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最新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七篇)

时间:2022-12-23 15:42:02 手机站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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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新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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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一

  《工作方案》共有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高标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各区各部门对标国内省内一流标准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工作方案。

二是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和测评,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交办并督促限期整改,为参加全省评价做好充分准备。

三是全力准备迎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督查,各指标部门总结参评经验,认真研究评价规则,扎实做好日常工作。

四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督办,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暗访暗查,督促问题整改。

五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和长效机制,强化年度考核和奖惩兑现,建立长效机制。

六是勇于改革创新,打造我市特色亮点,形成经典案例,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二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三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钦政通〔2018〕37号)的要求,为确保我局负责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以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构建大开放、大通道、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为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解决对商贸企业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平、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商贸业经济增量提质、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商贸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满意度排到全区前列,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起草我市促进进出口贸易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等新的政策措施;梳理并协调解决我市商贸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18年全市外贸进出口增长13%左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一)调查摸底。组织开展我市商贸企业情况调查,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掌握我市商贸业总体发展现状,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剖析问题和原因,形成调研报告。(完成时限:2018年4月中旬)

(二)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总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根据钦州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制定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方案和服务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时限:2018年5月中旬)

(三)梳理问题,精心服务,跟踪帮办。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限时落实解决,对需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相关专项工作组解决。

(四)总结汇报。对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服务业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汇报材料,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领导小组。

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提高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认识,进一步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意识。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钦州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我局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的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订帮扶措施,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企业沟通联系制度。定期沟通联系企业,责任领导和科室每个月需走访或电话联系对应企业1次以上,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帮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责小组、各科室需按要求将服务工作实施推进情况、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服务活动中的好措施、新成效、新亮点等报送信息组,信息组整理后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工作领导小组。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四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于措施》及孝感市《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于措施的落实方案》精神,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努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一)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1、充分利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大力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及时宣传推送相关信息,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二是开展通关一体化宣传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选择一体化通关模式。三是利用湖北省商务厅推广的“楚贸通”“楚贸贷”服务平台与“单一窗口”链接之机,积极宣传“楚贸通”新开通的农产品出口和医护物资出口展销平台服务功能,引导更多企业入驻。(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2、引导企业享受各类平台便利服务

继续向企业宣传并鼓励利用“湖北省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法律援助中心”、“湖北省国际贸易摩擦及壁垒应对咨询服务中心”、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应对经贸摩擦,享受贸易便利化服务。市商务局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签署合作要点,实现全市外贸出口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免费全覆盖,加大企业自主投保保费支持比例。(持续推进)

3、加强与汉阳海关孝感办事机构协调配合

主动加强与汉阳海关孝感办事机构沟通联系,加快推进全口径海关业务在孝感办结;协同推进“大通关”建设,优先安排孝感市更多的出口企业享受“绿色通道”和“直通放行”资格,为诚信规范的出口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继续推动落实汉阳海关驻孝感办公点建设,不断提高和改善办公点派驻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推进)

(二)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根据单位职能,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共同发布)以外领域投资的,协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企业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协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推进)

(一)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发挥全市外贸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有序、高效推进。

(二)强化具体落实。要牢固树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逐条梳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坚持长效,落实县市区责任。

(三)强化政策落实。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持续开展商务干部服务企业行动,持续开展“连促”活动。

(四)强化督办整改。建立跨境贸易便利化问题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组织开展督查、巡查,强化执纪监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象州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布置会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解决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调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审批流程,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0日。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关于企业开办的重点指标要求,聚焦我市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全面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针对性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的办理环节,精简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力争企业开办重点指标达到全国和全区一流水平,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一)主要任务

着力解决公章刻制企业数量少、公章刻制时间长、涉税事项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1项。〔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1.企业登记。着力解决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进一步减少办理环节,提升协同水平,减少申请材料数量,配足配强窗口人员,实现企业登记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2.印章刻制。着力解决印章刻制企业数量少、刻制时间长等问题,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刻制时间基本与企业登记同步进行,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税务局。〕

3.发票申领。着力解决流程不够优化等问题,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提高办理效率,实现企业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

(二)工作措施

1.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县大力推行企业名

称自主申报,逐步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提高名称登记效率。〔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

2.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企业登记窗口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建立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凡负面清单以外的审批事项,全程由同一窗口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各环节业务。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一人通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2月28日〕

3.优化办税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税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将登记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采集与发票票种核定环节合并办理,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提升办税体验。〔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4.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推进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利用政府采购外包服务的方式,设立专门的帮办区域和自助服务区域,配置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和辅导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含税控设备、报税盘、发票领购簿)等可以通过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提供寄递服务,满足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县政务办、

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5.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依托自治区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利用自治区开发的“一网通”一体化平台,统一采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信息,促进企业开办服务的提效增速。〔责任单位:县政务办;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

6.增加印章刻制企业数量。实现印章刻制企业在全县的全覆盖,全县至少设立1-2家印章刻制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应为印章刻制企业设置刻章点提供必要场地,满足企业印章刻制需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7.加强印章刻制企业日常监管。县公安机关每月至少检查一次“0.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对印章刻制经营企业不能兑现承诺和要求的,督促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印章信息共享方案,建立部门间遏制假冒印章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打击制作、使用假冒印章行为的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加强对企业开办过程的全程监控和闭环管理。工商质监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实时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机

关、业务办结时间等信息推送至本部门前置机,实施对企业开办各环节办理的有效监控。〔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简化企业开办申请资料。全面整合和规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及公安机关受理的企业开办文书,对同类型材料进行归集,减少材料数量,形成统一的企业开办申请材料。有自主需求的个性化申请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申请人可另行提交。〔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3月31日〕

10.优化企业申领发票程序。税务部门对申请人在工商质监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材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一)对标自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县人民政府要对标本方案确定的攻坚目标任务,主动调研,开展自查,从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3个方面查找差距,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攻坚落实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千方百计

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三)检验巩固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巩固攻坚成果,确保企业开办重点指标达到全国和全区一流水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细化目标任务,提出实现路径,认真执行方案,强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人力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机制。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每月10日前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督导专责小组要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调研问效专责小组要出台调研暗访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宣传专责

小组要组织新闻媒体等部门做好正反面案例宣传报道;绩效考评专责小组要把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绩效考评;评价监测专责小组要做好数据采集,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查证效果;综合协调专责小组要会同监察委、组织部制定激励办法,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约谈;对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和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六

1.观念的问题。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转变“官本位、权本位”思想,需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服务员理念。一是“强化招商意识”和“树立有意识招商”。营造招商引资浓厚厚氛围,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围绕区位和产业特色精准招商。二是摆正“取”“舍”。要树立科学招商、理性招商观念,既要敞开大门,扩大开放,大力引进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的大企业、大项目,也要克服“招商饥饿症”,坚持走绿色招商、理性招商之路,坚决将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拒之门外。

2.“放管服”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应加强上下级部门协同、衔接和配套,消除政策冲突矛盾,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的协同制衡机制,减少因机构间的职能交叉与重叠带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1.完善招商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联系重大招商项目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切实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项目联系县级领导汇报,促进项目早注册、早开工、早投产,顺利落户汉源。

2.持续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坚持开展“进千企”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急迫问题,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服务招商企业能力,确保企业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得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打开新局面。

3.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能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好项目、优项目、大项目在用地政策、环评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保障,减少审批环节,着力打造程序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服务流程,为企业投资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力度,以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行业发展相关办法、各种商务礼仪为主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着力提高投资服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饱满热情。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篇七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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