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规划】中山市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规划(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5 17:24:03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根据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部署和市委、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规划】中山市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规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科技规划】中山市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规划(全文完整)



创新驱动发展近期重点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根据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近期拟重点推动以下工作,加快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一、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出台《珠三角(中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编制《中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5年)》,重点明确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3.加强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沟通,做好我市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规划与省《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衔接。

4.梳理国家、省和兄弟市的各项创新政策,开展对比、分析,研究制定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先行先试政策。

5.抓住中山国家自创区建设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火炬开发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实施《关于推进“一区多园”建设实施意见》,出台相应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火炬开发区、市科技局、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人社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人才局、金融局)

(二)深入推动新型专业镇建设。

1.建立镇区创新驱动发展机制,各镇区要建立创新驱动发展组织架构,出台新型专业镇建设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确保我市《关于推进新型专业镇发展的若干意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新型专业镇产业服务体系,围绕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产业集聚,打造创新服务体系和产业培育体系。

3.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依据全市专业镇产业布局, 部署、建设一批协同创新中心, 联合外部创新资源为产业提供规模化、高端化技术服务。

4.各镇区围绕自身发展目标,在省、市创新政策体系基础上,制定出台适合本镇发展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区政府,市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食药监局)

(三)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打好“巩固+培育+升级+引进”组合拳,加快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覆盖面,到今年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600家,进入全省培育后备库的企业数量要超过470家。

2.全力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大力提升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和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切实把高新技术企业的增长转化为经济贡献。

3.梳理和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凡是国家、省、市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人才、财政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各部门都要逐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区政府,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国土局、流管办、人才局)

(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1.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步伐。通过引进和培育,打造多层次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形成省市密切联动、政府主动引导、镇区强力推动、机构积极主动的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局面。市层面主导建设一批能够统揽全市重点产业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全市创新网络的主线条;推动镇区依托高新园区、新型专业镇、产业集群等产业载体建设专业性的新型研发机构网络;引导龙头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创新型企业、重点孵化器等不同主体采取多种措施建立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2.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贯彻“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支撑产业、资源整合、院企结合”的指导思想,围绕中山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及未来需求,积极谋划引进国际一流的高层次研发机构落户中山,重点引进国内的“高校、大院、企业、军工”等机构参与本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和质量,每年重点培育和建设3-5家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广东省科学院中山分院建设,推动广东省科学院中山分院在重大研发平台建设、应用技术开发、创新人才培养及引进、产业发展专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作用。

3.落实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扶持政策。着力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人才引进、用地政策、科研仪器设备进口等方面进行政策梳理,给予便利;对新型研发机构主导建设的重大平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快速通道;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在登记、建设、监管等环节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区政府,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

(五)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1.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实现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镇全覆盖,2016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35家以上。同时,进一步发挥市孵化器联盟作用,增进孵化器运营主体与创业项目之间的交流互动,加强对全市孵化器的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

2.加快落实孵化扶持政策,解决土地、公共技术服务、投融资服务、项目和人才引进问题,进一步落实孵化器财政奖补政策。

3.全力打造“中山创客·众创空间”整体品牌,建设孵化器集群,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化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和创新工场等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组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系列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以众创、众扶、众包、众筹等为抓手,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经信局)

(六)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1.提高专利产出水平。加大专利资助力度,着力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和PCT国际专利数量。2016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超6700件。

2.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工作,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专利与金融、专利与市场的对接。支持广东(灯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强化专利商业布局,形成一批高值专利,通过专利的许可、转让、维权,将专利与企业、产品、市场对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围绕重大科技专项和专业镇产业集群,实施电动汽车、3D打印技术、海洋工程装备、可穿戴健康产业、五金制锁等专利导航项目,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创新资源数据分析,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专利技术路径分析,提升产业的决策水平。

4.培育知识产权企业。推进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加强企业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对接,鼓励高端服务机构进驻中山,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为中山企业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

5.强化专利行政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统筹建设黄圃家电、大涌红木家具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形成跨区域联合执法网络。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展会和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制度,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专利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系统。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镇区政府、人民银行中山市支行)

(七)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1.深入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落实技术改造扶持政策,推动企业参与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普惠性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全年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05亿元,实施技术改造企业超500家。

2.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支持中山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专业人才培训等一站式服务;建设中山市智能产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灯饰、五金、家电等优势传统行业产品智能化改造;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年完成电机能效提升9万千瓦。

3.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新认定20家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现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价,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4.加强服务和监督检查。实施智能制造典型示范,打造一批市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积极推荐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加强对重点工业技改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局)

(八)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设立种子基金、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撬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科技创新。

2.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与高新区、孵化器、专业镇、新型研发机构等密切合作,促成一大批中小微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带动企业上市融资。

3.发展普惠性科技金融。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在高新区、专业镇和孵化器等建立科技支行等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加强市镇联动,建立开放式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资金池,加快开展科技信贷;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快创新科技保险产品,鼓励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

4.推进中山市众创金融街建设,打造高效优质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创新资本聚集中心、要素市场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

5.加强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支持建立科技信用评级机构。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人民银行中山市支行)

(九)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

1.加快引进国外大学落地建设。推进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建设高水平工业设计学院、与德国代根多夫应用型技术大学和英戈尔施塔特应用技术大学两所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

2.打造珠西岸职教高地。支持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创建一流高职院校,推动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和中德职教合作,建设中德职教实训中心,更好地服务中山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规划局、外侨局)

(十)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

1.深入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省“珠江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引才育才主体作用,调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人才培引、管理、交流等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科研团队来中山创新创业。

2. 梳理、修订并实施更加开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以“中山人才计划”统领整合人才政策体系,确保有效管用、重点突出,更加注重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3. 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服务水平,落实人才在入户、住房、出入境、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探索建设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在线上、线下实时匹配对接,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科技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财政局、公安局、外侨局、住建局、住保办、科协)

二、保障措施

(一)成立“中山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新办”)和“中山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简称“市自创办”),配齐人员,承担沟通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自创区建设工作。

(二)建立市、镇(区)联动工作机制,以省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孵化育成体系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八大抓手”为主线,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层层抓落实。

(三)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市创新办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督查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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