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苍梧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8 18:48: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防范我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苍梧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苍梧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防范我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6〕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6〕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完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整治目标

(一)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力争不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0死亡。

(二)争创梧州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个。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我县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⒈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上述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⒉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以上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

⒊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旁站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⒋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维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⒌ 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⒍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重点检查塔式起重机爬梯、休息平台安装专项方案及实际执行情况。

7.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有限空间安全隐患辨识和管理,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和相关事故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从业人员技术交底、救援演练和上岗登记制度落实,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4月。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深入动员部署,并层层落实到各工程项目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4月至7月。各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所有检查应有记录、照片等履职记录,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分别在公司、工程项目部存档备查。超过时限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至11月。我局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县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梧州市也将对辖区各县(市、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住建厅将在2016年下半年层级监督检查以及日常开展的安全暗访检查中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12月。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对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提出有效预防高处坠落、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以及重大危险源防控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工程项目部、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质安站要严格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架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对未按时开展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比例低的施工企业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该停工的一律予以停工,该整改的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依法采取停水停电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强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住建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防并举”专项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16〕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及时落实行政处理和处罚。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我局按照“统筹谋划,总体布局”的工作思路,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事故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着力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强化新县城、旺甫工业小镇等功能区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重点项目以及政府投资工程、民生工程等社会影响较大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实现安全发展。

(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我局将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应用到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请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将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及年度总结报告于12月8日前报送我局建设管理股(同时报送电子版),以便我局及时汇总上报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叶海文,联系电话:0774—2466152,电子邮箱:20912613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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