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

时间:2023-04-25 15:30:07 手机站 来源:网络

关于做好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6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黄浦区的血液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卫生意见】关于做好2015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



关于做好2015年无偿

献血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6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黄浦区的血液管理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本市血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465号)文件精神,2015年全市无偿献血总量为49.56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全市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2015年市政府下达本区无偿献血总量为55861人份(其中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目标量为21152人份,从流动采血车、献血屋等渠道募集自愿无偿献血目标量为34709人份)。

二、具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是需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公共卫生事业,并彰显公益属性,继续强化无偿献血工作的各方联动协调

2015年,黄浦区无偿献血工作要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的原则,弘扬依法组织献血、依法献血的公益行为,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增量机制,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推进本区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要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优化“综合协调、各方联动”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建设交通、市政、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提高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效能提供财力和人力上的政策支持;区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红十字会和爱卫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和组织网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区公安、市政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流动采血车(屋)的停放及移点等方面要予以积极支持,保持我区良好的自愿无偿献血氛围。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健康社区”、“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工作,推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广泛动员和稳定社区、企事业献血的基础上,重视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合、协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做好快速应急献血队伍的建设组织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加快推进成分献血工作,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

要进一步强化“大家做公益,公益为大家”良性循环的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二手抓的献血模式,保证临床用血供需平衡

要继续发挥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的优势。要继续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大无偿献血和招募力度,确保实现并争取超过团体自愿无偿献血21152人份的量化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2015年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我区无偿献血按照各单位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下达献血目标。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血液管理办公室的献血安排,积极配合,有序动员和招募本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务工人员)、本辖区内无工作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含外来暂住人员)参加无偿献血,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献血工作,确保无偿献血量化目标如期完成。

我区无偿献血工作要充分利用《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的后继效应,努力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

区卫生计生部门、区血液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激励,加大街头献血宣传招募力度,重点围绕街头采血点位,开展形式多样、适时、有效的招募活动,努力争取街头血液募集止跌为稳、为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保持并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规模。

区卫生计生部门、区血液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6.14”世界献血者日系列活动,把国际输血协会确定的活动主题与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强化社会无偿献血宣传。区各宣传部门和社会媒体要配合开展相关无偿献血宣传。

区卫生计生部门、区血液管理机构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包括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完善合理、动态的管理办法,确保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稳定地运作和发展。要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保留一定规模的应急献血队伍,切实增强本区应急血液保障能力。

(三)多措施保证质量,防范输血风险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各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在献血组织工作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献血的开展,提升自体输血比例。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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