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6 14:54: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56号)、《浙江省生态办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生态办函〔2015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工作,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各乡镇工业功能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突出抓好化工、光伏、电光源、砖瓦等重点行业及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项目等。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及限期整改情况等。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情况。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生态办牵头负责本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和工业园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次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整改落实等工作。环境安全大检查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积极做好有关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实实在在惠及民生,积极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排查及清理废除相关工作。

县环保局要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组织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及时要求整改。

县发改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检查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违法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情况。要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项目立项和审批环节把好准入关,并运用投资拉动、结构调整等手段,推动企业减排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县经信科技局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生产工艺和生产装备,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完成2015年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目标任务。

县住建局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的整改及验收工作。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排水许可管理,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排水管网建设,加强对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彻底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水口,负责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存在违章建筑的查处,配合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油烟以及在城区露天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县农业局要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整治提升工作。牵头做好全县畜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的依法取缔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管。

县公安局要依法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协同县环保局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县国土局负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法用地的查处和矿山采选企业的违法问题查处。

县卫计局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

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危化品生产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防止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

县林业局要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管理,从严审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严厉打击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资源的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要对已决定取缔关闭的企业依法撤销生产许可,对已转产、停产的企业依法注销生产许可,对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的企业暂停受理生产许可证申请和企业实地核查工作,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县域内无证无照经营户。

县水利局(砂石办)负责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落实河道疏浚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牵头管理全县范围涉砂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污染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安保防撞等防护措施建设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的资质管理落实情况。

县供电公司要配合政府对停产整治和关闭淘汰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财政、商务粮食、司法、规划、移民和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环境违法问题及整改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检查时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按照“六个一律”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惩处措施:对涉嫌非法处置危废3吨以上、超标排放重金属3倍以上、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等排放有毒物质等环境违法犯罪的企业,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废水超标排放入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存在严重超标排放、偷漏排、重金属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并按最高限额进行行政处罚;对未按时通过整治验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直至报县政府责令关停;对已通过验收但再次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报县政府责令关停。

(四)完善成果应用。要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的、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五)做好信息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以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保持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至少编发一期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820日—831日)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及时上报环境安全大检查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

(二)排查核实阶段201591日—10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主要媒体网站发布环境安全大检查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发动和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等方式,督促辖区内排污单位进行自查,同时对排污单位自查填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于9月底前将大排查情况(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

(三)整治落实阶段20151016日—1210日)

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有关部门根据排查核实的实际情况和排查单位的整改处理建议,提出整改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整治意见。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园区、有关部门根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整治意见,督促排污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全面整治,确保按期完成。各成员单位要于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512月底前)

对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同时抓紧完成清理整改的扫尾工作。

推荐访问:开化县 大检查 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开化县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