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方案】崇明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5 17:54: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2015年推进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崇明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崇明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决策部署,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和着力点,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坚持自觉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加强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协同实施,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努力打造行政服务高地,为全面推进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加强行政审批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决定,及时对本县涉及事项进行调整,对下放的事项落实承接措施,对取消的事项加强跟进监管。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定期更新发布本县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坚决杜绝各类变相审批现象。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完成本县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探索建立办事指南社会公开评价、动态完善制度。完成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工作,建立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管理制度,推行分类评估评审、区域评估评审、同步评估评审,实施差异化评估评审,简化评估评审程序。

2.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开心农场项目办证流程,整合县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促进开心农场建设。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探索通过同步办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切实压缩审批时限,修订《关于本县优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加快产业项目落地。贯彻《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将原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工作流程,推动食品经营产业发展。研究建立农家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的市场准入制度,旅行社审批所涉及的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保留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申请设立旅行社不再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继续深化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理,2016年底之前向社会公开本县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内容。借鉴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做法,探索按照权力类型逐步推进行政审批以外的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方式,逐项实施目录管理,编制业务手册,公开办事指南,逐步实现行政权力电子化、信息化,共享行政权力数据,开展实时监督检查。

(二)推进投资体制和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改革

1.实施投资审批改革。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承接做好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根据全市部署要求,对本县企业投资项目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中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内部性”条件,开展对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作为前置条件等的各类事项清理。落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要求,对县域范围内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批实行网上办理,逐步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电子化处理。探索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评估评审改革,开展分类评估评审,对同一类型的投资项目进行集中评估评审。

2.实施规划土地审批改革。结合本县新一轮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已覆盖区域,简化或不再进行土地出让征询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进一步优化土地出让价格认定等环节办理程序,加快土地出让。落实关于部分建设项目开工放样复验管理模式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建设单位自主选择送审放样复验。

3.实施建设管理审批改革。根据全市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建设管理领域各项改革举措。逐步取消企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或总体设计文件征询。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将当前建设单位抽取审图公司的方式,改革为由建设单位依法自主选择审图公司。明确审图公司审查情况备案为告知性备案,禁止以备案为由实施变相审批。

(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按照市政府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认真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规范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确有必要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执行市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涉企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落实收费基金管理制度,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对按照管理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进行分类清理规范。将事业单位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编制公布本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施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建立“三合一”综合业务模式,整合优化原有受理服务体系,建设“大综合”窗口,提高办理效率。

2.落实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贯彻《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放宽条件限制,允许农村宅基地作为企业住所进行注册登记,化解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厂房企业住所登记难题。开展名称登记工作改革,逐步建立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及申报系统,简化登记程序。推进企业注销简化试点,启动核发电子营业执照试点,逐步实现企业注册远程登记。下放食品许可、个体工商户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权至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建立企业设立登记长兴第一分受理点。

3.推进税务登记注销便利化。注销税务登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简易流程、检查流程、一般流程,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制作、发放审核结果。

4.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借鉴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外资准入实施“告知承诺+格式审批”改革,进一步缩短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健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制度,探索建立动态联合监管及处置机制。

(六)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

1.开展教育领域相关改革。实施财政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革,优化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结构,下放学校经费使用自主统筹权,提升学校自主统筹使用的经常性经费比例,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集团化办学政策,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功能,推动基础教育资源均衡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依托县职业教育集团平台探索多元职教管理体制和组织形态,促进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联动发展。深化中高职贯通、中本贯通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运行机制,强化“订单培养”模式,扩大“工学交替”规模,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内优质资源互通共享的长效机制。

2.开展科技领域相关改革。围绕“汇创崇明”主题,发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比较优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加强崇明创客基地建设,发展具有复合功能的混合型孵化器,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探索打造一批创客村。深化科技资源整合,加强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对接,推进产学研有机联合,填补科技“短板”。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工作,让科技企业充分享受政府的科技创新政策。培育和引进专利代理机构,促进专利技术转化。推进“销售真品真牌、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

3.开展文广影视领域相关改革。建立文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启动运行“崇明公共文化云”,实现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创新市民文化节办节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社会力量合作办节。创新文艺资源配送机制,加大文艺资源配送下沉力度,形成“迎进来、送下去”的文化资源共享互动模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推动非遗文化资源的社会化保护开发利用。支持文化创新创业,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导向管理,加快转型增效,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相关改革,贯彻落实放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入的相关改革措施。

4.开展卫生计生领域相关改革。编制发布《崇明县区域卫生规划(20142020年)》,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补充老年护理、康复、中医等高端和紧缺医疗资源,构建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形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落实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崇明县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在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老年护理床位,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功能,持续推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加强计划生育凭证享受梯度服务工作。

5.开展体育领域相关改革。深化体育赛事分类管理改革,公开体育赛事目录,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办赛,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赛事服务的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落实《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本县具体举措,争取成为本市体育产业联系点。围绕足球县建设目标,推进校园足球赛事改革,构建校园足球赛事体系。深化社会足球联赛赛事机制改革,完成社会足球场地的规划编制。完善“运动崇明”微信平台,服务百姓健身。

(七)改进监督管理方式

1.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基本制度,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既防止监管缺位,又防止监管错位和越位。深化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出台《本县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监管责任、监管程序、监管文书等内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和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沟通、鉴证、监督等功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2.创新监管手段。坚持精准监管、有效监管,综合运用标准化监管、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技术监管、“互联网+监管”、随机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构建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督促企业按时开展年报公示,实施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在工商系统内部健全失信约束措施,完善联动响应机制。

3.突出监管重点。执行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各项要求,落实后续监管举措,防止监管空白。严格环保节能产业准入,严格产业项目评审准入制度,所有新项目须经准入评审同意后方可落地。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推动综合执法、交叉检查、多元监督,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全面梳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目录,对环境影响较小或不存在明显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环评豁免范围,采用事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纳入企业信用管理范围。

(八)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1.夯实服务阵地建设。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在拓展、深化上下功夫,搭建“线下+线上”综合服务平台。落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三项地方标准”,推进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工作,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质量。深化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各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工作,充实和完善网上办事内容与功能,提供以服务对象生命周期为主线的网上办事主题服务,实现网上预约、窗口优先办理等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共用和开放利用。

2.加强和改善服务环境。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出台创新创业优惠政策,设立创业引导资金,创建创业指导服务园区,培育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热土。突出抓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大学生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创业培训、见习和指导,不断完善信息发布、项目论证、创业融资、专家评析等方面的创业服务。

深化人才服务体系。编制本县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大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力度。落实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和人才户籍直接引进政策。继续实施崇明籍人才回乡服务工程,健全岛外崇明籍优秀人才信息资源统计和应用机制。探索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形成梯度人才服务机制。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县级综合法律服务窗口,推进相关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机构进驻平台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质量,增加接听率。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行业自律能力。

3.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制定出台《崇明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崇明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2016年)》,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好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细化验收标准,形成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本县建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本县各领域改革举措的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切实承担起推动本部门本领域相关改革的工作职责,并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各部门要根据市级条线主管部门和县协调小组的改革要求,靠前研究,搞好衔接,及时跟进。

(三)加强督查引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监察部门加强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开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主动作为的要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通报问责。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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