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30 12:48: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确定我市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为开展好我市政策环境、创新环境、金融环境建设领域方面改革示范工作,在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结合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确定我市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为开展好我市政策环境、创新环境、金融环境建设领域方面改革示范工作,在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方面实现新突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战略,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为目标,坚持以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基本前提,着力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创新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新优势,打造民营经济升级版,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激活发展动力,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改革不合理的体制、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的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

坚持重点突破,由点及面。抓住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涉及的发展环境、要素供给、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推进改革,通过关键领域改革,拓宽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空间,打造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创新驱动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科学发展是壮大民营经济的根本保障。以创新为引领,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科学规划和现代化管理,不断提升民营经济规模和实力。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发展基础和地域特色,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等优势,探索具有地区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模式。

(三)发展改革思路

从东北振兴工作全局出发,统筹谋划民营经济发展改革任务,以“改革激活要素,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宗旨,抓住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突出矛盾,以“建立公正政策环境、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打造企业创新环境、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为根本任务,持续加大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着力推进传统民营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紧紧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重点任务,以政策环境、创新环境、金融环境三大领域关键任务建设为突破,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总结提炼并积极探索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机制,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发展模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机遇,逐步建立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和金融环境,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稳定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和创新体系。通过3年时间的发展改革工作,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以解决,民营经济规模不断增加,竞争力显著增强,并成为提升经济活力、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力量。依托现有产业优势,重点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和能源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充分延伸产业链条,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国内领先的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探索形成资源型城市民营经济发展新路径,为东北老工业区乃至中西部民营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二)发展指标

2017年末,全市新注册民营企业15000户(含个体工商户)。培育1家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新建2家市级创业基地。扩大“助保贷”业务覆盖范围,为创业者和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全市培训民营企业经营管理骨干达到1300人。

2020年,全市存量民营企业达到11万户(含个体工商户)。培育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民营企业50家,民营经济中高技术产业占70%。培育1家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家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挥政府类担保机构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政府类担保机构担保能力达6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在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上实现突破

1.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投资服务便利化。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准入门槛,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积极完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划定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权责边界,清理涉企收费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从民营企业现实需求出发,优化审批和服务流程,减少办事层级,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围绕项目建设中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各环节,依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66号)精神,重点针对全市石化及精细化工、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和旅游、金融、电子商务等主导产业投资建设活动,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要件事项。

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探索辽东湾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模式。制定直接面向企业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和联合评审,提高民营企业投资建设事项的受理、办理、办结效率。对可以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工作模式的前置要件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全面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工作模式。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在辽东湾新区率先试行“零审批”制度。在各级“网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法人”和“个人”办事窗口、服务通道,在“法人”和“个人”办事窗口下,分别对企业和个人密切相关及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明确设置依据、前置要件、审批(办理)流程、申请条件、办事地点、办理时限等,全面实行网上审批。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加快全市统一、分级管理的电子证照中心建设,促进审批和办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和智能化。

3.加强民营企业财产和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平等保护和中立裁判观念,拆除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壁垒,平等对待各类不同地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民营经济主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及其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其合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查封、冻结、侵占、挪用其合法财产。政府依法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乱检查,除涉及食品药品、生产安全、公共安全、质量安全、金融安全、环境保护的事项外,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的例行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推行联合检查、联合验收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联合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企业和群众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对于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4.创新商会运营与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工商联在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将非公有制经济类商(协)会统一归口市工商联管理协调,积极探索“政府—工商联(商会)—企业”三方互动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模式,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市工商联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市工商联“政企之桥、民营之家”作用,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经贸合作、法律维权等服务,创造民营企业发展新动能。搭建企业间沟通交流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产业互联、优势互补、项目共建、利益共享,促进民营经济互动发展。以市工商联为连结点、“发动机”,加强商会间共融互联,创新合作载体,探索共赢新路,打造新型商会平台。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盘锦非公有制经济商(协)会组织建设的意见》。

5.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放宽民营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准则,发挥民间投资主力军作用,通过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逐步放开重点领域的市场准入,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重点行业或区域编制PPP规划工作,引导各类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深入开展项目年活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旅游产业、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投资。协调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确保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面向本地民营企业采购。

(二)在构建有利于民营经济企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的创新环境上实现突破

1.实施民营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以高端化、集团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力度,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支撑作用,提高民营企业研发能力,全面带动企业技术水平提升,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民营工业企业“大做强”、“小升规”工程,引导北方燃料、浩业化工等重点民营企业通过上新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扩大企业规模,同时抓好民营工业企业“个转企”工程。推动我市大型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的“大小企业配套”工作,充分利用双方的比较优势,进行充分合作,实现双赢。抓好招商选资工作,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发达地区,引进电子信息、特色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落户盘锦。大力鼓励创新创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5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5家,培育小巨人企业50家,力争实现新增民营企业15000户。设立盘锦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增强政府调动和优化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能力。鼓励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交易便利化。

2.营造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制造和新产品研发。全面落实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全面推行园区投资全程代办工作,深入落实“四不”园区要求。引进海外园区及孵化器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主动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多元化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个资源开拓新市场,鼓励科技型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销、投资洽谈、网上展销会等经贸活动,并对参加展览会的企业予以摊位费、人员费补助。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建设创新企业孵化器,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购买科研服务,鼓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向民营企业转移扩散技术创新成果。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科技信息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促进辽河油田、华锦集团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用共享实验室和科研设备。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大型企业和孵化机构等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等活动。联合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见习(实习)基地,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出台科技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搭建创新创业信息共享平台和成果交易平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活动,促进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科技成果电子商务市场,完善提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体系。开发和推广适合民营企业使用的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信息网络获得先进适用技术。

3.积极培育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加大对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科技项目攻关,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分类指导、专项支持,分层次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引导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培育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2家,培育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15家。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集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民营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民营企业、各类科研机构、创客各展所长、优势互补,使创新成果广泛覆盖一、二、三产业,不断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入驻园区,与高校开展深层次合作,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东湾科技园以及重点企业为龙头,创办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围绕精细化工,调整优化石化产业,抓好产业链项目,在精细化工等领域与央企深度合作。

4.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民营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知识培训;放宽集团公司注册登记条件,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公司,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公司。

(三)在创建有利于民营经济产融结合互为支撑的金融环境上实现突破

1.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全力推进国家级产融合作试点工作。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进和新设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产业金融机构。深化地方商业银行改革,疏通金融进入民营企业通道。完善地方性金融组织体系,增强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充分发挥盘锦银行对民营经济发展支撑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体系改革,通过增资扩股引入社会资本和我市实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将农村信用社改制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现代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增强其服务民营经济的金融功能。支持村镇银行发展,重点扶持盘山安泰村镇银行和大洼恒丰村镇银行加快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转化为村镇银行,支持村镇银行网点向下延伸。

2.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开展银企对接,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发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和增信机制,构建直接为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的方法体系,破解“融资难”问题。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或通过“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民营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作用,支持建立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为民营企业提供短期小额融资扶持。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努力提升直接融资与社会融资的比重。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推进民营企业集合发债工作。

3.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政府出资控股参股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扩大民营企业担保业务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风险管理,推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互利共赢。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扩大政府与银行合作范围,在“助保贷”业务的基础上,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发挥政府、企业共同增信作用,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与相关机制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全面参与的组织推进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原则,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工作。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会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调度各县区、经济区及各成员单位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各县区、经济区尽快建立协调机制,明确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管理服务机构,设专人负责,在全面摸排、掌握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动态管理的民营企业库。

3.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建立月度报告和会商机制。各相关部门每月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当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调度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和建议。针对发展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和取得的初步成效,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和专家咨询会,通过部门交流、专家咨询和综合讨论,改进工作方案,强化政策措施,破解示范工作难题。

(二)明确任务分工与考核机制

1.建立考核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将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县区、经济区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督办和年度考核工作。

2.强化目标分解。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对发展改革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并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对发展改革的各项任务要明确分工,确定实施时间与要求。对于由多部门共同承担的任务,要分工明确,分清主次,确定牵头部门,保持工作紧密衔接而不“交叉”,保证示范工作顺利实施。

(三)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1.吸引聚集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吸引高端专业技术人才载体建设,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推动建立民营企业人才激励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完善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软硬件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高端能源装备制造业等产业升级核心技术需求,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做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工作。明确薪酬补贴、购(租)房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项目资助与奖励等政策支持,用项目吸引高端人才。优化政策环境,切实落实我市吸引人才相关政策。

2.培养本地基础人才队伍。加大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政策推进力度,大力推动本地人才素质提升,拓宽本地人才成长渠道。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合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通过科技项目、平台基地、团队建设等予以扶持,培育和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团队。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等高校优势,加大对本地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提升本地人才技术水平。加强企业家交流与培训,组织企业家学习、考察,树立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3.吸引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民营企业吸引优秀毕业生,特别是盘锦籍大学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举办“盘锦学子家乡行”等活动,在创业贷款、场地、税收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学子回到家乡建功立业。加大创业孵化服务力度,组建精干的“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楼宇、大学生创业基地等载体,通过个性化辅导,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资金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四)做好舆论宣传和公众参与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水平,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发展改革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建立沟通及时的信息渠道,通过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形式,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性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改革示范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2.加强公众参与。策划一系列展示百姓创业成功经验的专题节目,及时总结宣传各方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典型引领作用,让全民创业、自主创业、艰苦创业成为全市人民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让广大创业者得到尊重和激励,营造崇尚创业、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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