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开展电子商务创业。

4、市委宣传部: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力度,积极在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上报道巢湖市电子商务特色、亮点,扩大巢湖市电子商务知名度和影响力。

5、市商务局:整合完善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与项目,会同市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管理、组织项目验收。

6、市财政局: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会同商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支持项目,建立项目台账,组织项目验收。做好项目申报与资金分配工作,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与规范。

7、市供销社:负责镇村电商服务站点项目实施;利用新网工程,负责组织供销系统相关企业进行电子商务培训,积极鼓励支持相关专业合作社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网上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8、市农委:组织引导涉农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销售,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

9、市规划局:围绕电子商务发展目标,积极指导电子商务项目规划设计,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10、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提供电子商务的统计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1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电商市场主体准入、交易产品质量、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强电商的信用体系建设,查处交易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市交通运输局:整合仓储、物流资源,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促进物流配送规范化、集约化、环保化。

13、市旅游局:利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当地旅游特色资源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特色商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

14、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失业人员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积极引导鼓励下岗职工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办网店、进行创业。

15、市妇联:负责组织妇女职工进行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引导妇女职工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办网店、进行创业。

16、市残联:负责组织残疾人进行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引导残疾人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办网店、进行创业。

17、团市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员进行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引导共青团员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办网店、进行创业。

18、市邮政局:加强对现有网点服务平台改造升级,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加快现有物流体系及仓储能力建设,为广大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

20、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宽带、移动、无线等多种网络方式的接入,确保宽带全覆盖。

21、乡镇、街道:负责电商服务站点选址、建设保障及服务站点人员选拔,完成网点开设和人员培训任务。

五、具体任务

1、项目实施企业负责组建巢湖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巢湖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协会组建、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乡镇、街道负责电商服务站点选址及人员选拔,组织不少于200名农民及村干部参加电子商务培训。

3、市农委负责组织30家涉农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开办网店、入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4、市商务局负责组织10家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开展网上销售。

5、市经信委负责组织20家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开展网上销售。

6、市旅游局负责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整合巢湖市旅游特色资源,进行宣传、推广、营销,开展旅游产品线上线下展销,对中庙等重要旅游景点开展网上售票、网上订餐等。

7、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电子商务培训,组织5-10大学生村官帮助企业或村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开设网店。

8、市人社局负责组织100失业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培训,落实下岗再就业人员510人开设网店。

9、市妇联负责组织100名妇女开展电子商务培训,落实3-5人开展电子商务开设网店。

10、团市委负责组织100名共青团开展电子商务培训,落5-10人开设网店。

11、市残联负责组织50-100名残疾人开展电子商务培训,落实3-5名残疾人开设网店。

12、市供销社负责利用“新网工程”项目,落实5-10家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

13、市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和人才提供宽带、移动、无线等各种服务,确保巢湖市网络覆盖达90%以上。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督查制度,加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力度,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

2、提高认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事关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创收,是一项利民、富民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村电商工作摆上工作议程,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为农业发展提供动力,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

3、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各类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支持促进各类企业、各界人士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开办网店,促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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