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报告】银川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

时间:2023-04-24 19:00:07 手机站 来源:网络

银川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的报告按照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现将银川市2016年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报告】银川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环保报告】银川市环保局关于报送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完整版】



银川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6年度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工作总结的报告


按照自治区环保厅要求,现将银川市2016年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水质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银川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银川市环保局始终将水源地保护纳入到日常工作,定期巡查,定期监测,在监管上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压监管,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型水源。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政函[2008]130号文批准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共9个,可开采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为69.5m3/日,水源地布井区总面积为132.77平方公里。东郊、南郊、北郊3个水源地为银川市三区城市居民供水;南部、南梁、征沙水源地为城市备用水源地。南部水源地部分启用,为水源地附近农村居民供水,现由永宁县水务局管理;南梁水源地于20156月开始启用,开凿取水井1224眼,设计取水量15m3/日,目前一期5m3/日已投入运营;征沙水源地未启用。贺兰、永宁、灵武3个水源地为两县一市城市居民供水。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

(一)注重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我市在宣传中坚持以人为本,以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为目标,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每年6.5世界环境日和3.22世界水日及全国节水宣传周期间,将饮用水保护列入宣传工作要点,组织环保局相关处室及各县(市)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强饮用水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爱水惜水保护水的意识。

(二)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各项工作。

1、依据国家标准设置水源地保护标志,加强水源地宣传保护。设置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界标对水源地的保护可以起到有效、广泛的宣传警示作用。我局严格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HJ/T433-2008)设立保护区界标,划定水源地保护的“红线”,不得逾越。由于自然、人为等因素,水源地的界标每年都有不同程度毁损,需逐年进行维护补栽。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50万元,对南郊水源地界标进行补栽维护,45日开始实施工,至11月份共完成铁网围栏栽设4.47公里,安装宣传牌16块,宣传标语4.47公里。

2、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技术评估工作。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号)、《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技术评估方案》、《关于印发2015年度银川市城市及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银环保发[2016]95号)要求,对各水源地基本情况、水源水质状况、水质监测分析、水质评价、监测能力、保护区划分、风险源管理等10项内容的进行了调查评估。

3、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并公示。严格按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表1规定的39项指标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每月均在银川市环保局网站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定期巡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要求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局将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当中,每个月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一次全面监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实行专人专责,责任到人。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环保局<银川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77),对各县(市)区政府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以此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提高对水源地保护管理的认识,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为后续扎实推进水源地保护管理奠定基础。4月份对9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逐个进行排查,依法封堵了6个排污口,强制关停10家作坊式企业,并拆除了5家作坊的生产锅炉,立案处罚2家养殖企业,取缔违法小作坊5家,灰砂砖厂15家,整改17家作坊式企业。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致函各县(市)区政府要求依法进行关停、搬迁,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对本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及时处理。

5、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结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技术评估》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水源地档案管理,将每个水源地的基本情况归纳整理并逐年补充完善。银川市环境监测站、中铁水务集团公司均建有水质监测档案,可供随时备查。

三、存在问题

(一)水源地保护缺少专项经费保障。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监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保护区内界桩、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标志的维护,缺少相应的资金投入;保护区内农户搬迁也需经济补偿,都需要资金的大力支持,需要设立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水源地自动监测能力在我市还是空白,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二)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隐患。饮用水水源地内仍存在一些历史遗留的养殖场、基本农田、排水沟等这些污染源,直接或间接地对地表水体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给饮用水安全带来了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完善定期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发现在保护区内未批先建的项目坚决予以制止,杜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增污染源。对历史遗留的畜禽养殖场和企业提请辖区政府逐步搬迁。

(二)加强监测,为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国家饮用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监督性监测,采取定期监测、随时监测等手段及时掌握饮用水水质实时动态,持续积累数据,为科学分析饮用水质变化情况、动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外围入手,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水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水质构成隐患的制药、化工、造纸、冶炼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废水排放监察,防止偷排漏排,督促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限期完成提标改造。

(四)预防为主,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应急演练,督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及重点排污企业不断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饮用水水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补桩定界,完善水源地标志警示工程。继续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对损毁、丢失的界碑、界桩进行维护管理,以持续强化水源地界标的警示宣传效果。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加大宣传,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科普教育,不断提高群众保护水源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保护水源地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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