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4 18:48: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社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意见(全文完整)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2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健全完善保险体系,提升社会保险水平

(一)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商业保险健康发展。深度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传统商业险种,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巨灾保险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多层次分担巨灾风险的机制。强化车险费率改革的舆论宣传,推进车险费率改革工作的实施,改善交通道路环境。大力发展养老、医疗、意外等商业保险险种,鼓励开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

(二)积极推进责任保险,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设。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重点在与社会民生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环境、医疗、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 推动开展相关的责任保险。大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鼓励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重要林场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单位全面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探索研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政策,在重金属、化工等重污染高风险行业试行强制性保险。面向易受台风、暴雨、大风等影响的高气象灾害风险单位,探索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责任保险。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基本覆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争取扩大到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推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发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行业的责任保险产品,逐步扩大责任保险的覆盖面。

(三)创新养老医疗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运用市场化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继续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探索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独生子女家庭保障保险等业务。加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创新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与医疗、护理等机构开展合作,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

(四)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依托公安、司法、交警、调解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为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和远程定责、定损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实现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与撤离,使之成为我市道路交通服务的标志性窗口和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平台。

二、拓宽三农保险领域,提升支农惠农效能

(五)积极推进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政策,鼓励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层次自愿参保,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程度。加大地方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做好小麦、玉米、花生、棉花等大宗农作物保险。加快推进政策性林业保险,以国有林场参保作为重点,以国有林参保带集体林参保,以公益林参保促商品林参保,巩固泰山、徂徕山、莲花山等大型林场的公益林保险业务,逐步扩大参保面积,力争实现公益林参保全覆盖,在2020年森林保险投保率上升到90%以上。积极做好畜牧业保险,逐步扩大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等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当地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进一步落实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税收优惠政策。

(六)加大农业保险机制创新。开展农业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积极做好白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推广菜篮子工程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丰富农业保险品种。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探索蔬菜大棚、泰山茶叶、肥城桃、宁阳大枣等名优土特产保险模式,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促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动国家级、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支持发展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七)完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整合民政、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气象和保险等职能部门资源,及时准确地向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土地、动物防疫等与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有关的公共信息,促进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保险购买和理赔等服务。发展服务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推进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鼓励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互助合作保险。

三、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八) 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鼓励保险资金以PPP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和能源项目建设,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直接融资。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养老及健康服务产业建设。加强重点项目遴选、储备和推介,引导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有效对接。完善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增信措施,通过银行担保、大型企业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为政府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九)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加强政银保合作,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者提供信用增级,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要优化合作模式,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创新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者的信贷支持。有条件的财政部门可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保费补贴或奖励。

(十)探索发展科技、出口保险,助推经济结构调整。支持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做好首台()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试点工作。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扩大出口。落实国家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开展县域保险创新试点,创建现代保险服务业示范区。充分发挥保险对咨询、法律、会计、评估、审计等产业的辐射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 

四、着力营造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优良发展环境

(十一)优化保险市场组织体系。加大政策支持, 吸引国内外保险机构的中小企业保险、互联网保险、保险资产管理等专营机构,以及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后援中心等入驻我市。积极引进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以及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到县(市、区)及乡(镇、街道)设立分支机构,逐步形成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专业保险等险种齐全、机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保险组织网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吸引高层次保险管理人员落户泰安,协调解决其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困难,实行市民化待遇,全面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培育和壮大专业化、专属性保险中介机构,优化市场结构,引导各类保险中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十二)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针对保险市场“理赔难”、欺诈误导、虚假承保理赔等失信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保险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措施,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引导保险机构采取差别化保险费率等手段,对守信者予以激励,对失信者进行约束,努力打造诚信保险,建立公正公平的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探索建立保险业与医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车船税等各类信息的共享机制,将保险信用信息纳入统一征信体系建设范围,为保险机构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提供征信服务,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共用、预防欺诈、防范风险。

(十三)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发挥政府在重大保险业风险事件处置中的作用,及时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全面加强对保险市场的风险预测、预警、预防,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发挥好反欺诈工作站的纽带作用,加强保险、公安之间的联系沟通,推动涉嫌保险案件线索的办理,严厉打击保险业欺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泰安中心的功能作用,认真做好诉调对接,做到投诉有回馈,案件有回音,纠纷有解决,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职能,加强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构建源头治理和风险防范体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十四)加大对保险业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引导作用,大力普及保险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努力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和支持保险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栏目,开展保险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保险应对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加强保险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运用保险手段优化社会治理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创业、改善民生保障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现代保险服务业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做好综合协调、情况调度通报和政策调研等工作;建立保险机构参与政府重大活动制度,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我市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奖惩考核制度,研究制定适合保险行业发展的考核激励办法,引导保险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共同促进我市保险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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