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盘锦市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30 13:24:03 手机站 来源:网络

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指导,以建设宜居乡村为目的,以村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盘锦市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盘锦市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指导,以建设宜居乡村为目的,以村屯、道路等绿化美化为重点,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档次,推行大树进村、果树进院,加密植树绿量,增加绿化厚度,提高乡村绿色覆盖,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市乡村绿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乡村绿化建设工作,各级政府是乡村绿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市里负责监督检查,县(区)、经济区负责组织推进,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市交通、水利、教育部门是本行业绿化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区域的绿化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方案、督促检查、协调指导。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绿化布局不留死角,因地制宜,宜绿皆绿,保证数量;重点区域乔灌结合、花草搭配,实施阶梯绿化、立体美化。

(三)严格标准,制度保障。各区块新增绿化要严格按乡村绿化指导标准执行,补植绿化保证林相整齐;严格落实《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抓建设、抓管理、抓考核,推动乡村绿化工作再迈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四)全民参与,多元投入。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调动广大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建立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企业、个人响应的多元投入机制,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三、工作任务

2016年乡村绿化按照增加绿量、提质换档、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完成植树221万株,其中乔木101万株,果树102万株,灌木18万株。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宜居乡村绿化。这项工作是今年全市乡村绿化的主攻阵地,势在必得,311个行政村全面开展增添新绿、提升质量行动,按一般村和示范村两类模式同时推进,并打造两条高标准绿化示范带。计划植树156.7万株,其中乔木50.9万株,果树98.5万株,灌木7.3万株。

一般村屯:绿化一般村屯285个。一是每家每户都要种植2株以上高大乔木树种,栽种位置不限,房前屋后、院内院外均可,以乡土树种为主,如刺槐、国槐、旱柳、杨树等。家庭院内要种植果树,特别是后园田,种植面积要达到园田空间的30%以上,栽植品种要做到“一镇一品”或“数村一品”。二是村内的广场、游园、氧化塘、空闲隙地等区域,因地制宜栽植高大乔木树种。三是对已绿化街道等部位实施补植。

示范村屯:建设绿化示范村屯26个,其中盘山县11个、大洼县10个、辽东湾新区5个。重点实施“大树进村、果树进院”工程,增加村内绿化面积。村内有条件的道路要全部实现绿化,可在宽阔的路肩或院外“台田”上栽植行道树,树下要种植花草、灌木,实现立体种植;不具备乔灌木绿化条件的道路、路肩或“台田”上要种植草花;村屯广场、公园、氧化塘周围要栽种能培育成高大树木的树种,每家每户也要栽植2株以上能长成高大乔木的树种,并利用空闲隙地等打造绿化景观节点、乔灌结合、花草搭配、提质提档;农户院内要种植果树,特别是后院种植果树面积要达到园田面积的50%以上,栽植品种尊重群众意愿,也要实现“一镇一品或数村一品”。同时,配备使用多种绿化养护机械,建立绿化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大幅度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示范带绿化:盘山县、大洼县各打造一条示范村连接线绿化带,实施精细化种植。沿线道路路肩栽齐补严,林相一致;可视沟渠植满栽严,平行示范带的两肩沟渠要实行阶梯绿化,乔木下配置彩叶灌木和花草;沿途村屯按照示范村标准实施绿化,沿途镇区按示范镇的标准打造景观节点;示范带通过的园区、设施农业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区块都要实施绿化美化。

果树种植要求高、技术强,根据土壤盐碱度高低、通透程度及地下水位等条件的差异,选择适生对路品种。一是东部地区包括沙岭、古城子、坝墙子、东风、平安、西安等镇,建议种植李子、苹果为主。二是北部地区包括高升、得胜等镇,建议种植寒富苹果为主。三是西部地区包括东郭、羊圈子、甜水、赵圈河等镇建议种植梨、苹果梨、桃、杏为主,石新镇土壤沙质,可种植苹果梨、葡萄等。四是中部及南部地区,包括两区、田家、新兴、清水、田庄台、荣兴、吴家等镇建议种植苹果梨、家枣、李子、杏等品种,各类苗木规格应在12年生,苗高在0.7米以上,推荐使用带土坨苗。果苗栽植应施足腐熟的农家肥或少量复合肥作底肥,栽植深度在出圃苗的地迹处,地表保证直径60cm以上的水盘,栽植后马上浇足透水,有条件的实行地膜覆盖。

责任主体: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指导部门:市、县(区)、经济区林业主管部门

(二)补植绿化。对已实施绿化的区块全面盘点,缺苗断档的要统一补植。一是沟渠补植153条,植树18.8万株。二是河流补植4条,植树6.4万株。三是水库补植1座,植树0.5万株。四是公路补植137条,植树8.45万株,其中县级公路5条,植树0.55万株,镇村公路132条,植树7.9万株。五是园区补植14个,植树8.3万株。六是校园补植27个,植树0.8万株。七是镇区补植8个,植树4.5万株。

补植绿化要尽量选择与原树种相同的苗木,按原株行距进行栽植,确保林相完整;各镇村之间的联接线路、主要公路要全部栽严补齐;镇区绿化补植与新增绿量相结合,提高绿化标准,合理搭配乔灌树种,打造特色景观街和镇区主街入口,公园、游园、广场等区域要全部实现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地区可打造绿化景观带。

责任主体:盘山县、大洼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

指导部门:市、县(区)、经济区林业主管部门

(三)营造杨树防风固沙林。计划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石新镇营造杨树防风固沙片林846亩,植树5.6万株。造林树种为速生杨,进一步打造石新生态小镇。

责任主体: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指导部门:市林业局、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农发二局

(四)中新线绿化。绿化里程9.7公里,全部集中在盘山县境内,植树2.2万株。

责任主体:市交通局

指导部门:市林业局

(五)沈西工业大道绿化。绿化长度29.6公里,其中盘山县7.2公里,大洼县19公里,辽东湾新区3.4公里,植树7.1万株。

责任主体:市交通局

指导部门:市林业局

(六)大洼县现代农业示范区景观绿化。实施红海滩旅游带景观绿化,绿化道路1.8万延长米,每侧各植1行,植树1.8万株,绿化树种以既耐盐碱又美观易活的金叶榆为主,配置草本花卉95万株。

责任主体:大洼县

指导部门:市林业局,大洼县农村经济局

四、工作时限

乡村绿化按工作程序划分4个实施阶段:

1.绿化准备阶段:20163月上旬完成宜居乡村绿化项目书的编制;同时完成苗木准备、绿化用地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

2.绿化实施阶段:20163月中下旬开始植树,3月底前完成果树栽植任务,425日前完成全部栽植任务。

3.养护管理阶段:视天气变化和土壤墒情等实际情况组织浇水,适时开展除草、防病灭虫等养护管理工作。

4.检查验收阶段:7月底前各县(区)、经济区,相关行业部门完成绿化自查工作,9月底前完成市级核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盘锦市宜居乡村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各县(区)、经济区、镇(涉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是属地绿化造林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是本行业直管区域绿化造林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别负责本辖区、本部门宜居乡村绿化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2.科学设计,活化机制。县(区)、经济区要以村(居)委会为单元,以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编制绿化项目书,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也要编制项目书,要细化到具体栽植时间、地点、株数、面积、树种、规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有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林业局备案。今年绿化要进一步活化机制,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合力共建,尤其是果树栽植群众欠缺经验和技术,各镇要推行专业队伍栽植,成活后交由责任单位或农户进行管理。

3.强化管护,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森林法》、《盘锦市宜居乡村绿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精心实施绿化管理和林木保护,及时组织浇水、除草、防病灭虫等抚育工作,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林地内“小开荒”、放牧、狩猎、挖沙、取土以及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同时,要建立起长效管护机制,发挥护林员“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的主体作用,确保栽后成林成景,卓有成效。

4.过程监督,严格考核。乡村绿化工作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阶段实施任务要细划时间节点,并按节点进度督察督办。绿化督察分两个层面同时进行,一个是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技术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另一个是党委、政府层面的督察,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级绩效考核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未完成年度绿化任务、未按标准实施造林绿化、未及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等现象的,均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

5.增加投入,促进发展。各级政府要将绿化资金纳入到财政预算,乡镇承担绿化任务所需苗木费由市、县()、经济区、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各承担50%,市级资金定向补贴到乡镇。而栽花种草、养护管理和其它费用由县镇自筹,行业部门绿化费用由本部门自行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企业、个人等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助力乡村绿化,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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