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柳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生惠民资金督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8 08:30:06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关于开展民生惠民资金督查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和县纪委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民政惠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民生工作的满意度,特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柳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生惠民资金督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柳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民生惠民资金督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民生惠民

资金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柳州市和县纪委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民政惠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民生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民生资金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二、督查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2013年至2015年各项民政惠农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管发放情况。

(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救灾款物的使用及发放是否符合原则和范围;各乡镇发放救灾款物是否及时,是否有以其他借口拖延救灾款物安排和发放时间;救灾款物使用和发放是否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

(二)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城乡低保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位,是否按照“五关两公示”程序(即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进行低保审核审批,是否存在冒领、截留低保金现象;是否存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现象;是否存在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项目保等现象。

(三)老年人补贴发放情况是否存在多报、瞒报、重复报、冒领等现象。

(四)检查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医疗救助金、建房补助金、定额门诊补助金、优待金等资金发放到位情况。

(五)其他专项惠民资金发放情况。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发放。

三、督查方式和人员安排

(一)督查方式

一是听取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汇报。二是查看资料是否齐全。三是每项惠民民政资金随机抽查3-5户。

(二)督查时间

2016325日开始至2016410日结束,并2016415日前做好督查工作总结。

(三)人员安排

第一组    长:曾敏祥   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韦彦平   核对中心主任

 员:李海燕    梁国庆  韦有昌

负责督查乡镇:六塘镇  冲脉镇  寨隆镇

第二组    长:谢荣福   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彦红   优抚安置股股长

 员:邓涓涓   李宋英  韦永芳

负责督查乡镇: 太平镇 凤山镇  沙埔镇

第三组    长:罗燕妮   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华康  低保中心主任   

 员:廖美玲  韦庆平  王小光  莫秋平

负责督查乡镇:大埔镇  龙头镇  伏华管理区

第四组    长:龙文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志强  综合股股长

 员:韦梁宁  黄朝新  何石凤             

负责督查乡镇:东泉镇  柳华管理区

第五组    长:肖文飞  民政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韦春娥   救灾救济股股长

 员:梁先扬   廖源肸

负责督查乡镇:古砦乡  社冲乡  马山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县民政惠农资金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民政局成立民政惠农资金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工作,落实好车辆和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一律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严重违纪问题或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注重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在民政惠农资金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做好记录和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完善民政惠农资金管理台账,要经得起上级的检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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