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见】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4-29 14:42: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5〕34号),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和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意见】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旅游意见】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发〔201534号),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县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和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引擎,充分发挥我县旅游资源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把玉田县建设成为“京津新空间、休闲玉之田”全域旅游休闲目的地,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旅游业发展精神,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旅游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惠民生中的独特作用,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着力推进现代旅游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让旅游更安全、更便利、更文明、更舒心,为保持全县经济稳步增长、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出新贡献,努力将玉田打造成为“京津新空间 休闲玉之田”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县。

二、发展目标

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实现核心旅游资源由粗放开发经营向集约开发经营转变,旅游开发由景区、线路建设向产业聚集、融合发展转变,旅游发展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到2020年,旅游业综合收入达到12亿元左右,年均增幅23%,力争实现接待游客总量200万人次,年均增幅22%;拥有A级景区七个,其中两个4A级旅游景区、两个3A级旅游景区和三个2A级旅游景区,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超过6次,旅游总收入占全县GDP比重达到4%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创新,增强旅游发展活力

1.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制定和完善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实现与《京津冀旅游业协同发展规划》无缝对接。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区域旅游投融资平台、旅游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设计推出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开通旅游直通车。建立区域旅游执法和投诉处理合作机制。

2.推进景区经营方式变革。实施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引导景区由门票创收模式向降低门票收费,通过增加服务项目和提高旅游产品附加值增加收入的模式转变。推动景区建立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实施最大承载量控制。

(二)提档升级,夯实旅游支撑基础

3.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线路。积极推进净觉寺、玉龙湾休闲体育产业园、农福缘生态园、泓德生态园等景区的旅游项目开发进程,丰富产品内容,优化产品组合,增加产品内涵,完善综合配套。积极推进净觉寺和玉龙湾休闲体育产业园创4A级景区,农福缘生态园和泓德生态园创3A级景区步伐。到2020年,力争全县A级旅游景区数量达到7家以上。设计培育休闲购物游、运动休闲游、宗教景观游、生态休闲游、历史文化体验游等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线路。指导旅游企业针对不同客源市场,设计编排符合不同地区游客需求的个性化线路。

4.完善交通网络体系。将旅游道路建设纳入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的要求,积极完善旅游特色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后劲。围绕解决农村特别是山区的交通问题,使乡村旅游交通环境不断改善。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结合京秦二期高速公路,谋划并高标准修建从郭家屯经唐自头至大安镇的山前旅游路,谋划建设口子山至玉泉山旅游公路,顺畅连接北部山区乡镇,使我县的山区旅游连线成片,同时针对每个乡镇的特色,修建连接本辖区的旅游路,促进该区域乃至全县的旅游业发展。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购物场所、步游路、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在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旅游交通集散点、体育场馆、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场所、城内主要商业街道、休闲步行街区等场所新建和改造一批旅游厕所,并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同时通过“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等机制,提升旅游厕所管理水平。加快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建设,以发展乡村酒店为主,适度发展综合性大型酒店,积极发展农家乐、青年旅社、房车营地等住宿类型,形成有层次、有特点、有容量、有品质的旅游住宿接待产业体系。

6.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银行、大型商业综合体设立室外广告牌、电子屏幕展示旅游交通导览图和景区简介。

7.推进智慧旅游建设。以游客需求为导向,加快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用智慧化的手段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各要素的服务水平。建立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通过玉田旅游网页、“玉田旅游”微信等网络平台为游客提供智能、便捷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深化拓展“智慧景区”建设,着力推进重点景区开展智慧景区管理与智能导游系统建设,推出一批“智慧旅游示范区”。推动实现旅游与交通运输、公安、商务等数据信息共享。

(三)产业融合,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8.丰富休闲度假产品。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把旅游招商融入全县招商工作“一盘棋”,努力吸引国内外知名旅游集团公司或涉旅上市公司来我县投资旅游休闲产业。加快城区中央休憩区、休闲社区和环城游休憩带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旅游休闲城镇。对后湖湿地公园和北部山区林果资源等资源进行高标准开发和建设,强化休闲功能,打造生态旅游产品。丰富完善滑雪场、拓展训练基地等体育休闲旅游项目。

9.抓好乡村旅游和生态观光旅游开发。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将旅游发展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创建郭家屯、鸦鸿桥、杨家套、孤树、唐自头、大安镇、林头屯、玉田镇8个特色旅游小镇;创建8个生态旅游度假区、50个旅游特色村和150个高标准的农家院;重点发挥仙人谷旅游度假区、玉泉山、硕丰生态园、中实生态园、农福缘生态园和泓德生态园的规模优势,形成生态观光旅游示范区。

10.打造工业旅游。编制《工业旅游规划》,推进中再生展示厅和双汇工业区等工业旅游项目的深入开发。谋化打造集工业游览观光、工业文化体验为一体的工业休闲旅游目的地。

11.发展红色旅游。抓好红色旅游产品开发。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机遇,整合我县红色旅游资源,加大投入,挖掘江浩故居、国家粮食储备库人文资源,提升江浩故居、国家粮食储备库和烈士陵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红色文化和红色旅游的教育作用。

12.培育养老休闲旅游。充分利用北部山区生态资源,积极开发老年养生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引导各类景区加强老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适当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出行辅助器具。制定和落实老年人旅游优惠政策、老年人旅游服务规范,探索开展老年人游览景区专项服务,推动形成专业化的老年旅游服务品牌。

13.创新发展购物休闲旅游。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提升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水平,通过高端旅游商品大赛平台强力推出玉田老酒、玉白菜、金丝小枣、灵芝孢子粉、白草莓、泥塑、剪纸、影雕为代表的“玉田特色旅游商品”。积极培育鸦鸿桥小商品市场的专项旅游购物市场功能。鼓励景区和特色旅游商品经营者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景区建设旅游商品购物店、景区旅游商品购物街(点)。

(四)加强管理,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14.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旅游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完善旅游突发应急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山道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监测。建立对旅游用车联合检查制度,全面推动旅游客运汽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加强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建设,重点景区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救援队伍。

15.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旅游执法投诉体系建设,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行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加快完善旅游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建立严重违法“黑名单”制度。建立由旅游牵头,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物价等多部门配合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零负团费”、“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完善景区门票定价机制,落实和出台针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军人、残疾人以及专门针对本县居民的门票减免政策。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及团体收费价格。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行为。倡导文明出行,加强游客文明旅游行为引导,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引导作用,促进旅游品质提升。

(五)广泛宣传,鲜明旅游品牌形象

16.强化宣传营销。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旅游宣传营销。在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借助移动终端、多媒体信息屏、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络宣传,不断创新旅游宣传营销路径。

17.策划开展节庆营销。大力推进“节庆促旅”,办好梨花节、草莓节、鲜桃节、樱桃节、金丝小枣节、红叶节和滑雪节等主题各异的节庆活动,多维度打造节庆品牌,推销玉田旅游产品,开拓旅游市场,塑造“京津新空间、休闲玉之田”主体形象。鼓励扶持各单位策划举办有市场影响力、能吸引更多游客到玉田旅游的节庆活动,不断扩大玉田旅游节庆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县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交通、住建、规划、环保、农牧、林业、水务、国土、公安、市场监督、安监、科技、宣传、广电、电力、气象、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解决旅游休闲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对拟建和在建的旅游项目,采取跟踪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提速旅游项目运作。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财政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旅游专项公用经费,保障在旅游宣传、旅游人才培养、旅游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必要经费支出。重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鼓励采用PPP模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支持旅游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上市。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措资金,采取贷款财政贴息和定额补贴的方式,扶持玉田旅游开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权质押、股权和商标质押、林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

(三)保障旅游用地供给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排旅游业发展用地,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重大旅游项目,单独安排用地指标。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资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纳入县重点项目统一管理,优先安排供地。

(四)扶持重点项目发展

对旅游重点项目、特色点、经营户予以资金奖励和税收优惠。

1、对经验收授牌的二至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由县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和2万元。授牌后,乡村旅游经营户扩大经营规模,每晋升一个经营级别,县政府给予相应级差的奖励。

2、对被评为AA级景区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万元;被评为AAA级景区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被评为AAAA级景区的,县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对旅游景区以外的游客集散中心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在税收征收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用、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用和技术改造费用,依法纳入经营成本,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费用,可将各类代收服务费扣除后确定计征基数。

(五)拓宽投资渠道

积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模式,根据国家、省、市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做好重点项目的筛选、论证和规划包装,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按照市场规律“多轮驱动”,大胆开展资本运作,大力开展招商,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来我县投资旅游产业的开发建设,对重点旅游项目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为旅游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安排带薪年休假。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编制全县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人才发展规划。加强旅游学科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大旅游引才引智力度,培育旅游职业经理人市场,培养和引进一批旅游高层次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紧缺型人才。充分发挥旅游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导游评价制度,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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