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案】藤县地方税务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8 19:06: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领导,督促各基层单位、股室和干部职工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局、县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目前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方案】藤县地方税务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税务方案】藤县地方税务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巡视督查考评考核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领导,督促各基层单位、股室和干部职工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局、县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法规及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目前我县地税工作实际,强化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督查督办管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地税局提出的“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担好责”的总体工作思路,以落实从严治队为主线,以增强干部队伍执行力为目标,正确把握地税干部队伍建设方向,增强地税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事业心,促进税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为促进藤县地税和谐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落实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藤县地方税务局落实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构成人员如下:

     长:黄彩胜

常务副组长:陈培坚

   长:何绍年  梁远峰

 员:李先焕、王锦平、江旭旬、周剑玲、孔繁彪、梁孔尤、唐筱霞、王伟平、霍炜荣、李文安、梁永勇、程宏庆、吴  忠、卓礼异、程延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    陈培坚纪检组长兼任,副主任由李先焕同志兼任,成员由王锦平、江旭旬、王名庆、杨剑军、霍伟兰、彭文强等同志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巡视督查考评考核组织、协调工作。

实行定期汇报工作制度。每季度终后10日内,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上阶段开展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每年度终后15日内要将上一年度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情况专题向县局党组汇报,准确评价被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对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到问效有力、问责有声。

三、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对象

全县地税系统开展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对象范围,包括县局各股室、各基层税务分局以及全县地税干部职工。

四、巡视督查考评考核范围

全县地税系统开展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范围,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贯彻执行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情况,上级局和地方政府批转、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局部署、布置的各项工作情况,包括县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议要求办理的事项。

(三)县局各股室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分工布置事项的办理情况(由各股室提供督查提纲)。

(四)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的日常工作情况。

(五)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各自的工作职责(以报人事股备案的工作岗责为参考)、任务落实情况。

(六)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巡视督查考评考核方法和步骤

对各单位的巡视督查考核考评工作采取不定期、不预告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巡视督查组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选择适当时间,从各股室抽调的巡视督查组成员按照各自业务范围进行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每月末,由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汇报会,对巡视督查考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县局局长办公会通过后,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被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县局监察室,巡视督查考评考核结果列入岗位目标日常考核。

按以下方法和步骤开展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

(一)对基层税务分局的巡视督查

对基层税务分局的巡视督查工作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由监察室负责牵头组织,县局各股室密切配合。

1.每月终前5日内局内各部门将当月布置、部署的重点工作,需要巡视、督查的任务,形成书面材料报分管领导审阅后送县局监察室。

2.县局领导班子会议布置的工作或临时布置的工作由县局办公室汇总形成书面材料 ,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阅后送县局监察室。

3.各基层税务分局要将上月重点工作进行整理、分类,形成书面材料 ,报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局监察室根据以上1-3项材料内容,编制当月巡视督查使用的《藤县地方税务局201XX月各基层税务分局巡视督查工作提纲》,以此作为巡视督查明细标准。

5.在次月5日前组成巡视督查工作组,对上月各单位部门执行县局布置、部署的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巡视、督查过程需认真书写检查底稿,最后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评价各单位执行的实际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向,不得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巡视督查工作结束后,将书面材料报县局党组,经县局党组审阅后,每月15日前通报全县地税系统。

(二)对县局各股室的巡视督查

对县局股室的巡视督查工作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县局纪检组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

1.每季终前5日内由县局分管领导将上级局和县局当月布置、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需要对各股室巡视、督查的任务,书面报送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局监察室根据局分管领导提供的巡视督查项目任务,编制当月巡视督查使用的《藤县地方税务局201XX月各股室巡视督查工作提纲》,以此作为巡视督查明细标准。

3.在次季5日前由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巡视督查工作组,对上季度各股室执行上级局和县局布置、部署的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对县局各股室巡视督查具体要求与对基层税务分局的巡视督查要求相同,统一口径。

(三)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

对基层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工作在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由县局监察室牵头,人事股、办公室配合,一般每个季度考评考核一次。

1.考评考核采取每季度一次抽查形式进行,抽查比例按分局长、副分局长、一般工作人员的“一三五”比例进行抽查,即是每季度抽查一个分局长、三个副分局长、五个一般工作人员的前一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前1季被抽查的对象,可隔1个季度不检查)。

2.每个季度结束前10天内由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全体小组成员集中,以抽签形式确定检查对象,抽出其中一个分局长、三个副分局长、五个一般工作人员,确定检查对象后,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考核工作组,分别对确定的考评考核对象进行考评考核,考评考核工作要尽量做到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准确评定考评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并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

按不同的对象,适用不同的能效考评考核口径:

1)对分局长考评考核重点检查:

①贯彻执行上级局、当地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局的各项工作部署(检查方法:查看会议记录,询问一般工作人员对县局会议传达是否及时,新税收政策出台是否及时执行,抽查税收凭证,询问分管联系领导等);

②是否及时传达、布置上级局各种会议、文件精神(查检会议记录等形式);

③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是否到位(查看会议记录、谈心谈话记录等);

④组织收入是否做好做细税源调查,掌握辖区的税源变化情况,税收台帐预测是否准确,是否及时组织入库(查看资料);

⑤辖区内管理户数是否清楚,单位内各工作人员分工是否明确,工作职责是否到位(查看资料);

⑥各项总结、汇报、信息是否及时报送(查看资料);

⑦单位是否顾全大局,是否团结协作(查看资料、询问分管联系领导、找同志谈话);

⑧县局临时交办的事项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2)对副分局长考评考核重点检查:

①是否积极、主动协助分局长开展好本分局工作(查看资料、询问、谈话了解);

②对分管的工作是否清楚,是否完成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查看分工、查看业户资料)。

③对分管的人员及工作是否督促检查及完成任务情况(查看资料,对分管人数业户抽查10户进行考核,谈话询问);

④是否能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有无不廉行为;

⑤是否服从领导、听指挥、顾大局、团结协作;

⑥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3)对一般工作人员考评考核重点检查:

①对单位分配的工作职责是否清楚,属管理员的,分管业户多少户(查看分局的分工表、查看业户实际情况等);

②是否建立业户管理台帐,对各类纳税业户是否分类进行管理(查看管理台帐,是否分清各类业户,达起征点户、未达起征点户、其他户);

③是否建立税款征收台帐,记录是否齐全、完整、准确(查看台帐);

④所管纳税业户应征税种是否齐全,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入库,不及时的是否有限缴通知书,是否加收滞纳金,属欠税的是否清楚、上报(查看资料,抽查5户以上资料);

⑤是否服从领导、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单位集体活动(查看资料,谈话、询问);

⑥是否做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现象存在(查看资料,找人谈话询问等)。

(四)对股室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

对股室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工作在县局巡视督查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开展,由县局监察室牵头,办公室、人事股配合,一般每个季度考评考核一次。县局股室人员考评考核对象确定、抽查比例、考评考核方式方法与上述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做法相同。

根据股室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按不同的对象,适用不同的能效考评考核口径:

1)对股长(主任)考评考核重点检查:

①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县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以及局务会议精神,是否落实有关会议确定工作任务或需要本部门办理的事项(查检会议记录等形式);

②是否按要求完成县局分管领导布置的、涉及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办理的事项(检查书面汇报材料等);

③根据内设机构职能设置目标要求,查看作为股室主要负责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情况,是否能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有无不廉行为(查看上报市局科室材料以及工作总结汇报等);

④部门团队建设情况,是否顾全大局,是否能团结协作(查看资料、询问分管联系领导、找同志谈话);

⑤各项总结、汇报、信息是否及时报送(查看资料);

⑥县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2)对副股长(副主任)考评考核重点检查:

①是否积极、主动协助股长(主任)开展好本股室工作(查看资料、询问、谈话了解);

②对分管的工作是否清楚,是否认真完成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查看分工、查看工作汇报资料);

③是否服从领导、听指挥、顾大局、团结协作(询问分管联系领导、找同志谈话);

④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3)对股室其他工作人员考评考核重点检查:

①对股室分配的工作职责是否清楚,是否完成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查看分工、查看工作汇报资料);

②是否能积极协助股室领导完成上级局或者县局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基层单位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是否及时办结或按程序向部门领导请示汇报(查看来电记录、回访当事人);

③是否能服从领导、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单位集体活动(查看资料,谈话、询问);

④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是否及时落实到位。

(五)巡视督查考评考核结果的运用

开展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基层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治税,及时落实县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突出对个人履职考评考核旨在检查各分局长(股长)、副分局长(副股长)以及一般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因此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非常重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单位的巡视督查结果,县局将作为年终绩效考评、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使用。对干部职工的考评考核结果,县局将作为今后个人职务晋升推荐、职务调整、年度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强化激励约束,切实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以巡视督查考核考评促进干部队伍的管理,提升地税工作执行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县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视督查和考核考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把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履职尽责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形成全员参与、狠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注重督导。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中的好措施、新成效,增进公众理解,形成共识。县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运用多种手段、落实具体措施,督促和确保各单位各部门自觉履职尽责,让每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反馈。

(三)严肃执纪,严格追责。以促进工作为目的,真实反映被巡视督查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情况。被巡视督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局督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巡视督查工作。对巡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自身查找原因,敢于承担责任,不得推诿扯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任务不完成、整改不到位,以及巡视督查期间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县局将严肃处理并逐级追究责任。

(四)统筹兼顾,力促共赢。要统筹安排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不冲突、不重复、不走形式,把加强巡视督查和考评考核工作作为推进今年全县地税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努力实现互促共赢,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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