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新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4-25 19:24: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新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精神,根据《韶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新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新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新丰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2016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精神,根据《韶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按时完成我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相关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总体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4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4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55%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与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无缝对接,尽量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

二、主要任务

(一)工作任务

1.加强县分厅与市分厅的互联互通。按网上办事大厅互联互通的规范要求,以及县、镇、村(居)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要求,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县分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市分厅同步(121日前完成)。按照全市统一规范要求,完成县分厅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121日前完成)。

2.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按市编办统一要求,加快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以及主题服务梳理和材料整合精简工作。加快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的编写录入。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申办材料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121日前完成)。

3.开通并推广“两页”应用。开通并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市民个人提供专属的、便捷化、个性化的电子政务服务,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121日前完成)。

4.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与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尽量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在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加快推动“事权下沉”至基层(镇、村)的改革工作,充实网上办事事项;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站点,提供网上办事服务(111日前完成)。

(二)县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与主厅互联互通。部署和应用市网厅数据监测系统,按照全市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办事全过程数据(11月底前完成)。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规范要求,完善县级分厅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设置辖区内实名账户注册办理点,开展实名账户注册业务;推进县级部门业务系统接入(1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县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各部门配合。

2.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按照市编办的统一要求,加快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申办材料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1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经信局、县信息中心参与,各部门配合。

3.配合市建设一门式一网式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在全县县、镇(街)、村(居)统一推广应用,提升支撑“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能力,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对接指南》(粤经信网办函〔201626号)要求,加快与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电子证照的对接与调试,实现系统互通、业务联动、实时监控。逐步建立统一的投资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等一门式服务入口(1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县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各部门配合。

4.丰富手机版业务应用。全面梳理本部门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梳理手机可办业务(121日前完成)。

5.开通并推广“两页”应用。开通并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市民个人提供专属的、便捷化、个性化的电子政务服务,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1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县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各部门配合。

6.部署应用本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完成本县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按照全市统一规范要求,部署和应用县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进行本地化实施改造,对接县网上办事分厅。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逐步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1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县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各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由县经信局牵头,县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指导,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参与,各部门配合。为加强牵头组织力度,统筹推进网厅建设和应用,参照市的做法,成立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办公室(县网厅办),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县编办、县经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等各指定1名具体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县网厅办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工作会议,统筹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各单位要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省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基本指标情况的通知》(粤经信网办函〔201612号)要求,将相关自检表格(电子版)和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县网厅办,县网厅办汇总梳理后上报市网厅办,适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并根据各单位工作落实和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问责等措施。

(三)加强安全保障。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提升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切实保护信息安全以及公民个人隐私。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各类平面媒体等方式向群众主动推荐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提高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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