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总结】2009年宁波公安工作总结(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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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宁波公安工作总结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五个新突破、五个新提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总结】2009年宁波公安工作总结(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公安总结】2009年宁波公安工作总结(精选文档)



2009年宁波公安工作总结


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五个新突破、五个新提升”的总体要求和“三个零增长、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大力践行“三个治安”理念,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创新警务机制,扎实履行公安职能,继续保持了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不断增强,刑事立案、交通火灾事故起数继续下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公安队伍建设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升。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全面打赢“一场硬仗”,圆满完成国庆安保。全市公安机关充分借鉴奥运安保成功经验,按照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专项行动,全面实现了“七个不发生”的总体目标。(以下略)

二、主动打好“四场战役”,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破小案累积大和谐”的理念,建立健全经常性打击整治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开展社会治安整治战、打击“两抢”犯罪大会战、打黑除恶攻坚战、假币和发票犯罪围歼战等四大战役,集中打击老百姓最痛恨的犯罪活动,集中整治老百姓突出反映的治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是主动打好社会治安整治战。按照“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综合整治、多措并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警种职能优势,整体联动,严厉打击突出犯罪,成功侦破一批大要案件,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212起,其中破获命案144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2253名,抓获逃犯4819名;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1名,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8起;侦破涉毒刑事案件728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012名,缴获毒品海洛因1604.37克、冰毒和麻古合计约23572.82克;破获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3名,解救妇女42名。同时,以治安乱点挂牌整治为抓手,大力整治涉黄、涉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年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12336起,查处违法人员55574名,其中查处黄、赌、毒案件12902起。二是主动打好“两抢”犯罪大会战。大力强化“党政、部门、专群”三大联动,严厉打击、严密防控人民群众关注的“两抢”犯罪。全市已组建便衣侦查队12个,配备专职警力73名。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两抢”案件1989起,移送起诉“两抢”犯罪嫌疑人2078名,摧毁“两抢”犯罪团伙307个。三是主动打好打黑除恶攻坚战。主动加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建设,重点打击项目工程领域、娱乐行业、专业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黑恶势力。今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3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73名,缴获枪支92把,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决涉黑团伙2个。四是主动打好假币和发票犯罪围歼战。深入分析、准确把握近年来我市假币犯罪的规律特点、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围绕开展假币犯罪“09行动”,全力侦破假币犯罪案件,切断假币运输渠道,摧毁假币贩运网络,查清假币源头。今年以来,全市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26起,查处假币犯罪嫌疑人50名,缴获假人民币536.84万元。同时,大力开展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发票犯罪案件6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6名,摧毁5人以上假发票犯罪团伙6个,捣毁假发票窝点26个,查获假发票25.8万余份。

三、扎实推进“三项建设”,全面增强发展后劲。将“三项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作为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夯实公安工作根基的重要载体,作为全市公安工作实现后发展、新跨越的有利契机,形成了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警民和谐为目标,全面开展“三项建设”的总体思路。一是扎实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公安局信息化水平评估分析报告》和《宁波市公安局20102012年信息化建设规划》,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定位、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具体步骤。编制了《信息应用工作手册》、《信息应用技战法汇编》,在11个警种开展岗位信息应用能力等级考核,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服务指挥决策、服务规范执法、服务打防管控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县级公安机关信通科技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县级公安机关信通科技机构全面覆盖,配备专职民警41名,初步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应用”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二是扎实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严格、公正、文明、理性”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全面实施了以主办警官制度为核心的执法资格等级化管理,把案件主办警官资格与干部升迁挂钩,明确今后凡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必须先取得初级以上主办警官资格。今年,全市有1582名民警获得了初级主办警官资格,有408名民警获得了中级主办警官资格。制定简易可记、操作性强的执法程序规定和执法标准,细化量罚基准,压缩裁量空间,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堵塞执法漏洞。严格落实公安局长出庭应诉和科所队长办案制度,全面落实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劳教案件公开聆询、执法告知等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督。三是扎实推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警民恳谈•问计于民”、“警营开放”等活动,主动建立起与“两代表一委员”、警风监督员、普通群众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主题爱民实践活动912次,累计走访各类群众45622人(次),主动受理群众意见诉求2846条,在公安职能范围内帮助解决1932件。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惠敏先后做客《人民网》、走进“阳光热线”,与广大网民、听众就“全力挤压犯罪时空、优化群众安居环境”等话题进行互动交流,搭建了警民沟通的新渠道。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管人、控案、抓防范、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和谐警民关系”的职责任务,促使其在与群众天天沟通、日日见面中充分履责,努力形成长久良好的警民关系。积极构建“大宣传”工作体系,大力宣传公安中心工作、安全防范知识、公安先进典型,切实加强了宣传主阵地建设。此外,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2043个“110违法犯罪举报信箱”,在公安门户网站上开通了“110信箱”电子邮箱,进一步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

四、创新完善“三大机制”,全力挤压犯罪时空大力开展大情报系统建设,重点完善社区警务、治安巡卡和场所管控三项机制,着力构建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点上控得牢、线上巡得威、面上打得厉、块上守得稳”打防管控一体化机制,切实构筑宁波城市治安“护城河”,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积极构建大情报体系。略。二是创新深化社区警务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根据年刑事发案数、治安案件受理数、实有人口数和治安情况复杂程度,将城乡社区警务室划分为三类,实施分级管理机制。目前,已建立各类警务室807个,其中一类170个、二类500个、三类137个。同时,将1037名民警下派到社区、村里,全部专职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明确专职社区民警“管人、控案、抓防范、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谐警民关系”的职能定位,给予社区民警更大的自主权,促使其下沉到社区群众中去,实现了“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的工作目标,从而突破了基层派出所传统的工作模式,推动了派出所领导体制、领导方法和勤务机制的变革,使城乡社区警务室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巩固政权的第一层基石。三是创新深化治安巡卡机制创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巡逻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设完善治安“大巡控”工作体系,全市建成一支由456名专业巡逻民警、1705名专业巡逻协警组成的专职巡控队伍,并于717日举行了宁波市公安局治安“大巡控”启动仪式,全面开展了以巡特警为主导、协警为辅助,巡卡相联、人机互动,信息导巡、全天候、摩托化的公安专业巡逻,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市)区城关、金融商贸网点、重点街道、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治安防控工作,提高了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抓现率。(以下略)。四是创新深化行业场所管控机制创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控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吃、住、行、销、乐”等环节,加强市、县两级专业管理队伍建设,实行以法人责任为核心的契约式管理,明确法人职责义务,建立法人责任倒查制、法人违规告诫制、法人履责计分制等管控机制,建立健全与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的会商协作制度,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支撑管控工作,把容易引发涉黑涉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收赃销赃和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行业场所全部纳入治安管控视线,切实转变了“管理就是审批,没有审批就无法管理”的传统观念。

五、严格依法行政管理,努力提升管理效能一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严格实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严厉查处酒后行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3万起,其中酒后行驶13708起、醉酒驾驶2250起,行政拘留醉酒驾驶人员1856名。围绕加强重点卡口管理、优化交通组织、提高交通设施保障水平、扩大智能交通覆盖范围、强化交通秩序整治、深化文明交通创建等六项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充实了32项排堵保畅工作措施,切实提高路面管理水平。宁波市连续五年被国家评为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市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连续五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等车管所。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利剑”、“铁拳”、“天网”、“火灾隐患大家找”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重点单位等消防安全隐患,全市火灾形势继续保持稳中有降。同时,积极参谋党委、政府,在余姚、江北两地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重点消除镇村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了镇村灭火救援能力。三是严格监所安全管理。大力加强监管场所执法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以“爱岗敬业、强化责任”为主题和监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全市监管场所安全教育整治活动,着力消除监所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监所安全事故。全面落实收押人员及所有入所人员体温测量和医疗普查,加强医疗巡视观察、空气消毒和监室通风等措施,严防流感疫情在监管场所蔓延。组织开展监内暴乱处置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突发事件控制和处置能力。四是优化行政审批管理。成立行政审批处,专司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市局31项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相对“批管分离”体制,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平均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77.5%。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自1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跨县(市)区户口“网上迁移”,使本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在户口迁入地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户口迁移手续,也使户籍管理向实时化、准确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激发队伍活力。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公安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建设‘三型机关’、践行‘三个治安’、促进和谐发展”为实践载体,大力倡导“忠诚党的事业、履行为民职责、维护社会正义”的精神,坚持高起点部署、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积极构建和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活动呈现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学习调研深入灵活,分析检查深刻到位,实践特色鲜明突出,整体氛围活跃浓厚”的良好局面,得到了省委、市委指导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一是深化治安理念。全市公安机关积极运用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上,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稳定观、辩证的执法观,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在此基础上,按照“两个最大”理念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客观总结宁波公安发展历程,科学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警务发展趋势,提出了“敏锐治安、主动治安、实力治安”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突出了公安工作的“政治性、责任性、基础性”,并以此作为宁波公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两个最大”、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精神内核和动力,为努力实现社会治安工作从静态到动态、从滞后到先觉、从粗放到集约的转变,破解制约公安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现代警务机制,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二是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了《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局党委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了《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切实加强市局党委的自身建设。制定了《宁波市公安局若干议事规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市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规范干部任用机制,制定出台《宁波市公安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导向,全面引入干部选拔“竞争上岗”机制,加强干部配备和岗位交流工作,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立了正确的干部选任导向,大力建设“心齐、风正、务实、创新”的领导班子,共提拔80名处级、136名科级领导干部。56月份,市局还分8期对全市72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轮训工作,引导全市公安机关广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对公安前沿、热点问题的理解把握,切实提升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三是培育先进典型。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专门作出向李益波、金国民同志学习的决定,专题组织事迹报告会,并采取思想研讨、座谈讨论、主题演讲等多种学习形式,在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中全面掀起向先进典型的学习热潮,有力地提高了广大民警的思想政治觉悟,营造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大力表彰先进,全市公安机关有7个集体、7名个人获得全国级荣誉,22个集体、34名个人获得省级荣誉,20个集体、56名个人获得市级荣誉;2名个人荣立一等功,13个集体、6名个人荣立二等功,105个集体、245名个人荣立三等功。继续实行立功受奖向基层单位和民警倾斜,受表彰奖励的基层一线单位和民警占总数的93.4%。四是狠抓反腐倡廉。完善廉情预警机制,加强对预警信息的采集、整理、对比、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深入开展警务督察活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述廉评廉等制度,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新任和交流任用的处(科)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开通投诉电话、与“两代表一委员”结对联系等,强化外部监督。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线索实行跟踪督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五是落实从优待警。深入实施以“听警声、解警忧、暖警心、爱警营”为主题的“四警”活动,推出四方面22条关爱民警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职业认同感。严格落实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重大事项报告、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倾听民警心声;建立政工联系指导制度,主动开展“政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强化经常性检查督导,积极回应基层队伍建设期盼;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公安局工会休养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严格落实年休假制度,开展定期健康检查,完善心理训练、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确保了民警身心健康;大力加强具有公安特质的文化建设,组建了9个警察俱乐部,积极组织开展警营游艺、全市公安机关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警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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