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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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10篇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纪委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10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10篇

篇一: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牢牢抓住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紧盯领导干部特殊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打好组合拳,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以“五个抓手”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抓责任履行,压实管党治党____责任。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________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方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约束,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提示警示;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进展。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逐一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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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内容,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____责任。

  二是抓制度建设,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不断创____内监督方式,将述责述廉、党内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商量制定____了《xx县党内谈话实施方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催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科技+制度”手段,抢先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为全面把握领导干部有关状况提供一张详实“体检表”,让“一把手”亮出“家底”,切实增添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自20xx年以来,共组织xx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和评议,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为xx余名“一把手”建立完善电子廉政档案,为精准监督提供有效载体。

  三是抓精准监督,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的领导、催促和支持,着力解决同级监督存在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立足各乡镇、各部门职能职责、班子成员履职、岗位设置、干部队伍建设等状况,实行参与会议、列席____生活会、抽查账目等方式,催促落实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事中商量和事后执行全过程,准时觉察问题、精准纠正偏差,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做到“一把手”权力运行风险可防可控。发挥巡察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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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结束后组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问题反馈会议,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峻性和公信力。

  四是抓警示教育,增添标本兼治效果。在严峻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xx份,关心发案单位____缘由,堵塞漏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指导xx局、xx局等单位党组织开好专题____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扎实做好“全县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参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集中观看《国企“蛀虫”沉浮录》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县处级领导和各单位“一把手”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对xx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推送廉政学问及警示教育短片,增添“不想腐”的自觉。

  五是抓查处问责,保持惩治____高压态势。坚持把案件查办作为重要监督手段,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事项,严峻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断释放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的剧烈____。今年以来,重点查处了xx局违纪违法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关键少数”开展精准问责,20xx年来,有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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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党政“一把手”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问责,以问责常态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日常监督不到位。日常监督主要通过巡察、派驻、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等形式开展监督,监督抓手不丰富、不具体,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的措施不够,觉察的问题都趋于外表化,深层次问题不多;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往往无法对“一把手”形成有效制约。二是自身监督不主动。个别“一把手”还存在特权思想,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还不强,对党员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不够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还存在履责不力、责任空转等问题;有的“一把手”在做“三重一大”决策时,不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或对纪委和上级单位的检查消极应付,对监督持排斥看法,也增加了监督的难度。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考核评价是关键,但目前监督中缺乏有针对性的考核,不能全面精确反映“一把手”责任落实状况;考核方式缺少创新,一般是简洁地量化考核,导致下属党组织习惯于在看得见的“硬件”上投入本钱,而忽视了对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作风形象、____规矩上的管控。

  三、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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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思想教育为基础,增添接受监督自觉性。围绕勤廉履职,常常性地组织“一把手”学习____、法律法规、《廉政准则》以及党____、____纪委国家监委等重要会议精神,自觉用党纪法规武装头脑,规范言行,端正风气,确保思想上不出轨、行为上不越轨。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以监督与被监督为内容的优良传统教育,从而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习惯于监督,也习惯于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商量各部门及乡镇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材料,用惩治的强大震慑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二)以上级监督为抓手,推动各级监督出实效。通过实行巡察(察)、述责述廉考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落实状况等形式,准时觉察下级“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身上存在的问题。坚持任前廉政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对下级“一把手”进行针对性教育,切实解决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教育管理,切实发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同级监督”作用,切实让同级监督“实起来”“动起来”“硬起来”,确保同级监督更具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篇二: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

  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

  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

  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

  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

  施有效监督的问题,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三: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

  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sO100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

  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和权

  

篇四: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加

  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7月3日至4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

  

  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

  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抓好经常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防止思想滑坡;

  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消除法治盲区;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侥幸心理。二是抓好针对性教

  

  育。对管人财物、管工程,以及财务、审计部门“一把手”等重点对象重点抓;

  在传统节假日,以及领导干部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重点时机重点抓。三是抓好综合性教育。要按照教与引结合、引与防结合、防与惩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一把手”廉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一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二是尽快制定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制度。尽快建立抽查制度,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改变重报告轻核实的现状。抽到的报告要事事核实,较真到底,使其不敢虚报、漏报,将抽查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三是不断推进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巡视制度。巡视工作要对各级班子“一把手”实现全覆盖,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线索,严肃查办,纠风正纪,重典治乱,形成威慑,以此强化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创新领导体制,着力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上级纪委领导权。在人事安排方面,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

  

  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战线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在执纪问责方面,特别是在查办腐败案件时,更要突出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权;

  在制度设计方面,尽快出台保障双重领导体制运行的具体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二是逐步增加纪委在干部管理中的话语权。配备直属单位“一把手”时,要增加纪委发言权,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首要标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为开新局。在体制机制创新及磨合时期,要勤勉敬业,以高度的职业自觉,切实做好对同级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可能违纪的有关线索和问题,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分权机制,着力解决“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分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核心环节。一是班子内部要进行科学分工、合理授权。要通过分工合作,防止“一把手”权力上一把抓,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大事小事一言堂;

  防止副职“工作时是包身工,决策时是稻草人,拍板时是局外人”,充分发挥出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组织运作效率。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

  

  问题上,要细化优化固化决策程序,禁止“一把手”在重大问题上率先发表导向性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实行票决制,同时写实决策详情,要求参会人员对自身投票情况背书,以便日后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逐步试点、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在试点单位公布“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界定“一把手”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逐步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做到全程有效控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四是借鉴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重大敏感工作。对人财物等敏感工作,推行“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新的工作决策机制,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约束机制。

  

  

  

篇五: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当前监督基层“一把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最新)

  近年来,围绕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各级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从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有不少腐败行为,特别是一些触目惊心的腐败行为,都是在“一把手”的岗位上发生的。可见,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主要问题表现(一)上级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一把手”热衷于搞好和本人的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削弱了自上而下监督力度,这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用于和上级领导联络感情,为自己找靠山,一旦关系搞定,就会为所欲为、胆大枉为,有时候还能得到上级的庇护,从而削弱了上级领导监督的力度。(二)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权的行使受制于被监督对象,取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民主作风和重视程度。监督的决定权不在监督者自身,而是掌握在被监督者手中,客观上制约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级监督的有效实施。有的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职责划分不明确,运用权力不规范,随意性大,透明度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力削弱,缺少实质性内容,个别的甚至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丧失原则,不讲党性,惯于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客观上也助长了腐败行为。(三)下级不敢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

  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有的干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等视而不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生怕因此而得罪“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

  (四)自身不愿接受监督。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是对自己不信任,不愿监督;个别“一把手”甚至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

  二、对策建议(一)注重提醒防范。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既是责任也是义务的意识。促进“一把手”遵循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深化同级组织成员的“三观”教育,即权力观、政绩观和监督观。(二)强化权力监督。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实行建筑工程项

  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筑工程项目。

  (三)做实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要把“一把手”的行权监督向相应的同级监督拓展,充分尊重同级监督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突出“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要公开,重大问题决策要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益事业的重大问题要公开,重要事项的处理、监督结果要公开。要建立“一把手”工作情况向同级监督组织通报制度,并加强深度情况通报,防止以向同级组织通报代替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载体实行公开。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党内监督“一把手”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党委、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以及全体党员都有依据、有权力、有渠道、有手段行使监督权,使党内监督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坚持党对“一把手”监督的领导,构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监督“一把手”的强大合力和整体效应。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重点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在事前打开监督“一把手”的“探照灯”,在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作用,保持整个监督过程严密不留空隙。

  (五)强化分权制衡。要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将“一把手”一人掌握的多项职权改为多人交叉掌握某项职权,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和滥用。如推行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

  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和重大项目等“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各单位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篇六: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组织部门如何对“一把手”进行监督

  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不仅担负有选拔任用和培养教育干部的重要责任,而且负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监督的重要职责。目前组织部门监督“一把手”工作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普遍注重事后监督,忽视事中、事前监督。偏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疏于对他们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民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教育监督。二是干部监督制度不够完善,不够配套,有章不循、执纪不严问题比较突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度目前还不完善,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追究措施少;一般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程序规定少,使监督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误区。同时,组织部门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职责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没有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往往把他们与班子其他成员等量齐观,“一把手”权力运作缺乏规范,决策往往处于封闭运行状态,透明度很低,外部无法监督。三是对“一把手”赋权过重,导致组织部门难以监督。从我国现行权力配置分配体制看,普遍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权力过大。由于“一把手”在本单位、本部门处于支配地位,结果成为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死角”。四是监督内容单一,措施滞后。现行的监督内容基本停留在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等方面,忽视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导致监督失灵。

  但从近年来披露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仍然占较高的比例,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辜负了组织部门多年来的教育培养。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健康成长,建功立业,既是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关心,也是组织上更进一步和更高层次培养的需要。

  第一,完善“一把手”选任制度,提高选拔任用的准确性,确保任用“一把手”的质量

  作为党委培养选拔和管理干部的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同培养选拔干部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首先是把好推荐关。要坚持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条件,改进和规范候选人的提名方法和程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做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把那些思想解放、政治过硬、公道正派、坚持改革开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选拔到重要的岗位上来。其次,是把好考察关。要实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强化考察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择优汰劣的选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对“一把手”的考察应更广泛、更全面,尽可能从多角度、多方位把“一把手”的真实情况弄清、弄透、弄准,必要时,上级主要领导要对下级“一把手”亲自考察了解。再次,把好集体讨论关。党委在讨论决定“一把手”干部的任免时

  一定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充分讨论,集体表决,防止选拔任用工作的随意性,杜绝违反程序任命干部的情况。同时考虑党政两个“一把手”的合理搭配,从党政两个岗位职责的要求,全面分析各自的能力、知识、专业、年龄、性格、气质和经历等特点,按照发挥专长和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合理搭配,做到扬长避短,相得益彰,以有利于两个“一把手”团结共事,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

  要大力推行考任制,打破部门、地域和身份界限,实行公开招考,择优选拔“一把手”。推行任前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以解决干部“能下”为突破口,改进委任制,完善选任制,实行任期制。通过对“一把手”选任制度的创新,对干部的上、下让群众介入、决定,以此培养“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第二,抓学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建立以组织部门监督为主体的超前防范机制

  必须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地抵制改革开放和新旧体制交替条件下出现的种种诱惑和陷阱,自觉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组织部门要定期对下级“一把手”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使“一把手”学习落到实处。从近年来一些单位“一把手”堕落的轨迹看,他们从开始都是因为放松了理论上的学习,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最后沦为人民的罪人。

  要发挥“一把手”教育“一把手”的作用,上级“一把手”应经常找下级“一把手”交心,了解思想动态,帮助找出差距,然后针对性地说服教育。

  要充分利用运用正反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心存违纪违法侥幸心理的人受到震慑,让遵纪守法的人感到安稳幸福,逐步养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良好习惯和见贤思齐,从善如流的道德操守。

  要加强家庭防范教育。通过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一把手”配偶及子女的反腐倡廉教育和“一把手”家庭的防范教育,构筑监督管理的“辅助”防线。

  第三,科学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建立相应的制衡机制

  合理对“一把手”特别是直接掌握人、财、物支配权的“一把手”的权力作适当

  分解,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促进班子成员相互间的监督。通过合理分权,渐渐形成“第一把手”也只有“一票”的权力,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改变当今“第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有绝对否决权的不正常现象。

  一是重要问题、重大事项要集体决策。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愿意。对属于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作出较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是干部任免的“票决制”。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使用、调配和奖惩,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电子表决系统自身具有的快捷性、保密性和准确性使表决程序更加明确、规范、科学。

  三是财务支配权。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以采取行政“一把手”签字审批,党委书记签字审核等方法,起到党政“一把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

  

篇七: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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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把手监督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确保一把手能够正确、规范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省关于干部监督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防范一把手滥用职权,监控一把手权力的运行机制,增强一把手拒腐防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第三条要通过有效的监督,使一把手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勤政,发挥表率作用。第二章监督的对象和主要内容第四条监督的主要对象是指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党政一把手。第五条监督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的情况;坚持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遵守学习、工作纪律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情况;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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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况;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及机构编制纪律情况;按照《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组织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抓队伍建设情况等。

  第三章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第六条建立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及述廉评廉制度。党政一把手在年末要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上一级党委(党组)写出报告,上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对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可以和年度考核或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群众意见结合起来,并把民主测评及述廉评廉的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如实地向本人反馈。对在述廉评廉中发现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检查处理。第七条健全谈心谈话制度。上级领导和主管领导及纪检、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与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针对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适时地警示、提醒、告诫、鼓励。第八条建立上级党委巡视制度。每年由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派出巡视组,按照上列第五条规定,重点对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第九条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及审核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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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上级党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至组织处理;涉及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加强对一把手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要对负有经济责任的一把手,进行任期内和晋升、调任、转任、退休、辞职等离任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应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做出评价,向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被审计者如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第十一条实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而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和重大问题的,上级党委要追究相关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诫勉直至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执行干部交流制度。按《盘锦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除个别特殊需要并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的外,严格按规定年限对党政一把手实行轮岗或异地交流。

  第十三条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监督。主要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存在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临时动议以及借工作变动、或机构调整之机突击提干现象等。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第四章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第十四条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包括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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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征求意见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科学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的决策,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由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不能搞“一言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也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十五条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教育,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上级党委或纪委派人参加指导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尊重支持一把手,又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一把手要自觉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无故长期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加强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应与一把手进行经常性的思想交流和谈心,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制止。对一把手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应及时对其指出,或向上级党委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

  第五章多渠道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第十七条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领导班子的工作规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必须予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八条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职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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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对依法任免部门一把手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民主评议制度,评议中要突出对一把手的评议。政协和民主党派要发挥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的优势,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工作的民主监督。

  第十九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坚持发扬民主,使广大群众通过信访等形式,反映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一把手在“生活圈”和“社交圈”中的情况,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离退休老干部的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加强新闻。各级党政部门要支持各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形成良好的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增强参与的责任感,充分发挥新闻特有的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对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六章监督的领导与责任第二十一条抓好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市委负责对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一把手,市直各部门、群团组织、直属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县区、市直党委(党组)要负责对所属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纪检、组织和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协作,定期召开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席会议,综合分析情况,积极开展调查审理和反馈工作。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工作情况的舆论宣传,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意识。第二十二条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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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制定对所属场、乡、镇、街道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管理监督的措施与制度。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致使一把手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定如与上级新出台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八: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工作情况汇报

  县(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提纲:

  一是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述责明责三是主动约谈提醒敲响廉洁履职警钟四是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六是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

  正文: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综合运用述责述廉、主动约谈、追责问责、派驻监督等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找准着力点,持续探索新途径,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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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情况汇报一是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以做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为目标,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把每年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深化监督、创新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的重要着力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月剖析一起本地发现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举一反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方便便捷特点,及时摘引上级领导干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选取相关理论、制度、文章等,与县委组织部相结合纳入每月主题党日的必学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监督,坚守从政底线。用好用实两类“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监管漏洞,今年来,共发出建议书XX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二是开展述责述廉让“一把手”述责明责。将述责述廉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推进红脸出汗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让“一把手”和县级干部走上台,亮出“家底”、直面质询,推动形成真问真评真“出汗”,既述出了压力,也述出了实效。

  三是主动约谈提醒敲响廉洁履职警钟。立足早发现、早提醒,对“一把手”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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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情况汇报醒约谈”“廉政约谈”,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委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动约谈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醒,拧紧思想开关,敲响部门(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警钟。今年来,XX县纪委监委共主动约谈部门(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XX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约谈督办,强化“以巡说纪”,坚持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巡察结束后,组织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以巡说纪”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充分彰显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四是对准“关键少数”精准问责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着力点,针对责任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精准问责,充分发挥问责震慑效果。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以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20XX年以来,因工作履责不力先后问责部门(单位)一把手XX人、领导班子成员XX人,通过把问责对象聚焦在“关键少数”身上,充分彰显问责制度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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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情况汇报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乡镇和6个县直部门“一把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督促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将《工作细则》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将把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党委(党组)日常监督责任。

  六是做实做细派驻监督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擦亮派驻监督探头,把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紧盯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通过报备审查、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参加会议、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始终,紧盯“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靶向发力,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纪委书记逐一点评,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制度保障,针对巡察、派驻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和制度漏洞,督促通过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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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情况汇报监督管理薄弱环节,织密、扎牢制度笼子,给“关键少数”的权力套上“缰绳”,为公权力岗位和公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打造制度栅栏,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下一步,XX县纪委监委将通过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构建述责述廉工作体系、完善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等方式,进一步丰富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内容,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放大监督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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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范文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

  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篇十:监督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或分管联系部门一把手的情况

  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加

  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7月3日至4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

  

  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

  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抓好经常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防止思想滑坡;

  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消除法治盲区;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侥幸心理。二是抓好针对性教

  

  育。对管人财物、管工程,以及财务、审计部门“一把手”等重点对象重点抓;

  在传统节假日,以及领导干部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重点时机重点抓。三是抓好综合性教育。要按照教与引结合、引与防结合、防与惩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一把手”廉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一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二是尽快制定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制度。尽快建立抽查制度,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改变重报告轻核实的现状。抽到的报告要事事核实,较真到底,使其不敢虚报、漏报,将抽查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三是不断推进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巡视制度。巡视工作要对各级班子“一把手”实现全覆盖,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线索,严肃查办,纠风正纪,重典治乱,形成威慑,以此强化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创新领导体制,着力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上级纪委领导权。在人事安排方面,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

  

  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战线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在执纪问责方面,特别是在查办腐败案件时,更要突出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权;

  在制度设计方面,尽快出台保障双重领导体制运行的具体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二是逐步增加纪委在干部管理中的话语权。配备直属单位“一把手”时,要增加纪委发言权,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首要标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为开新局。在体制机制创新及磨合时期,要勤勉敬业,以高度的职业自觉,切实做好对同级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可能违纪的有关线索和问题,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分权机制,着力解决“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分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核心环节。一是班子内部要进行科学分工、合理授权。要通过分工合作,防止“一把手”权力上一把抓,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大事小事一言堂;

  防止副职“工作时是包身工,决策时是稻草人,拍板时是局外人”,充分发挥出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组织运作效率。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

  

  问题上,要细化优化固化决策程序,禁止“一把手”在重大问题上率先发表导向性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实行票决制,同时写实决策详情,要求参会人员对自身投票情况背书,以便日后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逐步试点、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在试点单位公布“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界定“一把手”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逐步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做到全程有效控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四是借鉴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重大敏感工作。对人财物等敏感工作,推行“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新的工作决策机制,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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